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是一个工业相当薄弱的国家,绝大部分社会生活必需品均需从国外进口。其主要进口合作伙伴分别是欧盟(43%),亚太地区(21%),西非共同体(20%)。中国商品遍及几内亚市场,以物美价廉著称,但因附加值普遍较低,再加上几乎未涉足几内亚三个最大的进口领域:食品,石油产品和机械产品,所以只占几内亚进口份额的5%到7%左右,同庞大的产品数量形成鲜明的对比。科特迪瓦是几内亚重要的合作伙伴。往年几内亚从科特迪瓦进口产品的份额能达到8%的价值,甚至超过几内亚对中国的进口份额(中国为7%左右)。从去年开始,由于科国内战等原因,科国产品在几内亚市场大幅度减少,在很大程度上,也由于这个原因,中国商品在今年上半年向几内亚市场的出口价值大大超过科特迪瓦,在几内亚全国市场极度萧条的背景下,中国商品更显得异彩独放。这种情况在2003年下半年可能会更加突出。
几内亚商品的进口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从离岸港直接进入几内亚
2、从冈比亚进入几内亚
3、经迪拜或欧盟国家进入几内亚
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离岸港直接进入几内亚
这是最普遍的一种进口方式。具体操作过程是:进口商先在几内亚办理进口许可证(简称DDI)。拿在DDI后,进口商将DDI号码通知出口商。出口商依此在离岸港进行商品检验。检验的目的并不是检查商品的质量是否合格,而是根据产品质量推断产品的价格。中国的SGS检验相当严格,估价也相对较高,从这一点来看,对进口商是非常不利的。货物抵达几内亚港口后,几内亚的SGS机构还要对商品进行重新检验以确定价格。几内亚的检验机构有很大的灵活性,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后,对商品做出估价。所以出口国的SGS估价只是一种参考,产品最终估价要以进口国的检验机构为准。很多中国商人因为不了解SGS机构的估价程序,往往忽视其中的一个环节,造成估价过高的事实,产品需要缴纳比别的进口商高出很多的关税,即使进价便宜也无法赚取利润,至少是无法更大限度的赢利。几内亚ATEX公司是一家中国的民营企业,每年从中国进口大约10个集装箱的T/C布,货值超过了100万美圆。由于该公司未把握好两地SGS的检验环节,致使其产品估价达到几内亚该产品平均估价的一倍以上,形成亏损现象。由此可见,产品从离岸港直接进入几内亚,如何同SGS机构合作和周旋是赢利的关键所在。
二、商品通过冈比亚进入几内亚市场
冈比亚同几内亚并不接壤,该国面积狭小,一面靠海,三面被塞内加尔所包围。因此,冈比亚经济受塞内加尔的影响很大。为刺激经济发展,冈比亚积极发展转口贸易,对商品也采取极低的进口关税以吸引国外的投资商。冈比亚首都班珠尔是西非著名的自由港,很多周边国家的货物就是通过该港口转口的。几内亚边境海关对从冈比亚进口的商品采取统一关税制,无论货值大小,均按货物体积收税。虽几内亚财政部对此做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此做法已实行多年,也为政府所默许。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对进口高附加值产品的商人来说,这是一个比较经济的渠道。拿T/C布来说,一个40尺集装箱,国内产值为80000美圆左右,几内亚SGS最低估价为30000美圆左右,至少应缴纳12000美圆的关税。通过冈比亚进口该产品只需支付8000美圆左右的关税即可,一个集装箱的产品可以节省4000美圆的进口关税。目前,几内亚几家较大的布商均通过此渠道进货,节省了大量的资金。鉴于这种情况,ATEX公司现在已通过该渠道进货,终于实现赢利局面。但这种方式也有一些弊端:(一)塞内加尔政府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关闭这条通道,因而该渠道缺乏一定的连贯性;(二)7至9月份是西非地区的雨季,这条通道的路况较差,限制了运输车辆的运行;(三)几内亚政府可能会对此渠道加以限制和阻拦。
三、产品通过迪拜或欧盟转口进入几内亚市场
为避免几内亚的SGS机构高估商品价格,很多进口商选择迪拜或欧盟国家作为进口商品的中转港。迪拜为自由港,商品进口几乎为零关税。欧盟国家的SGS机构对商品的检验非常宽松,一般以出口商的发票金额作为估价基础。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将货物发往迪拜或欧盟国家,由迪拜或欧盟国家的中间人重新申请SGS检验。几内亚SGS机构在收到上述国家的SGS报告后,一般也会考虑出口国SGS的估价意见。通过这个渠道的商人主要以几内亚当地人和黎巴嫩商人为主。高附加值商品进口商一般也喜欢采取这种方式规避高估价的风险。目前也有中国商人从迪拜和鹿特丹转口商品。
另外,也有一些商人采用其它不正当的方式进口商品,如走私等。2002年,有一家中国民营公司在几内亚商人的劝导下走私一个集装箱的产品,被几内亚海关人员查获,最终以缴足关税并罚款20000美圆了事。该公司当年本应获利,但由于走私事件的影响,使企业生命汲汲可危。还有的商人利用马里等内陆国家通过几内亚中转货物这一条件,以转口为名,将货物中途卸在几内亚,当然这种方式往往是伙同几内亚海关人员共同操作的。
我们认为,在几内亚做生意,应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好的商人应学会规避风险,但绝不能触犯几内亚的法律,否则,不但不能赢利,公司名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我们建议,在几内亚的中国商人应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努力同海关和SGS公司保持良好的关系,只有适应几内亚国情,才能创造更大的效益。
几内亚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中心
段伟 撰稿
200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