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洗钱活动,哥伦比亚中央银行-共和国银行董事会决定,从8月15日起任何人不得带入或带出相当于或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旅行支票等可以携带,但必须向海关申报。 目前哥允许国际旅客在申报的民情况下携带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8月15日后,1万美元或相当于1万美元的其它货币要进入或带出,需要通过金融公司或货币兑换所,同时需要向海关申报。 2003年哥海关没收现金超过900万美元,今年以来已超过8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