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刺激投资和消费,印尼税务总局最近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对所得税、奢侈品消费税、增值税等分别做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提高个人所得税开征线,由原来的24000盾/日提高到63000盾/日。
2、农、林、种植、渔业从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比率由1.5%降至0.5%。
3、高速公路、工业用电增值税缓征。
4、以下产品免征奢侈品消费税率:手机、无线调制解调器、电视电话、21英寸及以下的电视机、洗衣量不超过6公斤的洗衣机、180立升及以下的电冰箱、功率不超过1匹的空调、进口价不超过100万印尼盾的影碟机(包括VCD、VCR、DVD)、价格不超过50万印尼盾的照相机、应答机、电吹风、吸尘器等。
5、以下产品所征奢侈品消费税率降低:进口价在100万印尼盾以上的影碟机、进口价在50万印尼盾以上的照相机、21英寸以上的电视机、1匹以上的空调等。
印尼工商会等组织对以上税收优惠措施表示欢迎,并希望有关优惠能扩大到纺织、鞋、食品、钢铁及化工等行业,从而帮助更多的企业和工人。据印尼工贸部透露,政府在近期还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以刺激出口。
信息来源:驻印尼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