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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塞对外贸易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1/9 16:35:03  点击:

埃塞工业发展滞后,企业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有限,工业品在国际及国内均缺乏竞争力。鉴此,对外贸易长期处于逆差,外贸对国民经济发展尚待形成拉力。

(一)贸易概况。埃塞俄比亚经济落后,工业在国民经济机构中所占比重10%,国内生产和生活的需求基本上通过进口来实现。长期以来,埃塞始终为进口依赖型国家,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1991年以后,埃塞政府制定和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新经济政策,致力于恢复和发展经济,对外贸易迅速回升,平均每年以15%的速度发展。当然,基于埃塞的自身条件,进口始终大于出口,贸易逆差长期存在。特别是近年来,整体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大大刺激了国内需求,虽然出口发展速度快于进口,但贸易逆差仍在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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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私商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日益活跃和国有企业私有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私商的作用在逐年加大。私商已在进出口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私商贸易占总贸易的60%以上,且份额仍继续扩大。

埃塞的外汇来源主要依赖国际双边和多边贷款和赠款。本国出口创汇能力较弱,最近几年来出口收入占进口支出的比重年均不到35%。

1998年5月埃厄边境冲突发生后,埃塞全面停止使用厄立特里亚两港口--阿萨布港和马萨瓦港。目前埃塞进出口货物基本途经吉布提港,只有很小一部分经肯尼亚的马萨瓦港进口。

埃塞银行对外支付能力良好,信誉可靠。商业信用证一般由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提供担保。

埃塞海运公司承担起了本国部分进出口货物的远洋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出入境基本上依靠公路运输。

(二)对外贸易政策与措施。近年来埃塞政府为发展其对外贸易采取了下列政策和措施:

1、加大开放力度。政府允许和鼓励私商从事生产和经营,特别是进出口贸易,并采取一些非常具体的措施来增强私商的经营能力。例如,埃塞商业银行通过举办信用证培训班来增强商人对信用证贸易的学习与了解。

2、改革海关机制。联邦政府迄已实行海关自主经营,逐步引进现代化管理方式,简化清报关手续,逐步降低关税。埃塞是"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成员,对进出口商品采用国际通行的协调编码制度。埃塞新政府成立至今已多次降低关税,现最高关税为35%,最低为0%,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为25%。

3、逐步放宽外汇管制。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逐步降低本币汇率。自1993年实行外汇拍卖制度以来,埃塞商业活动的每一笔外汇买卖都是通过拍卖形式来实现的,即埃塞俄比亚国家银行(为埃塞中央银行)每周进行公开外汇拍卖一次,从事进出口的任何国营企业和私商,无论大小,都可参加。1998年7月开始实行现行的拍卖制度—“外汇批发拍卖制(FOREIGN EXCHANGE WHOLESALE AUCTION)”。根据上述机制,凡一次性申买外汇高于50万美元者,方才需要通过参加拍卖获得;凡低于50万美元者,均无须参加外汇拍卖,可直接到各有关商业银行自由申买。鉴此,现在参加拍卖的基本上为各类商业银行和个别进口或项目投资高于50万美元的进口商或投资商。凡因出国求学、旅游、治病等需要用汇者,可直接在银行自由兑换。亚的斯亚贝巴现已有7个外汇兑换窗口。埃塞目前实行浮动汇率制。

自1995年起,埃塞政府允许并且鼓励私营银行和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进出口贸易活动,规定私营银行和保险公司享有与国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在为贸易提供服务上,公私营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与合作。

4、制定"出口发展战略"。埃塞政府迄已成立国家出口促进署,旨在为出口提供投资和贷款、土地租赁、情报咨询和人才培训服务等方面帮助出口商提高竞争能力。

5、制定"中小型工业发展战略"。现政府试图建立灵活的贸易发展战略,鼓励国内外商人投资和发展埃塞的中小型工业,鼓励引进中小型设备和技术。

6、调节商业利率。埃塞政府为了适应近年来世界经济放缓的节奏、促进对外贸易、投资和抑制国内的通货紧缩状况,不断调节商业利率。

埃塞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埃塞贸易工业部。

促进机构:贸易工业部下设的对外贸易关系局。

商会:埃塞俄比亚商会。该商会为埃塞唯一一家民间的、综合性的商会组织,已成立50多年,下辖28家相对独立的市级或地区性的商会,其中,亚的斯亚贝巴商会是最大、最活跃的一家,也已成立了53年。

(三)进口贸易中一些特殊做法。现阶段,埃塞在实行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政策的同时,对贸易活动又施与一些限制措施,政策的鼓励与干预、放手经营与限制措施同时作用于贸易活动。

1、海关估价制度。埃塞海关根据国际惯例,自1999年6月起实施海关估价机制。凡海关当局对进口商出具的价格发生怀疑,将自行认定进口货物价格,通常对目标商品征收2-3倍的海关关税。

2、保证金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凡是登记注册的进出口商,欲进口货物,须先向指定银行交纳百分之百的保证金,方能申请信用证。

3、联合预审机制。埃塞法律规定,银行与商检机构联手对进口商品实行商检预审制度,对于一些可凭样品成交的商品,进口商须事先将样品送交商检机构预审,取得质检合格报告后方可向银行申请开证,对于无法凭样品成交的商品,进口商意向进口商品的品质规格须经商检机构认可后,银行才准予开证。

4、大宗进口商品招标机制。2000年埃塞政府规定,凡是国营企业进行大宗商品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

5、进口货物指定运输机制。2000年埃塞政府规定,凡是埃塞船运公司与之通航的国家(地区),其所有出口到埃货物的运输,必须由埃塞船运公司承担。上述规定构成了繁杂的手续,影响了进口发展速度,影响了对外开放程度。

(三)近年埃塞对外贸易执行总况。新政府成立后,政局稳定,总的来讲,进出口贸易呈上升发展趋势,对外贸易在埃塞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埃塞的出口增长快于进口,但由于埃塞工业基础薄弱,其出口创汇能力低,加之长期对进口的依赖,导致贸易长期逆差。

(四)埃塞进出口主要产品。目前主要出口产品有:咖啡(占35%)、豆类和油籽(占24%)、皮革和皮革产品(占8.3%)、花卉(占5.7%)、黄金(占3.6%)、水果和蔬菜、糖及糖蜜、肉制品、畜产品等。埃塞进口的主要商品有石油产品、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路用汽车、五金制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纺织服装、橡胶制品、医药、纸制品、化工产品、玻璃制品、洗涤用品、粮食、化肥等。

(五)埃塞主要贸易伙伴。埃塞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有;欧盟(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等)、美国、海湾国家(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亚洲(日本、印度、中国和南韩)、非洲(吉布提、肯尼亚、埃及、南非等)。 其中,中国、德国、日本、意大利、美国是埃塞的五大贸易伙伴。

(六)中埃塞双边贸易。中、埃塞双边贸易,自有记载以来,开始于50年代,至今已有40多年的历史。其间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50年代至1970年,双方只有零星的贸易往来;第二阶段为1971年两国正式建交后至1990年,政府贸易推动了整个双边贸易的发展;第三阶段为1991年以来至今,双边贸易快速发展。据我外经贸部和海关统计,自1956年至1998年,中、埃塞双边贸易总额累计为4.1亿美元。1990年以前,除1973年曾高达1395万美元和1990年高达2682万美元外,两国其他年份的双边贸易额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上。1991年以后双边贸易发展较快。1991年至2001年,双边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一直平稳地保持在30%左右。近五年来我国与埃塞进出口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情况见表:

亿美元)

进出

口额

出口

进口

累计比上年同期增减%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02

0.9980

0.9936

0.0369

23.86%

26%

208%

2003

1.57

1.527

0.0474

57.3%

58%

28.6%

2004

2.08

1.94

0.1439

32.4%

27.1%

203.6%

2005

3.6971

2.84

0.8571

77.7%

46.4%

595.6%

2006

5.6278

4.3096

1.3182

52.2%

51.7%

53.8%

*资源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近几年,埃塞对我出口的主要产品为芝麻、皮革、咖啡、天然胶、油籽、豆类等产品。我对埃塞出口的主要产品为纺织、服装、鞋类等日用品和五金、机械、医药、化工等产品。2005年,我对埃贸易总额约占埃塞全部对外贸易额的11.8%,其中我商品出口占埃塞进口额的12.5%,我商品进口额占埃塞出口额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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