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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尼商赴华有关事宜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1/12 14:48:03  点击:

  邀请尼商赴华需我国内企业到所在地的政府外事办或外经贸厅等被授权签发签证通知表的单位申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即邀请函),然后将邀请函原件寄给客户,由客户持邀请函原件及有效护照到我驻尼使馆(在阿布贾)或拉各斯总领馆办理赴华签证。 需说明的是,如尼日利亚客户在尼拉各斯需到我驻拉各斯总领馆办理签证的,还需由国内签发签证通知表的单位以传真形式向我驻拉各斯总领馆确认已发签证通知,并注明被授权单位编号。(我驻拉各斯总领馆传真00234-1-2617728)。

  有关签证具体情况也可访问中国驻尼日利亚大使馆网站:http://ng.chineseembassy.org。同时,根据国际外交惯例,我驻外使领馆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有权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另外,关于有些通过网上取得联系或未有过业务关系的尼日利亚客户要求我企业给其发邀请函的情况,好多企业无法把握真假向我处咨询。我处认为,其中不乏有些尼商并无真正建立业务联系的目的,其动机只是骗取赴华签证。除了我们发现的某些尼商到处找不同企业给其发邀请可被认为是欺骗外,其他尚无好的办法鉴别。建议国内企业首先到我处网站特别报导栏目下查一下所商谈商品是否是尼禁止进口的,其次如尼商主动提出过于优惠的价格或付款条件等表现出迫不急待想得到邀请函也是值得怀疑的。以上仅为我们建议,各企业尚需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自己做出判断。
  
  驻尼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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