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与社会稳定状况
宪法禁止一切政党活动,国王于1989年4月接管全部行政权。1990年以来,以“民主运动”为主的反对派组织日趋活跃,提出了解除党禁、实行多党民主的要求。1991年罢工罢课增多。与此同时,吸毒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动明显增加。目前,政局基本稳定,社会治安尚好。国王通过任命内阁部长组成的议会维持着最高统治权力。
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
80年代中期开始吸引外资。1985年初实行新税赋和非税赋鼓励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外商投资开办新产业和第一笔投资所得均给予5年的免税优惠;所有外资在第一个贸易年度里可享受相当于新厂房和机械设备成本50%的补贴;培训补贴及年平均20%以内的车辆、办公房损耗补贴(仅在第一年后期);涉及10 ̄15%的车间和机械损耗补贴;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可享受10%的优惠;一些用于发展向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以外地区出口的制造业的原材料进口享受关税减免待遇(通常是免税)。例外的关税保护也有可能,如对面临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中其他国家竞争的新兴工业,这种保护复杂而且很少奏效。
外商向斯威士兰投资必须经过斯威士兰中央银行事先批准。在转入资本时必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中央银行凭有关证明文件审批利息、股息、利润和其他收入的汇出。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借入外币贷款或以非居民名义购买股票。1987年8月,斯威士兰中央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订了一项协议,允许一些非居民对斯威士兰境内规定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投资。这些投资,如果是对新项目投资,可以通过南非中介银行购买其股票的方式进行。对新建企业或扩大制造企业的生产规模进行投资给予优惠待遇,但如果直接使用金融兰特投资必须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固定资产上。
向国外转移资本,主要考虑其投资效益,允许使用“封闭”帐户中的里兰吉尼购买上市证券和购买经中央银行批准的其他证券。
工商管理
斯的经济管理实行双轨制。在政府管理体制之外,另有第比约?塔卡恩韦尼公司。后者是由前国王布查二世于1968年创建的特许公司,专事管理经营斯威士族人的资产,包括财产和土地、矿物等资源。为此,公司还成立了专门的斯威士族土地公司(简称SNL)。政府负责管理其余的一切经济活动,具体事务由斯威士兰工业发展公司(简称SIDC)执掌。80年代后期以来,斯威士兰一大批工业发展项目均是在第比约公司主持下由SIDC投资建设的。
外商在斯投资设厂,照例应取得第比约和SIDC的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
外商在斯投资起步晚,发展慢。1986年台湾商人首次在斯投资开办了四家纺织厂,为斯创造了近千个工作机会。目前,在斯投资的外商来源除台湾外,主要
是南非、美国和德国,投资范围涉及轻纺、采矿和饮料等行业。
外汇管理
斯威士兰允许自由买卖外汇,国家对外汇买卖既不征税也不补贴。斯威士兰中央银行批准指定银行经营远期外汇的同时,买进同期的本币。远期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1989年12月11日,斯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8条第2、3、4节规定的义务:(1)不经国际货币基金同意,不能对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的支付或清算加以限制;(2)会员国间的外汇交易与根据基金协定所实行的外汇管理相抵触者,均属无效;(3)除经国际货币基金核准外,会员国不得实行外汇歧视和复汇率等措施;(4)任何会员国对其他成员国在经常性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如果对方为支付经常性往来而要求兑换时,应用黄金或对方货币换回本国货币。此外,还要求会员国向国际货币基金提供基金认为其进行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料 一个会员国接受上述各项义务后, 即成为“第八条会员国”(Article VⅢMember),该国的货币即被视为“自由兑换货币”,可用来偿还从基金组织借走的贷款。当然,承担第八条义务的成员国并非完全不对经常性外汇支付进行限制,只须经过基金组织批准。另外,基金协定第六条第3节中区分了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允许成员国运用必要的控制手段来调节资本的转移,这一规定也就一了成员国实施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必须义务。有些第八条款支员国对本国居民出国旅游、探亲等所需外汇、出境携带外汇加以数量限制。由于斯威士兰是共同货币区的成员国,斯居民可通过约翰内斯堡市场买卖外汇,但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和管理规定。斯居民与莱索托、南非居民一样不得购买金融兰特(Finacial Rand)或持有金融兰特帐户。
斯威士兰中央银行代表财政部管理所有对外货币交易事务。外汇管理办法基本上与共同货币区成员国南非的外汇管理规定相似(共同货币区包括莱索托、南非、博茨瓦纳、斯威士兰和纳米比亚5国,区内实行统一的外汇管理规定,原则上,区内任何款项的支付均不受限制和管制),仅用于对共同货币区以外国家的外汇管制
非贸易外汇管理。除个别情况外,一般情况下,对向非居民支付非贸易外汇款项不实行限制。中央银行对某些类型的对外支付规定了批汇限额,并将限额内的审批业务委托指定银行办理。中央银行对下列用汇规定了批汇限额:出国旅游,成年人每人每年批给1万里兰吉尼的外汇,儿童每人每年批给5000里兰吉尼的外汇。公务旅行基本批汇额是每人每天750里兰吉尼的外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5万里兰吉尼的外汇。如果上述批汇额不能满足对外支付的需要,可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中央银行申请追加批汇额。居民前往特惠贸易区成员国旅行,必须使用以特惠贸易区帐户记帐单位为票面值的旅行支票支付国外费用。前往共同货币区以外国家旅行,可使用信用卡。居民信用卡持有人,在离境时必须填写一张行程和用汇表。
关税
根据南非、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斯威士兰5国共同签署的关税同盟协定,各签约国实行共同的关税制度。关税事务的行政管理权由南非行使,所征关税收入按预定方案在各签约国中分配。
关税税则
采用《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关税税率分为两级:最惠国级和普通级。“最惠国”级税率适用于从美国和大多数关贸总协定缔约国进口的大部分商品(斯不是关贸总协定缔约国,但事实上坚持执行关贸总协定的规定)。普通税率适用于任何来源的某些商品和从非“最惠国”关税待遇国家进口的所有商品。
优惠关税
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进口、在各关税同盟成员国间流通的货物免税。
斯是《洛美协定》的成员国,与欧共体各国关系密切(涉及贸易、合作援助领域)。斯产品与其他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产品一样可以减免税进
入欧共体国家。
斯与布隆迪、科摩罗、吉布提、埃塞俄比亚、肯尼亚、马拉维、卢旺达、索马里、乌干达、毛里求斯、赞比亚、莫桑比克、津巴布韦、莱索托均是东南部非洲国家优惠贸易区成员。各国之间在贸易、生产和外汇管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尤其实行了优惠关税,并削减了非关税壁垒,为推进东南部非洲国家经济一体化起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斯还是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的成员国(另9国是安哥拉、博茨瓦纳、莱索托、马拉维、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津巴布韦)。各国之间基本上实现了资源、技术和产品的自由流通。1992年8月,该组织改为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从此,各成员国共同努力推动南部非洲共同市场逐步形成。1993年11月,斯与其他东部、南部非洲国家共同签约成立南部非洲共同市场。
附加关税与间接税
大多数货物缴纳10%的销售税,应纳税的价值包括:交易值加上该交易值的10%和这种货应支付的非折扣的关税。用于本国制造业生产的一些原材料可获关
税折扣或销售税豁免。即使部分或全部关税将予折扣,其中也不包括应纳销售税的部分。
货物税
货物税只向以下进口以及当地生产的货物征收,这些货物包括:烟草、醋、酒精和石油产品。征收货物税仅限于上述货物通过海关之时。
免税
以下两大类物品不缴纳关税:
一是非商业用途的样品。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各国均接受符合海关理事会关税税则的样品免税进入。据此税则,一些临时进口类产品均免除关税程序;也无需缴纳任何关税税款和保险费用。这类样品包括:用于展览、展销、交易及类似活动进口品;专业设备,含用于出版、电影摄影、机械、地理测绘、外科手术、发电、天文及娱乐各方面的仪器或器材;为征求客户而举行的展览、演示的商业样品。
二是广告资料。包括;商业目录册、价格表、实体或个人(在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各国未开设营业机构)的贸易出版物。其他与交易、展览和旅行有关的出版物或广告文件也享受免税待遇。
进出口管理
斯威士兰对所有商品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对向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国出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征收关税。对向其他国家出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的目的,则是为了保证出口收入能够按照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内调回境内。
斯对进口产地为南非或其他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商品不实行限制。从南非进口商品,包括产地为非关税同盟成员国的产品,无需办理进口许可证。如果符合专门的进口规定要求,对从关税同盟成员国以外国家进口商品的进口商发放进口许可证。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购买外汇支付进口贷款。允许通过斯威士兰以外国家入境港进口商品,但斯当局有权这类进口商品实施许可证管理和规定支付程序
除前述进口许可证制度和外汇管制外,期还实行以下一系列非关税管制,涉及政府采购、技术性限制、卫生安全、包装和海关手续等许多方面。
政府采购
斯政府采购由中央政府所属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办”控制。大约55%的采购依照政府采购办每年4月发表的年度估价册中的价格。其余45%的采购在当年之内按特定规则通过本国商人进行。年度估价册上所列只在本国出版物上刊登。有意向斯政府销售货物的外国企业或商人可与以下地址联系:
Government buyer,P.O.B.48,Mbabane,Swaziland
单证要求
目前仍通行适用于南非的有关规定。所有运输不管其价值多少、方式如何均需以下单证(所有单证均无需公证)。
商业发票
通常需要普通商业发票。出口商与斯的买主联系咨询所需票证数量。商业发票内容通常包括买卖人的姓名与地址、详细的商品证明书、发货日期与地点、箱包数量、包装货物上的商标及编号、质地、毛重与净重和成本。此外,发票还必须注明与这笔交易有关的全部开支与费用,包括将货物放置在货船或载货车上的费用和任何代理机构的经办费用。
原产地证书
部分进口需要该证书。出口商应向斯买主咨询所需证书的格式和数量。
提货单
任何运输均无指定提货单格式和数量的规章。提货单通常注运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提货港口、货物到达目的地、货箱上的商标和编号、运费和其他费用价目表、全部提货单的编号和运货人关于所运货物的官方持货证明。
植物卫生检验证书
凡是活植物、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的装运都必须附带来源国地方或中央政府的植物卫生检验出口证书。该证书必须检验并证明这些出口货物符合抵达国保健与卫生方面的规定。
标准、标记与包装
标准及特别要求
猪油、咸猪肉、火腿、皮革、肠衣、动物鬃、蜜和蜜制品的进口在这方面均有专门规定需要遵守。进口易使人上瘾的麻醉毒品、血清、牛痘疫苗和用于人兽医疗的病原体药品必须获得卫生部的特许,并且只能由获得特许的医药师进口,该医药的进口申请中必须包含要求进口物品的专业名称、普通名称和数量。
标签与商标
依照惯例,粮食制品标签应标明产品品名证明、成分(包括食品添加剂)及各种成分份量、制造商或供货商和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公制单位表示的净重或毛量、使用与使管指导等。此外,在投放新的市场前还需要提供有关的该产品的以下信息:原产国情况、产品失效日期、主要产品成分比重、食品添加剂专用准则、以进口国规则而论的营养状况。
关于商标没有统一的要求。根据严格的运输惯例,包装应该贴上收货人的标记,包括港口标记并编上号码(除非不标号也能轻易地分辨包装的物品)。
包装
建议发货人用木盒子(或箱子(而不是纤维板或纸板包装货物,以防止可能因粗率装卸和运载而造成损失。同时建议使用防止包装。
出入境口岸
斯威士兰是一个封闭型内陆国家,仅有港口铁路与莫桑比克的马普托港相连。在商品进出口转运上,目前仍较多地依靠南非的理查兹湾和德班两个港口。1986年,斯威士兰修通了一条自其北部抵达南非东北部科马提彼特镇的铁路线。目前,斯威士兰仍只有唯一的航空港口,即位于曼齐尼附近的马察帕。
入关
进入斯境的货物应用于消费、仓储、搬往另一标准港口或转船运走。如果货物未在抵关后的7天内或经有关官方机构准许的稍长时间内运走,则送货人或托管人必须将该货物移至收费的国营储货仓。3个月后将被公开拍卖。
再出口
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关税税则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向进口商给予关税退税。一些进口货物的再出口可享受关税退税。一些用于本国工业生产的货物和由移民带入的货物可以享受关税折扣或免税待遇。
仓储
经海关官员特许,进口货物可以免税(倾销税或特别除外)存放在南非的任何扣存货栈,可按同样规则直接送往关税同盟境内任何一个扣存货栈。但是,斯威士兰的仓储面积极其有限,所有货物运往斯威士兰的目的地之前都可方便而廉价地仓储在南非。当然,从南非的储仓中搬去货物而运往关税同盟境内其他地方时,一般必须缴纳相应的税款。
出入境管理
入过境许可
所有入过境者均需持有护照;除美国、英国和少数欧洲、英联邦和非洲国家外,其他所有来源国的公民均需签证。
卫生防疫要求
访问黄热病传染地区达到5天即应强制注射黄热病疫苗。另外建议注射霍乱和疟疾疫苗;为防止病菌经水传染,自来水应在煮沸或消毒后饮用。不需要健康状况
证明或进行陆上过境健康检查。
照片、公安部门证明和担保信均不需要。
检查
所有过境的国际旅行人员均必须持有中转或返程旅票。所携外汇(或到达国货币)数额也受到限制。详细情况见“外汇管理”小节。
与中国的关系
斯威士兰与中国尚未建交外交关系。
斯独立时曾邀台湾当局代表参加庆典并与其“建交”,从此,双方关系密切。1985年台“行政院”副院长访斯,1986年4月台“特使”参加姆斯瓦蒂三世国王继位典礼。1985年、1988年斯两任首相先后访台,1989年国王姆斯瓦蒂三任访台。1991年1月,台正副“外长”分别访斯。1984年双方签有农业技术和手工业合作协定,台在斯有农耕队30人、手工艺队4人。
对外贸易
斯外贸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出口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50 ̄60%间。1992年,外贸总额37.26亿埃马兰吉尼,其中出口17.34亿埃马兰吉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7%。主要出口产品是糖、纸浆、水果及水果罐头、石棉和煤等,其中,仅糖和纸浆的出口占全部出口的比重1983 ̄1986年达52 ̄63%,1987 ̄1990年虽有下降,但仍达48%和36%。主要进口产品则是石油、化工产品、食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等。主要进出口伙伴国依次是南非、英国、美国和日本等。
日常生活指南
外籍人员生活环境
斯威士兰尽管封闭式的内陆国家,但由于历史上的殖民统治和目前大力吸引外资,其经济发展与西方垄断资本保持着密切联系。斯国内企业大多为南非、英、美等国垄断资本控制,另外斯籍欧洲人与外国垄断资本集团的合资、合作企业也日益增多,斯国内80%的工人是在这两类企业(主要是工矿业)中做工。因此,外籍人员尤其是西方工商企业人士在斯威士兰颇爱欢迎和尊重。与此同时,由于近10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斯威士兰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主要城市尤其是首都姆巴巴内的高级豪华宫殿和旅馆、矿泉浴和森林浴声、高尔夫球场和赌场以及现代化的购物市场纷纷建立,为在斯工作和旅游的外籍人士提供了优良舒适的生活及休闲条件。
另外,由于位处于亚热带山地,斯威士兰的森林、山岳、流泉与飞瀑及野生动植物园一应俱全,其中最著名的埃祖尔维尼山谷(位于首都姆巴巴内以南)可谓各种风景汇萃之地,是富商雅士旅游度假的好去处。
旅馆服务
斯旅馆业未实行官方定价制度。旅馆设施相当缺乏,这在全国性节假日中显得特别突出。因此,住宿者应提前订好房间。帐单中通常包括服务费,其中一般还有10%的小费。政府向旅馆业征收的10%的税费是以房费为税基值的。
租车与驾驶规则
斯威士兰马察帕机场提供租车自驾服务。驾驶人需持有驾驶执照。实行车辆左行制度。最大时速限度为80公里。
出租车很少。需要时必须向旅馆预订,而且通常要付小费。
姆巴巴内有两个租车服务处:
Car Hire Service
电话:42672
电传:2051
Matsapa airport,POBox 31Avis,电话:52734,电传:3008
服饰
斯威士兰各民族的传统服装主要是,男子穿兽皮披肩,女子穿裙子、围裙和披肩。女子所戴饰品主要是项链、大小如乒乓球般的铜制臂铃和红色羽毛(杜鹃毛)。
民风民俗
斯威士兰大部分地区仍残留部落制。实行一夫多妻制。酋长享有很大权力,白人移民享有各种特权,这两类人占有全国土地的40%以上。
土著斯威士兰各族人盛行奇特的婚礼风俗。新娘要在婚礼上认领一位婆家幼孩为子女,并从此照顾其日常生活,认领时还要用红色粘土和油脂为孩子擦脸擦身,以表明新娘日后能够尽到为母之责,能够养儿育女。另外,新娘还要裸露上身以示对宾客的尊敬,并向被介绍的宾客洒出几滴水作为见面礼;婚礼结束前裸露上身对来宾行额谢礼。
斯威士兰人还有两大传统祭典。一是“印克瓦拉”祭典,每年12 ̄1月夏至前几天举行,参加者主要是士兵和青年人,主题是向国王致敬,表示辞旧迎新。一是“芦苇舞节”,又称“乌姆兰卡”,每年7 ̄8月间在王宫附近举行,内容是少女们将从地里割来的芦苇排成行列以送给王妃用于建筑,主题是教导少女们如何在田间做工,因此又称“少女节”。
(信息来源:浦东新区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