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货币名称叫伊朗里亚尔,对换体制根据统一的市场对换汇率。2002年3月20日以前,对换汇率有两种官方批准的汇率,一种叫“石油国家汇率”,通常适用于政府预算目的和一些重要部门的对外交易,第二种汇率叫“非石油出口汇率”或“存款证明汇率”,相当于市场对换汇率(所谓的德黑兰证券交易所TSE汇率),适用于非石油产品出口结汇和一般进口贸易。
从2002年3月21日开始(伊历1381年1月1日),伊朗统一了对换汇率,建立统一的浮动汇率体制,取消了当前帐户交易的所有对换限制。因此,原来在德黑兰证券交易所市场上的外汇交易转入新建立的内部银行市场。取消基本官方汇率(石油国家汇率),外汇汇率统一在TSE市场通行的汇率上(内部银行市场平均汇率:7924.33里亚尔比1美元)。
自从2002年3月21日开始实行统一汇率以来,国家外汇体制有了进一步显著的发展。为了维护外汇政策和贸易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伊朗商业部修订了有关海关关税和商业税的规定,从2002年3月21日起,进口关税下调5/22的比例。
以下例子说明了外汇汇率统一前后有关外汇交易的政策变化情况:
1.进口开信用证向银行交预付款
统一汇率以前: 至少10%(对于私商)
统一汇率以后: 预付款由银行自行安排
2.进口使用境外外汇
统一汇率以前: 开信用证要向银行交100%的预付款
统一汇率以后: 预付款由银行自行安排
3.从自由区进口
统一汇率以前: 国内银行不授权开信用证
统一汇率以后: 本土银行可以按市场汇率开信用证,预付款由银行自行安排
4.运输
统一汇率以前: 开证包括的运费最多50万美元
统一汇率以后: 开证包括的运费最多100万美元
5.进口保险费
统一汇率以前: 购买进口保险费所需的外汇通过外汇配额机构,从德黑兰证券交易所的非石油产品出口外汇收入帐户中购买,或来自境外外汇帐户
统一汇率以后: 通过银行系统购买
6.购汇
统一汇率以前: 按商议的汇率
统一汇率以后: 按内部银行汇率
7.向出国旅行者售汇
统一汇率以前: 每本护照最多2000美元,每4个随行者最多1000美元,每年最多3次,按商议的汇率
统一汇率以后: 每本护照最多2000美元,每个随行者最多1000美元,无旅行次数的限制,按内部银行的汇率
8.向出国公差者售汇
统一汇率以前: 按外汇配额机构规定的基本汇率
统一汇率以后: 按内部银行汇率
9.外国工人工资汇出境外
统一汇率以前: 对于国营部门,500美元内按CD借贷利率,超出部分按商议的汇率;对于私有企业,全部按商议的汇率
统一汇率以后: 对国营和私人企业均按内部银行汇率
10.融资营销费,律师费,外国投资本金和利润返回,使领馆签证收入,银行佣金,进出口商外汇债务清偿
统一汇率以前: 按商议的汇率并得到主管部门确认
统一汇率以后: 按内部银行汇率,在一定情况下,得到主管部门确认
11.开设外汇帐户
统一汇率以前: 区别境内和境外外汇,开户最少金额:存款帐户:100美元,当前和定期投资帐户:1000美元;长期投资帐户收到的利息相当于LIBOR加百分之一。
统一汇率以后: 取消外汇来源条件,最小金额和利率由银行决定
12.货物进口
统一汇率以前:
统一汇率以后: 将关税壁垒转成关税,通过增加关税,将发放进口许可证的机构减成一个部门(商业部);将按1750里亚尔/1美元的比例征收关税和商业税变成按8000里亚尔/1美元征收;增加允许进口商品名单
信息来源:驻伊朗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