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政策
墨西哥外国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可从事墨西哥境内绝大多数行业,甚至让外资可100%参与经营。国外投资者也可任意添购固定资产、扩充或迁移公司/厂房、同时投资其他新的产业或新生产线等,但某些保留及特殊规定的行业不在此限。
墨西哥境内共有45种保留及特殊规定的行业为外资不得参与或限制其参与股份,因为有些是国营产业、有些只开放给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特殊条款的公司经营、或特殊法令规定限制外资股份。
欲赴墨西哥投资的外国人须先向经济部外资司申请核准公司投资方案。申请后,若在45天内未收到通知,公司投资方案即自动被视同核准通过。
当外资公司的固定资产总额超过3.94亿比索(约4147万美元)、或外商欲投资指定十二种行业之一、并参与股份超过49%时,须经外资司核准。
(一)墨西哥国家控制产业:
石油和其他碳氢化合物
基础石化工业
电力核能发电
放射性矿物
电报
无线电报
邮政服务
货币发行
铸币
港口、机场、直升机场管制及监督
(二)允许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人特例条款的公司经营的产业:
国内陆上客运、旅客运输和货运(船务服务及快递不在此限)
汽油和煤气零售
无线电传及有别于有线电视的电讯、电视业
融资商会
合法开发银行业务机构
法律事务所
虽然外资法只开放国内陆上客运、旅运和货运,以及客运巴士车站和相关
服务管理等行业,给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国人特别条款的公司经营,但一般外国投资者仍可依下列规定参与部分投资:
自2001年1月1日起,最高可参与51%的股份。
自2004年1月1日起,最高可参与100%的股份,且无需向投资委员会申请。
至于汽车工业,自1999年1月1日起,外国人可100%投资汽车零配件、配件的组装和制造。
(三)特殊法令规定限制外资股份的产业:
最高可参与10%的股份:社团
最高可参与25%的股份:国内航空运输、驻机场出租车公司、特种航空运输
最高可参与49%的股份:
财团控股公司
合作银行
经纪公司
债券交易专业公司
保险公司
债券买卖公司
外币兑换公司
发货仓库
融资公司
票据贴现公司
特种财务公司
债券交易法第二条规定的公司
物产基金
基金经理人
退休金经营公司
一般炸药、枪炮、弹药、氨及烟火贸易制造商(但工业用炸药及化合物的买卖不在此限)
国内报纸印刷及发行
农业、畜牧业及林业的T类股
淡水、沿海及特定区渔业(不包括水产养殖业)
港口管理公司
具有合法内陆航行权船只的特定停靠港港口管理公司
具有内海与沿海航线的船务公司(不包括观光邮轮、捕捞船只及其它用在工程、保护和港口服务的装卸船只设备)
船只、飞机与铁路设施用燃料及润滑油供应商
具有联邦电信法第11、12条合法执照的公司
(四)若外资欲参与下列任一种行业超过49%的股份,须经外资司核准:
内陆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锚地的港口服务公司
外海船只作业的船务公司
具有航空站管理服务执照的公司
私立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高等教育和综合学校
法律服务公司
信用咨询公司
安全鉴定机构
保险公司
移动电话公司
油管埋设
石油及天然气井钻探公司
铁路及公路建设公司
二、优惠措施
为吸引外资,采取以下奖励投资措施:
1、 机械设备、原料、零组件免关税进口
2、 产业优先发展计划
3、 银行的分担投资开发风险方案
4、 联邦或政府的员工训练计划
5、 州政府奖励投资方案
6、免关税-保税加工计划(Maquinadora/Pitex):若公司暂时进口机械设备、原料和零组件,用来生产或组装外销品至其他国家,在墨西哥境内可享免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墨西哥经济部针对禁止非NAFTA国家享受优惠关税和双重征税等议题,已调整了保税加工计划,并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994年至2000年
公司可无限期地保留进口的机械设备,且无需付进口税,但该设备须用来加工外销品。若公司想把外销品变更为内销,则须付机械设备的折旧费作为进口税。
第二阶段:2001年以后(包括2001年)
自2001 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征收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关税,其税率与一般非NAFTA国家产品关税一样。为避免从非NAFTA国家进口原料在墨西哥被征关税,之后成品外销至美国或加拿大,又被其中一国征收成品进口税的双重征税问题,新的法令规定将从两国的进口关税中采取最低额为减免关税。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附件2.4或附件300.B第6条所规定的产品不在此限(纺织品及女性成衣)。尽管如此,出口制造商仍可享有产业优先发展计划所提供的优惠条件。
1、产业优先发展计划-电机、电子产业
产业优先发展计划将为产业出口制造商进口原料或机械设备提供优惠条件,电机和电子业将于2000年11月1日先适用于该计划。届时,这两种产业的公司在加入保税加工计划之后,将可享受0-5%的优惠关税。
2、银行的分担投资开发风险方案
墨西哥国家外贸银行(Bancomext)将可以参与当地公司的股份,最高可达25%以促进国内或外资公司的发展并加强其财务。
联邦或政府的员工训练计划
墨西哥联邦政府提供多项特别赞助以发展劳工技能训练计划,其中“劳工素质提高及现代化(CIMO)”是劳动部提高资金及技能帮助的训练计划之一,其目的是提高民间各种产业以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改善工作条件及增加工作机会等。
另外,墨西哥各州的职业技能学校也纷纷与民间开展合作,以培训学员具备劳务市场所需的技能。
3、州政府奖励投资方案
部分州政府会提高奖励投资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如土地价格低廉、劳工训练计划赞助经费、或发展工业区设施等多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