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比里亚政府对经政府审批的以下行业中的投资项目会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些项目是:
1、加工、装配类项目,即使用原材料和零部件生产成品和半成品的企业;
2、农业、林业和渔业项目;
3、采矿和挖掘项目;
4、合乎法律规定的电力、燃气和供水项目;
5、建筑业;
6、运输和通讯项目。
利政府审批投资优惠项目的步骤:
凡欲申请享受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首先以公文形式向国家投资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请,表明投资者的投资意向和详细的投资规划。公文收件人名址如下:
Chairman of the National Investment Commission
Mailbag 9043, Tubman Boulevard, Sinkor,
Monrovia, Liberia
投资委员会收到投资者项目意向书后,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在对投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估后,如认为投资项目符合利政府政策要求,将做一份报告呈送项目审查委员会审议,从而形成一份最后的评估报告,其副本将被分发给投资委员会有关人员和相关的政府机构。
在利国家投资委员会主席的主持下,技术委员会将专门讨论评估报告,并就以下方面提出意见:
1、项目价值及潜在的利益;
2、项目对增加就业的作用;
3、利比里亚人可以参与项目管理的程度和条件;
4、项目涉及当地哪些法规;
国家投资委员会有专员通过对以上内容评估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该项目。再经过与投资者谈判和磋商,会最终产生一份投资优惠合同书,并被分发到有关投资委员会专员和投资者手里。
如果投资项目超过1000万美元,该项目需要报经总统和参议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