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对某些税率进行调整
斯洛伐克政府决定,对以下税率进行调整:
一、把对药品和某些卫生材料的增值税率从19%降到10%。
二、把对小经营者的核定支出从60%降到40%。
三、把对非营利组织的扣除性资助从企业应税额的2%降到0.5%。
四、对合伙基金分红加征19%的所得税。
五、免除生物能源的消费税。
六、提高高收入人员的所得税。对月收入超过47572克朗,以及单身高收入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
七、国家对抵押贷款进行1.5%的资助。
驻斯洛伐克使馆经商参处
二00六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