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提交的下列文件:
1、柬埔寨投资局(CIB)的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2、投资企业的章程或BCC 、BOT合同;
3、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请备案,并交纳第一阶段申请费:
1、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100美元;
2、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200美元;
三、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的官员陈述项目情况,并回答提问。一般与CIB投资评估局会谈。
四、提供要求的补充文件以完成申请。
一旦CDC认为申请材料完整,其应在28个工作日内(有可能会超出该期限)作出同意或拒绝的通知。
五、获得CDC原则性批文,交纳第二阶段申请费。
1、 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500美元;
2、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1000美元;
六、向柬埔寨国家银行交纳占投资资金总额1.5%-2.0%的履约保证金。
七、向柬埔寨商业部注册登记法律实体。
八、获得CDC的正式投资许可证。
九、在6个月之内进行投资。
十、项目完工30%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信息来源:驻柬埔寨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