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看津巴布韦对进口商品的征税原则是对国家必需的重要商品和原材料等征以较低的关税,甚至免税;对制成品和奢侈品客以较高的关税。津巴布韦政府于2000年9月1日颁布了新的进口关税税目表。新关税税率与原关税税率(1997年3月颁布)相比,总体变化水平不大,主要是对初级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口税率有所下调,举例如下表(注:为简化起见,所列商品名称为大致名称)。
津巴布韦进口关税税率举例
商品名称 2000年9月新税率
氯化钾化肥 免税
羊毛纺织品 20%
羊毛成衣 60%
玻璃 25%
家用电风扇 40%
家用缝纫机 10%
普通电话机(含无绳)30%
彩色/黑白 电视机 60%
彩色/黑白 显象管 10%
鞋类成品 60%
电冰箱、冷冻箱 60%
推土机、动力铲等工程机械 免税
移动电话 30%
轻型卡车(满载车重不超过5吨)60%
装有发动机的汽车底盘 15%
资料来源:津海关税目表(Customs and Excise(Tariff) Notice,2000)
如欲进一步了解津巴布韦进口关税情况,请联系驻津巴布韦使馆经商处。
驻津巴布韦使馆经商处
200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