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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渔业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1/12 15:08:12  点击:

        一、概述

        (一)      自然条件 

        孟加拉地处热带,位于南亚东北部。东、北、西三面与印度接壤,东部与缅甸相连,南临孟加拉湾。国土面积14.7万多平方公里。除东北、东南部的部分地区有丘陵、山地分布以外,孟加拉国地势低平、土地肥沃。 

        在孟加拉境内分布着约230条干、支流,三大主要河流分别为帕德马(Padma)、梅格纳(Meghna)和贾木那(Jamuna);有近50%的国土为湿地(wetland)。每逢雨季(6-9月份),河流两岸的土地被洪水淹没,形成广阔的涝原(floodplain),面积约达280万公顷,占到内陆开放水域(open water)总面积的57.57%(数据来源:2002年孟渔业部门统计),一年中有5-6个月时间、约35%的土地浸泡在水里。

        孟加拉境内有着众多的洼地(deep depressions)、牛轭湖(oxbow lakes)和人工池塘。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工湖——卡普泰湖(Kaptai Lake),占地6.88万公顷。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孟加拉成为全球重要的产鱼国,鱼产品成为孟加拉人最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人均动物蛋白摄入量的约60%是靠鱼产品消费。

        (二)      国际环境 

        20世纪80年代初,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资助下,在许多最不发达国家(LDC)开始实施“结构调整与稳定”计划。正是在世行和IMF这一计划框架内,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孟经济结构进入调整发展阶段,经济政策从“进口替代”及“贸易保护”向“出口导向”转移。从1980年到1996年,孟加拉政府从世界银行获得的结构调整信贷达到17.6亿美元。结构调整计划主要政策手段包括:削减国有开支、调整税收结构、优化关税、贸易自由化、采取灵活的利率、汇率、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放开物价、取消补贴等,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创造能反映出孟加拉国比较优势的市场经济管理构架,刺激经济增长。

        在这样一个大的国际环境下,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虾类(shrimp)养殖的优惠政策,再加上国际市场对虾产品需求不断增长的契机,孟加拉虾养殖业快速扩张,商业化的河虾养殖开始取代过去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20世纪90年代,孟加拉与全球经济融合的步伐加快,“出口带动”经济增长战略使得孟经济增长每年都保持在4%以上。

        二、渔业生产

        (一)      渔业生产与GDP

        近年来,孟渔业生产对GDP贡献率年均在5%以上。2005财年为5%(以96财年不变价格计算),2000财年达到6.1%。而渔业生产增长率起伏不定,1999财年高达10%,而2005财年为4%,2001年则出现负增长—— -4.5%。根据孟加拉渔业部门2005年公布的统计数据,2004财年,孟渔业总产超过210万吨,其中海洋捕捞总产量为455601吨,水产养殖产量为914752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将孟加拉列为世界第六大水产养殖生产国。

        渔业生产年增长率与GDP贡献率

财政

年度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年增长率

10%

8.9%

-4.5%

2.2%

2.3%

3.1%

4.0%

GDP

贡献率

5.9%

6.1%

5.5%

5.4%

5.2%

5.1%

5.0%

        数据来源:孟加拉中央银行

        (二)鱼类资源

        孟加拉国的渔类品种大约有260个,大致可分为5大类:鲥鱼(Hilsha)、鲤鱼(carp)、鲶鱼(catfish)、对虾(prawn)及其它。按生产水域不同,可分为海水鱼、虾和淡水鱼、虾两大类。主要名贵海水鱼有:鲥鱼、鲳鱼(pomfret)、印度三文鱼(Indian Salmon)、石斑鱼(grouper);海水虾(半咸水虾)有:黑虎虾(black tiger)也称斑节对虾、灰/褐虾(也称沙虾)以及印度对虾(white prawn)。主要淡水鱼包括:鲤鱼、鲶鱼、蛇头鱼(snake-head fish)、河鲈(perch)等;淡水虾则为罗氏沼虾(scampi),孟加拉人称之为“勾达”。

        (三)渔业生产水域

        按水域划分,孟加拉国渔业生产分为两大类型——海洋渔业生产和内陆渔业生产。内陆渔业生产又分为内陆开放水域(open water)渔产和内陆封闭水域(closed water)渔产。内陆开放水域包括:(1)河流与河口(estuary);(2)洼地;(3)人工湖;(4)涝原;(5)圩田(polder)。内陆封闭水域包括:(1)池塘与沟渠(ponds & ditches);(2)牛轭湖;(3)虾(shrimp)养殖场。

        孟加拉渔业生产水域分类一览

生产水域

水域面积(公顷)

产量(2002年)(吨)

(一)  内陆水域

inland water

 

 

1、内陆开放水域(捕捞)

4920316占内陆水域总面积的92.27%

688000占内陆渔业总产的46.64%

1)河流与河口

1031563

 

2)洼地

114161

 

3)卡普泰湖

68800

 

4)涝原

2832792

 

5)圩田

873000

 

2内陆封闭水域(养殖)

412341占内陆水域总面积的7.73%

787000占内陆渔业总产的53.35%

1)池塘与沟渠

265500

 

2)牛轭湖

5488

 

3)虾(shrimp)养殖厂

141353

 

合计

5332657

1475000(占渔业总产的78%

(二)海洋渔业

(平方海里)

415000

1、领海

2640

 

2、专属经济区

41040

 

3、大陆架

24800

 

4、海岸线

710

 


        资料来源:孟加拉渔业部门(DOF)2002

        (二)      渔业生产模式

        按生产方式划分,孟加拉渔业生产可分为四类:一是内陆捕捞(开放水域);二是内陆养殖(封闭水域);三是海洋工业化捕捞,即拖网捕捞;四是海洋人工捕捞,即小规模捕捞。通过水产养殖方式生产的半咸水虾产品一般全部出口,而通过淡水捕捞收获的虾通常为国内市场消费。

        (三)内陆渔业生产

        孟加拉渔业生产以内陆渔业为主,内陆渔业生产又以粗放式养殖主(内陆封闭水域)。根据孟加拉政府部门2002年公布的统计数据,孟加拉内陆渔业生产总水域面积约为530万公顷,其中92.27%为内陆开放水域,仅有7.73%为封闭水域,也就是说,水产养殖业在不到10%的生产水域,生产出了近55%的鱼产品。内陆鱼产占到整个渔业总产的78%。在内陆开放水域的捕鱼活动完全依赖鱼类的天然生长,并无人为干预。2002年,内陆开放水域鱼产达到68.8万吨,占内陆渔业总产的46.64%,占整个渔业总产(内陆+海洋)的36.4%。

        1、池塘养殖

        在池塘、牛轭湖以及虾养殖厂进行的渔业生产属内陆封闭水域水产养殖,其中以池塘和沿海水产养殖为主,而沿海水产养殖又以半咸水(brackish water)虾养殖为主。根据孟政府相关部门2002年统计,孟加拉大约有130万个鱼塘,占地面积约15万公顷,其中55.3%在产,所养殖的鱼类品种主要为鲤鱼和鲶鱼;鱼塘大小不一,最小的仅有0.02公顷,最大的有20公顷,平均约0.3公顷。鱼塘最为集中的地区为巴里索尔(Barisal),依次为库米拉(Comilla)、希莱特、吉大港和诺克哈里(Noakhali)。

        2、牛轭湖养殖

        牛轭湖主要分布在孟加拉西南部——库尔纳、杰索里(Jessore)吉内达(Jhinaidah)、库什迪亚(Kushtia)等地区,数量大约有600个,面积5488公顷。根据孟加拉渔业部门2005年统计,牛轭湖的平均产量为780公斤/公顷。

        3、卡普台湖(Kaptai Lake)

        卡普台湖位于吉大港山区(Chittagong Hill Tracts),是1961年通过在卡纳夫利(Karnaphuli)河上修建大坝蓄水而成,占地约68800公顷。作为孟加拉渔业管理的一部分,政府曾每年在湖中投放约35吨鲤鱼苗,目前以饵料鱼(forage fish)生产为主,占比约90%,另有少量淡水对虾。卡普台湖的鱼产品年产值约42万美元。

        (四)海洋渔业生产

        2002年,孟加拉海洋渔业生产总量达41.5万吨,占渔业总产的21.95%。工业化的拖网捕鱼占比很小,仅为海洋渔业总产的6.4%,渔业总产的1.3%。海洋渔业生产主要是靠机械与非机械的小型船只进行人工捕捞。

        据孟家拉渔业部门2001年统计,在孟加拉湾从事海洋捕捞的机械化船只达21830艘,非机械船28707艘,拖网船67艘。机械化船只的马力一般在1-40HP之间,而拖网船(trawler)则为250-1250HP。 

        根据孟加拉政府的规定,一艘捕鱼船在海上的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因此,拖网船每次出海的时间一般为25-30天。从事海洋捕捞的拖网船一般配有25-30名船员,船上装备有加工、冷藏设施,所捕获的鱼、虾在船上就地加工,然后就地冷冻、冷藏。而小型机动船通常载员12-15人,每次出海一般为15-20天,船上没有加工设备,所捕获的鱼虾通常用冰块储存于船舱,上岸后出售给加工厂或中间商再行加工。

        渔业生产构成

       单位:吨

年份

内陆

捕捞

内陆

养殖

内陆总产

海洋

拖网捕捞

海洋

人工捕捞

海洋总产

合计(内陆+海洋)

1994

573000

264000

837000

12000

241000

253000

1091000

1995

591000

317000

908000

11000

253000

264000

1173000

1996

609000

379000

988000

12000

258000

270000

1258000

1997

599000

486000

1085000

13000

261000

274000

1360000

1998

616000

575000

1191000

15000

258000

273000

1464000

1999

649000

593000

1242000

16000

294000

310000

1552000

2000

670000

657000

1327000

16000

317000

333000

1661000

2001

689000

712000

1401000

23000

356000

379000

1781000

2002

688000

787000

1475000

25000

390000

415000

1890000


        (五)虾产养殖(shrimp culture)

        关于孟加拉水产养殖的历史并无详细的文献记载。孟加拉传统意义上的水产养殖历史可追溯到印度国王统治时期,当时的王公贵族修筑池塘、水池或为饮用或为洗澡,同时也用于小型耕地灌溉;通过自然孵化所进行的养鱼活动也多为娱乐、消遣而并非出于商业目的。孟加拉真正意义上的水产养殖不过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情,由于自然环境的退化,天然鱼类产量的下降,孟加拉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一些私营业主才开始在池塘、湖泊发展水产养殖。

        孟加拉鱼产品出口是仅次于成衣出口的第二大支柱产业,而鱼产品出口又以虾产品为主,虾产品出口占到鱼产品出口总收入的近90%,是孟加拉重要的外汇来源之一。

         按水产养殖的地域不同,孟加拉水产养殖可分为淡水养殖和滨海养殖。截至目前,孟加拉尚无海洋水产养殖。所谓的淡水养殖主要是指池塘养殖;而滨海养殖则主要指半咸水虾养殖,两者均划为内陆渔产。孟加拉的虾产养殖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半咸水(brackish water)水域,即滨海地区,养殖的半咸水虾,孟加拉人称之为“巴格达”(bagda);另一种则为甜水虾,即淡水虾,这种虾可以在其它任何地区进行养殖,孟加拉人称之为“勾达”(golda)。半咸水虾的养殖主要分布孟加拉南部及东南沿海两大地区:(1)吉大港-科克斯巴扎地区和(2)库尔纳-巴吉尔拉(Bagerhat)-沙基拉(Shatkhira)地区。孟加拉的半咸水养殖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1980年,孟加拉半咸水虾的养殖面积不足2万公顷,1995年扩展到约14万公顷。据孟加拉渔业部门2005年估计,半咸水虾的养殖面积可能超过20万公顷,养殖场有4万多个(每个养殖场的平均面积约为4.5公顷)。另外,孟加拉大约有60-70家孵化厂,大部分分布在科克斯巴扎地区。淡水虾养殖面积约3万公顷,每个养殖场的平均面积仅为0.28公顷,共有105000个淡水虾养殖厂,大部分位于库尔纳地区。

        孟加拉的虾养殖主要是粗放式养殖。尽管养殖面积在不断扩大,但半咸水虾的产量却不断下降。1995-96年每公顷水域的虾产量约为230公斤,而目前仅为150-160公斤/公顷。孟加拉大约50%的虾苗在自然水域进行捕捞,剩余的通过孵化或进口。孟加拉半咸水虾的半集约养殖始于1993年科克斯巴扎地区。由于管理不善,同时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尤其是缺乏足够的储备用水和纯净水源,1994年,位于科克斯巴扎的半集约养殖场虾病爆发,1996年,蔓延到沿海的其它地区,波及粗放式养殖场。2001年虾病再次爆发,科克斯巴扎和库尔纳地区的半咸水虾养殖业遭受灭顶之灾。由于虾病病毒不能彻底根除,其阴云依旧笼罩着孟半咸水虾养殖业,制约着孟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和出口创汇收入的增加。

        虾产与渔业总产对比一览

财年

渔业总产(吨)

内陆鱼产(吨)

海洋鱼产(吨)

虾生产(吨)

河虾生产在渔业总产中占比%

1993

1020654

770162

250492

23530

2.31

1994

1090610

837566

253044

28302

2.60

1995

1172868

908218

264650

34030

2.90

1996

1257940

988238

269702

46223

3.67

1997

1360468

1085764

274704

52272

3.84

1998

1463579

1190761

272818

62167

4.25

1999

1552417

1242620

309797

63164

4.07

2000

1661384

1327585

333799

64647

3.89

2001

1781057

1401560

379497

64970

3.65

2002

1890459

1475039

415420

65579

3.47


        资料来源:孟加拉统计局

        三、渔业产品出口

        (一)      渔业产品出口种类

        渔业产品出是孟加拉第二大出口创汇产业,仅次于成衣出口,出口产品包括虾、干鱼、鱼翅、鱼肚、蟹、龟等。主要出口产品为冷冻鱼、虾,其中又冻虾出口为主。孟加拉冷冻鱼、虾出口占到出口总收入的约5%。

        由于受基础设施及运输条件的限制,到90年末,孟加拉才有少量活鱼出口的相关统计,出口额也不过4-5万美元。同时受海洋资源及捕捞能力局限,一些相对名贵的鱼类产品出口数量也极不稳定(详情见下表)。

        孟加拉鱼、虾制品出口一览

        单位:千塔卡

1996-97

1997-98

1998-1999

1999-2000

2000-2001

1、活鱼

 

 

 

1881

3261

2、冻鱼(太平洋鲑鱼、金枪鱼等)

1477316

709820

928257

927046

725318

3、鱼片、鱼肉

18944

41244

 

2761

17127

4、干鱼、咸鱼、熏鱼、鱼肚等

338942

352393

440819

495888

438012

5、冻龙虾、河虾、对虾及鲜虾

10800742

11825327

12133687

14774580

18015097

出口金额

(塔卡)

12635944

12928784

13501763

16202156

19198815

出口金额

(百万美元)

295.85

284.40

280.88

321.92

355.80


        资料来源:1999-2000年孟加拉对外贸易统计;2001年孟加拉统计局统计

        (二)渔业产品出口数量与创汇

        目前,孟加拉鱼产品出口占渔业总产的约22%。20世纪90年代,孟渔业产品出口快速增长,从1992年的2.2万吨,增长到1995年的4.17万吨,增幅达到90%。2005财年,出口创汇4.2亿美元。

        孟加拉鱼及鱼产品出口

年份

出口数量(吨)

出口创汇(百万美元)

出口总收入占比%

1992

22080

137.44

6.91

1993

26607

178.91

7.57

1994

31835

230.24

9.12

1995

41686

325.10

9.38

1996

38929

328.34

8.44

1997

41549

341.31

7.75

1998

30158

305.28

5.93

1999

28477

287.00

5.41

2000

35134

354.07

6.28

2001

38988

376.72

5.77

2002

41482

303.39

4.76


        冷冻鱼、虾出口

2000

33657

343.8

6%

2001

34791

363.2

5.6%

2002

40053

276.1

4.6%

2003

33385

321.8

4.9%

2004

38284

390.3

5.1%

2005

43591

420.7

4.9%


        资料来源:孟加拉渔业部门、孟加拉统计局(冷冻鱼虾出口)

        (三)虾产品出口

        孟虾产品出口收入从1972-73财年的290万美元增长到2002-03财年的2.97亿美元。2003年的出口总量达到25670吨,虾产品出口在出口总收入中的占比从1972-73财年的不到1%增长到2003财年的4.5%。虾产品出口成为除成衣之外增长最快的出口产业。

        虾产品出口一览

        单位:百万美元

年份

总出口

 

鱼产总出口

河虾总出口

河虾出口在总出口占比%

河虾出口在渔产总出口占比%

GDP

GDP占比%

1993

2382.89

178.91

155.48

6.52

86.90

32862.3

0.36

1994

2533.90

230.24

197.67

7.80

85.85

34588.1

0.45

1995

3472.56

325.10

260.70

7.51

80.19

38119.9

0.52

1996

3882.42

328.34

270.51

6.97

82.39

41374.1

0.63

1997

4418.28

341.31

279.22

6.32

81.81

44235.3

0.61

1998

5161.20

305.28

260.41

5.05

85.30

46868.8

0.60

1999

5312.86

287.00

242.23

4.56

84.40

48327.2

0.54

2000

5752.20

354.07

322.43

5.61

91.06

49320.9

0.49

2001

6467.30

376.72

349.75

5.41

92.84

50376.8

0.64

2002

5986.09

303.39

252.18

4.21

83.12

50630.3

0.69

2003

6548.44

330.13

297.04

4.54

89.98

52303.7

0.48


        资料来源:孟加拉统计局

        随着国际市场需求增长、价格上扬,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10年间,虾产品出口从1986财年的9100万美元增长到1997财年的2.8亿美元。虾产品出口价格从每磅2.4美元上涨到4.5美元,1998年3月达到每磅6.3美元。1999年,冻虾出口价格骤降至5.6美元/磅,2000年为5.1美元/磅,2002年则达到3.8美元/磅。国际市场虾产品价格大起大落。1998财年,虾产品出口出现下滑到2.6亿美元,数量减少到1.89万吨,主要原因是由于孟虾产品不符合欧盟的卫生标准,1997年欧盟暂时停止进口孟虾产品。

        20世纪90年代,虾产品出口占出口总收入的约5%。2003财年,河虾出口创汇2.97亿美元,占总出口收入的4.54%,对GDP的贡献率为0.48%。2003财年,虾产品出口在鱼及鱼产品出口收入中的占比达到89.98%,占孟加拉初级产品出口的70%以上。2005财年,冻虾出口达到3.66亿美元。

        (四)出口市场

        欧盟、美国和日本为孟虾产品主要进口国,占孟渔业产品出口的95%以上,其余为东南亚和中东地区。2003年,出口欧盟的虾产品占其总出口市场的52.1%,出口美国占比38.6%,日本为4.5%。欧盟市场对孟加拉虾产品出口极为重要。

        孟加拉虾产品出口主要市场一览

        单位: 百万美元

国家

1988-1989

1999-2000

2000-2001

2002-2003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美国

9.53

39.33

12.59

39.06

11.91

34.04

9.74

38.63

英国

2.87

11.87

4.57

14.18

5.99

17.11

6.21

24.61

日本

3.22

13.28

3.62

11.24

2.80

8.01

1.14

4.53

比利时

2.67

11.03

2.69

8.35

3.50

10.02

2.65

10.5

荷兰

1.17

7.04

2.65

8.21

4.51

12.89

2.20

8.73

泰国

1.63

6.75

2.23

6.92

0.98

2.79

0.73

2.88

德国

1.2

4.94

1.99

6.19

3.17

9.07

1.62

6.44

中国

0.31

1.26

0.45

1.4

0.11

0.31

0.06

0.22

法国

0.24

0.99

0.56

1.73

0.75

2.16

0.44

1.73

加拿大

0.27

1.12

0.29

0.89

0.42

1.21

0.07

0.27

西班牙

 

 

0.20

0.62

 

 

 

 

意大利

 

0.01

0.11

0.33

0.05

0.15

0.02

0.09

合计

23.11

97.62

31.95

99.12

34.19

97.76

24.87

98.63


        四、渔业生产与减贫

        渔业生产是孟加拉农村地区人口重要的收入来源和就业渠道。在孟加拉从事捕鱼活动的渔民大致有四种类型:一是专业渔民,这些人完全靠捕鱼为生;二是兼职渔民(Part-time fishermen),一年中有部分时间从事捕鱼活动以增加收入,除捕鱼外还从事其它职业,如农作物种植等;三是自给(subsistence)渔民,这些人偶或捕鱼仅为自给自足;四是养殖业主,这些人拥有池塘,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就渔业而言,虾养殖是赚取外汇的最重要来源,同样所创造的就业机会也最多。在库尔纳、巴吉尔拉、沙基拉和吉大港地区,分布着130个河虾加工厂, 58家获准出口欧盟(2006孟加拉《金融快报》)。有200万人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河虾相关的上游及下游产业,如河虾的收获、养殖、加工和出口,从事河虾加工的大多为妇女。

        在渔业生产产业链中,根据贫困状况,从业人员可以分为四个等级:极贫人口、贫困人口、中等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极贫人口包括:虾苗捕捞者、孵化厂工人、仓储场工人、加工厂工人,这些人没有自己的土地和财产,通常靠租赁政府的土地以种植农作物为生;在失去土地后,没有稳定的收入,受雇于人,除从事与渔业相关的活动以外,也涉足其它行业。贫困人口——在小型机械船上从事捕鱼的渔民以及非机械船船主,这类人主要靠捕鱼为生,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家庭生活开支,在非打鱼季节也从事其它职业。中等贫困人口——在拖捞船上从事捕鱼的渔民、小型养殖业主及加工厂的采购人员或代理;这些人收入相对较为固定,基本上无衣食之忧。非贫困人口——加工厂厂主、仓储场场主、养殖业主、孵化场场主、中间商(放款人)、制冰厂厂主、小型机械船船主以及出口商。

        在孟加拉从事内陆河虾养殖的从业人员分为三类:一是在自有土地上从事养殖的养殖业主;二是在租赁土地上从事养殖的养殖业主;三是在国有土地上从事养殖的养殖业主。河虾的商业化养殖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方式,对传统的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影响。调查显示,虾养殖最大的受益人并非当地的贫苦农民,而是外来的养殖业主。由于政府疏于管理,虾养殖业无序扩张,当地依赖出租或租赁土地为生的农民被剥夺了生产资料,传统的家庭牲畜、家禽养殖、果树种植也因此受到影响,当地农民每年的实际收入每况愈下。一方面,虾产品出口被称为“粉红色革命”,成为孟加拉重要的外汇来源;而另一方面,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如耕地减少、土地盐碱化、红树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等,虾的养殖被越来越多地称为“蓝色死亡”。近年来,政府虽出台了一些保护性政策,但由于执行、协调不力,虾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受到挑战,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当地农民与外来养殖业主之间的冲突不断。总而言之,虾的商业化养殖与当地农民的脱贫致富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贫富差距扩大,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是孟现行经济、社会体制无法逾越的鸿沟。

        五、渔业生产展望

        (一)“五年规划”

        建国初期,孟加拉政府制定了渔业发展的“五年规划”,并将其作为优先发展产业,以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减少社会贫困。但政府对渔业发展的投入却在不断下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73-78),政府对渔业的投入占比6.73%,而第五个五年计划(1997-2002)则下降到0.3%。

        (二)渔业政策

        1、法律法规

        1986年,孟加拉制定出“新渔业管理政策”(NFMP),以增加渔民的收入,解决资源过度开发问题。该政策规定,直接通过筛选,给予真正的渔民以捕鱼权,向他们颁发一年或多年的捕鱼许可证,给予渔民合作社或协会在较大面积水域进行捕鱼的许可。1998年,孟政府制定出“国家渔业政策”(NFP),通过提供信贷等方式进行投入,以增加渔业生产,促进鱼产品出口。该政策强调了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海洋渔业条例1983”,对水深50米以下的海洋渔业管理、保护和开发做出了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所有在孟加拉领海从事捕鱼活动的拖捞船须获得孟政府颁发的捕鱼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并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每艘拖网船每次出海必须征得渔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水深50米的海域为小规模捕鱼区域,而对在孟加拉湾从事小规模的捕鱼活动没有特别的规定。

        其它一些相关政策包括“国家水资源政策1999”、“环境政策1992”、“土地使用政策2001”和“新农业扩展政策1996”。所有这些政策皆为孟自然资源管理的组成部分,与渔业生产,尤其是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密切相连。

        2、燃油补贴

        尽管鱼产品出口在赚取外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孟政府对渔业生产本身并没有一个单独的政策,对渔业生产的补贴或称之为鼓励也仅限于对燃油的补贴——返还每升15%的燃油增值税,约合0.04美元/升(按1998年柴油价格及汇率计算)。也就是说,该政策的实际收益人不过是从事海洋捕捞的机械化船主。但由于海洋捕捞对孟渔业生产的贡献率相对较低,因此,该政策对渔业生产,特别是出口创汇,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而对于鱼产品出口,则适用于普遍的出口鼓励政策,如:免税进口资本机械、原材料、出口现金补贴、所得税减免等。简言之,孟加拉渔业政策最大的受益人是出口商而并非生产商。

        (三)职能管理部门

        孟加拉渔业生产,尤其是虾的养殖,涉及很多政府职能部门(详见下表),其中,“渔业与畜牧业部”负责总体管理。

部委/机构

职能

渔业与畜牧业部

1)渔业理事会

2)孟加拉渔业发展公司

3)渔业研究学院

 

1)行政管理、开发与培训;

2)培训、生产与开发;

3)研究与培训。

地方政府与农村发展合作部

1)农村发展理事会

2)合作社理事会

3)孟加拉JMSS公司

4)孟加拉撒玛巴雅银行有限公司

5)乡政府

 

1)农业一体化发展;

2)渔业合作社登记、监督;

3)渔业合作社发展、制冰厂经营及渔具进口;

4)对渔民合作社融资;

5)对20公顷以下水域的管理。

土地部

土地管理与土地改革部门

 

国有水域租赁。

灌溉、水资源管理与防洪部

孟加拉水资源开发理事会

 

水库及灌溉渠的租赁。

商务部

1)商务部门

2)出口促进局

 

1)鱼产加工厂租赁;

2)鱼产品出口促进。

工业部

孟加拉食糖与粮食工业公司

 

鱼、虾加工

航运部

商业海洋部门

 

渔船的登记

计划部

渔业部门

 

渔业发展规划与总体协调

外交部

专属经济区磋商、谈判


        (四)机遇与挑战

        作为出口创汇的支柱产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实现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孟加拉政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1、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

        在虾产养殖的初期发展阶段,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政策或法律法规,受利益驱使,一些当地或外来的养殖户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掠取土地,在南部沿海地区无计划地扩大虾养殖面积,甚至不惜毁坏宝贵的红树林森林资源,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近年来,孟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纷纷对虾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质疑,呼吁政府针对虾养殖对经济、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出台更加严厉的法律法规,遏制虾养殖的无度扩张,加强耕地的保护,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维护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把虾养殖与当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切实结合起来。毋庸置疑,由于政府职能部门多头管理,具体政策的实施、协调存在很大难度,违规、腐败虽禁难止,如何妥善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等诸多矛盾是摆在孟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

        2、基础设施与资金投入

        由于财力所限,孟政府对渔业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以2006财年孟政府预算为例,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占比10%,约为640亿塔卡(约合9.3亿美元——按一美元兑换69塔卡计),姑且按农、林、牧、渔平均分配计,政府对渔业的投入每年也不过2.3亿美元,仅能维持政府渔业部门正常的开支和运营。而政府专业银行由于受不良贷款的困扰,近年来,每年对渔业生产的优惠贷款发放仅有10多亿塔卡,对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能力极为有限。与此同时,私人银行以及外资银行考虑到贷款回收风险,也不愿意向一些中小型养殖业主发放贷款,为此,他们不得不通过非正常渠道从中间商或贸易商那里获取高利贷,并因此而受制于这些中间商或贸易商,这也形成了孟加拉渔业生产以及鱼产品出口一种独特的现象,即大部分中小型养殖业主由于资金问题,不得不把他们的鱼产品出售给中间商或贸易商,而不能直接出口获取最大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生产商对养殖业的再投入,制约着孟加拉渔业生产与鱼产品出口的健康发展。而就海洋捕捞而言,由于在登陆场附近没有必要的冷藏设施,冷藏运输工具运能有限,所捕获的鱼产品往往在转运途中变质、腐烂。由于电力短缺、水源不足,养殖场补水、制冰厂制冰、加工厂清洗、仓储场冷藏等一系列的生产活动都受到严重影响,制约了渔业生产、鱼产品出口质量与附加值的提升。

        3、贸易环境与质量管理

        “出口带动”战略,一方面带动了经济的增长;而另一方面,孟经济增长越来越多地受制于国际贸易环境。根据WTO关于“卫生与植物检疫”(SPS)措施协议,欧盟于1997年7月颁布禁令,暂停从孟加拉进口虾产品,理由是孟虾制品不符合欧盟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标准规定。该禁令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孟虾制品在健康保障、质量控制、基础设施以及卫生方面不达标;二是欧盟对孟政府指定机构所执行的质量管理措施之有效性缺乏信任。

        出口国际市场的虾产品必须符合世界粮农组织(FAO)和国际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所规定的国际标准,同时必须符合相关进口国的规定要求。为满足HACCP,孟加拉政府不得不建立新实验室、购买新设备、对旧设备进行维护、对员工进行培训或再培训。根据卡托(Cato)和桑托斯(Santos)2000年所作调查显示,政府为此所进行的投入1997年达到2亿美元,而维护这些设施每年所需开支也在2亿美元以上。除此之外,虾产品加工厂为达到HACCP要求,每年在设备维护、员工培训、技术咨询、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进行的投入预计在3500美元左右。显然,对于孟加拉这样的最不发达国家,满足这些安全标准以及质量要求无疑负担沉重。

        2006年7月,欧盟再次警告孟加拉渔业与畜牧业部,如在8月5日前仍不能满足欧盟要求,欧盟将再次停止进口孟冷冻鱼、虾制品。去年11月,欧盟4人小组考察了孟加拉科学与工业研究协会(BCSIR)实验室以及位于达卡、吉大港和库尔纳的鱼、虾加工厂,发现BCSIR并不具备硝基呋喃检测能力,却在一直颁发相关合格证书,为此要求孟方紧急购买相关检测设备。但7个多月过去了,却未见孟方举措,此番冷漠令欧盟大为恼火。

        迫于欧盟压力,2006年7月25,孟加拉渔业部与孟加拉冷冻食品出口商协会(BFFEA)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就购买、安装与维护LC-MS-MS设备达成一致。备忘录规定,设备由BFFEA出资购买,安放于渔业部。至于设备何时到位,欧盟会因此作何举措,有待进一步观察。

        总之,孟加拉渔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鱼、虾制品的出口,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但其内在潜力也不容忽视。随着孟加拉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从业人员技能的不断提高,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落实,再加上国际社会的监督与帮助,我们有理由相信,孟加拉渔业会不断向前发展。

        信息来源:驻孟加拉经济商务参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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