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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俄比亚针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经贸活动的限制性措施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1/9 16:33:45  点击:

根据埃塞俄比亚2002年公布的投资公告,该国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开展经贸活动的限制性措施主要有:

一、外商投资最低投资额限制
1、外商独资单个投资项目最低投资额为10万美元;
2、与当地合资项目最低投资额为6万美元,其中,咨询行业投资最低限额降至2.5万美元。
3、对于产品出口率在75%的投资项目和利润再投资无最低投资额限制。

二、对外商投资的领域限制
1、为埃塞政府保留的投资领域:全国电网输电供电和除信使外的邮政服务。
2、必须与政府合资的领域:武器弹药制造和通讯服务业。
3、为埃塞本国投资者保留的领域:银行、保险、船运和旅行代理、广播服务、使用飞机座位在20座以上的空运服务、零售贸易、经纪业、批发贸易(除石油及副产品外)、进口贸易、出口从本国市场购买的生咖啡、恰特草(一种轻毒品)、油籽、豆类、皮革和不是由投资者饲养或育肥的活牛羊、非一级资质的建筑公司、硝皮业、旅馆(除星级酒店外)、茶馆、咖啡店、酒巴、夜总会、餐馆(除国际和特色餐馆外)、旅游代理、贸易辅助和售票服务、租车业和出租车服务、商业公路货运和本国水上运输服务、建筑维护和车辆保养维修、木材加工、清关服务、印刷业等。

按照现行投资规定,除以上领域外的所有投资领域,均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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