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尔巴尼亚注册公司的新规定
在阿尔巴尼亚成立商业公司须在阿“全国注册中心(NRC)”办理注册。需注册的公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从事商业或经济活动的自然人
2、 民法规定的简单合作人
3、 商业公司
4、 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和代表处
5、 储蓄和信贷公司或联盟
6、 合作公司
7、 阿尔巴尼亚法律规定应注册的其它类型实体
根据阿法律,商业公司可以先开展商业活动,后再办理注册。1)自然人、简单合伙人、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和代表处可在开展商业活动后,2)法人可在组成后,的15天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进行注册;其它强制注册可在组成或成立后30天内办理申请。
办理商业公司等注册申请时,按不同类型公司填写不同形式的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不同的要求文件:
1、 自然人须提供以下文件:
1) 身份证件复印件,
2) 目前商业活动地址
3) 公司形式
4) 签字样本
2、 简单合伙人注册时须提供
1) 《民法》规定的相关合同。如未达成书面合同,可签订申明或确认书
2) 每个合伙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合伙期限说明
4) 组织形式说明
5) 商业活动的地点
6) 每个合伙人的身份资料
7) 每个合伙人出资金额和类型
8) 负责公司管理和代表公司同第三方进行活动的人的身份资料和签字样
3、 商业公司注册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 公司名称、形式和成立日期的说明
2) 成立者的身份证明资料
3) 公司所在地说明
4) 期限说明
5) 行政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资料
6) 公司负责人签字样
4、 无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提供:
1) 公司成员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公司成立申明,公司类型
3) 所有合伙人出资类型和金额
5、 外国分公司和代表处注册时须提供:
1) 母公司成立章程
2) 母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3) 证明母公司目前状况的文件,签发后90天有效,包括清算和破产程序
4) 如果母公司经营业务至少一年,提供上一财政年度母公司的审计平衡表和审计报告
5) 母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或代表处的决定等
在阿注册的代表处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阿尔巴尼亚“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或企业的法律形式有:
1、 普通合伙公司(General Partnerships)
2、 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s)
3、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带有后缀“Sh.p.k.”。根据阿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列克,且每股股份面值不得小于1,000列克。注册此类公司须出具注册资金已到帐证明。
4、 股份公司(Joint Stock Companies),带有后缀“Sh.a”,又分为二种,公开出售股票,即在证券公司正式注册或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股票经纪人等方式出售股票,和为非公开出售股票公司。阿法律对此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公开出售股票公司1,000万列克,非公开出售股票公司200万列克。注册此类公司须出具注册资金已到帐证明。详细参阅以下网站http://www.qkr.gov.al/nrc/Application_forms.aspx
以前,商业公司在阿法院办理注册登记,后改在全国注册中心注册,并同时分别在税务总局、社保、医保机构和就业检查局注册。现在已经进行了以下改革。
为了改善商业环境,阿对企业/公司注册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2007年5月初,阿公布9723号法律“关于全国注册中心法”,成立“全国注册中心(NRC)”,并于当年9月对外服务,将以前通过法院的多步骤的司法注册办法改成“一站式”的行政注册程序,使企业注册简单化,大大缩短时间和降低成本。全国注册中心的新公司注册程序主要特点是:一站式”服务,提供税务、社保和医保、劳动检查局和国家统计局等多种注册的“单一”窗口,将新公司注册时间降到1天;注册费用降到100列克,不到1欧元;注册可在阿全国各地地方政府的NRC服务窗口(目前已有NRC窗口的地方政府清单见http://www.qkr.gov.al/nrc/NRC_Locations.aspx)进行,以便企业就地注册,也可到企业所在地以外的市政府异地进行注册;也可通过网络在线递交电子注册申请表,但在线递交电子申请后,申请人或委托人须当面到NRC全国任一窗口递交以上所要求的资料,并当着注册官员的面在每页签字,完成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获得一份标有申请号码并经申请人和注册官员双方签署的注册申请确认,该申请号码日后可用于NRC网站的查询等用途,具体方法见其网站http://www.qkr.gov.al/nrc/How_to_Register_a_Business.aspx,还可在NRC网站查询注册过的公司。
以上所述的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在NRC注册官员和申请人双方签字前支付所需费用,在NRC的每道手续均须付费,如核对名字是否重名、预留名字、预留名字转让、出具各种文件等等,每种费用各100列克(约9元人民币)。
注册申请确认后次工作日内,即可被通知注册申请是否被接受、暂停或被拒绝。
如果NRC评估后,认为符合法律要求,决定接受注册申请,即在1天内:
1、 出具一个唯一的号码(UIN或阿语NIPT)
2、 签发注册证书,证明完成全部注册手续
3、 一个工作日内在NRC网站上发布注册公告,参见http://www.qkr.gov.al/nrc/Daily_Bulletin_of_New_Registration.aspx
如果NRC认为申请不符法律要求,暂停注册,在1个工作日内将暂停注册的理由书面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或委托人,申请人可在15天内当面或经网络在线更改影响注册的资料。
如果NRC认为注册申请违反法律要求,或申请人未在15天内更改不符资料或更改的资料仍不符法律要求,作出拒绝注册决定,并书面将拒绝理由通知申请人。
阿在注册申请的批准中使用“沉默即同意”的做法,即如果NRC未能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申请是否被暂停或拒绝,即被视为申请已被接受。
一旦企业或公司在NRC的注册申请被批准,即被认为已同时在税务、社保和医保、劳动检查局和企业所在区政府完成注册,无需再分别到以上部门办理注册,而由NRC将注册资料分别通知相关部门。企业注册的更改也只需通过NRC进行。
同时,NRC还将之前法院对公司的注册决定等文件的扫描件置于网站,自2008年7月1日起,公司可通过该网站看到本公司以前注册的法院文件。
阿全国注册中心联系方式:
NATIONAL REGISTRATION CENTER
地址: "Ismail Qemali" Street, (总理府后面),Tirana
电话: Tel: +355 4 2250066
传真: Tel: +355 4 2255532
网站: www.qkr.gov.al
电邮: info@qkr.g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