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投资指南
说明
近期,罗马尼亚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对有关投资政策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2007年加入欧盟的要求。
我处根据罗工商会等组织提供的材料,编译出新的《罗马尼亚投资指南》,供国内参考。现将分期刊登在网上。
驻罗马尼亚大使馆经商参处编译
2005年8月
第一部分 罗马尼亚概况
基本情况
国土面积:238,391平方公里
首 都:布加勒斯特
人 口:2,170万
官方语言:罗马尼亚语
政治格局
法定国名 |
罗马尼亚 |
国体 |
议会共和制 |
立法机关 |
两院议会制,其中参议院137个席位,众议院332个席位 |
选举制度 |
直接普选制,18岁以上具有选民资格 |
上次大选时间 |
2004年11月进行了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 |
下次大选时间 |
2008年11月进行议会选举,2009年进行总统选举 |
国家首脑 |
特拉杨·伯塞斯库总统 |
政府首脑 |
格林·波佩斯库·特里恰努总理 |
主要政党 |
1. 社会民主党(PSD) 2. 民主党(PD) 3. 国家自由党(PNL) 4. 大罗马尼亚人民党(PPRM) 5. 匈牙利民主联盟(UDMR) |
参加的国际组织 |
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北约、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 |
一、政治及经济演变
罗马尼亚的政治经济演变始于1989年12月。1989年至1996年,罗马尼亚在左翼总统伊利埃斯库的领导下,由中间左翼党派组成政府,启动了渐进式的经济改革并建立了民主制度。
1996年至2000年,民主党、社会民主联盟和匈牙利民主联盟组成中间右翼联盟上台执政,康斯坦丁内斯库担任总统。期间,罗政府加快了经济改革的步伐,在大规模推进工业和银行业私有化,以及关闭煤炭和冶金亏损企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继2000年11月议会选举之后,由中间左翼政党社会民主党组成少数派政府,讷斯塔塞担任总理。同时,伊利埃斯库在总统选举中再次获胜。纳斯塔塞政府通过加强政府职能谋求经济发展,采取了减税等便利企业发展的措施,并致力于创建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克服政府官僚作风和加强社会保障。在本届政府的努力下,罗马尼亚于2004年4月正式成为北约成员国,并于同年12月完成加入欧盟的谈判。
2004年11月大选后,正义真理同盟(由国家自由党和民主党组成)联合匈牙利民主联盟和人道主义党组成新政府,特立恰努担任总理。同时,正义真理同盟候选人、布加勒斯特市长巴塞斯库在总统大选中获胜。
二、经济回顾和展望
过去几年在增加产出水平、推进经济改革和提高本国产品竞争力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展示出罗马尼亚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也体现了宏观经济调控有显著改善。
(一)2004年经济评价
综合分析各项统计指标,可以从2004年的经济发展中得出如下结论:
1、实现了连续5年的经济可持续增长;
2、进出口均实现较快增长,但进口增长加剧了贸易不平衡,并扩大了经常项目逆差;
3、制造业的发展速度超过了采矿业和能源加工业;
4、通货膨胀率明显降低;
5、劳动力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失业率有所降低。
(二)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
罗马尼亚新政府致力于实现如下基本目标:
1、加强依法治国,巩固民主制度;
2、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将国家的职能定位在保证法律实施方面;
3、强调人身自由,保障公民和家庭的安全;
4、保障并发展私有财产,在1989年前被随意没收的财产完全予以返还,对所有财产一视同仁;
5、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6、倡导创业精神;
7、加强经济社会凝聚力,消除贫困和社会边缘化;
8、实现机会均等;
9、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
10、完全融入欧洲—大西洋经济和安全体系。
(三)2005年展望
1、经济发展目标
对于罗马尼亚加入欧盟来说,2005年是关键的一年。政府将根据欧盟决策机构通过的发展战略采取必要措施,以实现与欧盟的经济接轨。为此,罗马尼亚力图达到以下战略性目标:
(1)按照单一市场的原则贯彻落实公共政策;
(2)保持政策的可持续性;
(3)突出财政预算政策的激励作用;
(4)完成私有化及对商业组织的重组;
(5)完善市场机制,加快向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转变。
其他经济目标还包括发展具有技术竞争优势的产业、重组升级能源产业、调整农业产出结构、加快农村发展、刺激出口、改善宏观经济的运行效率等。
2、主要政策
罗马尼亚的财政政策将以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为导向,突出税费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巩固财政收入,壮大中产阶段队伍。此外,罗马尼亚将继续按照欧盟标准稳步调整商业政策。2005年至2007年,罗政府将在以下方面采取积极政策:
(1)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提高外贸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
(2)采取必要的商业政策强化市场经济机制,履行欧洲一体化目标及WTO多边贸易协定项下的相关义务;
(3)制订并落实国家出口战略。
3、法制规划
2005年,罗马尼亚将修订或制订如下主要法规:
(1)关于打击逃税行为的1994年第87号法;
(2)关于罗马尼亚海关税则的1997年第141号法;
(3)关于保险和再保险的1997年136号法;
(4)关于利用国家债券进行对外组合投资的1997年第66号政府令;
(5)关于财政准则的2003年第92号政府令;
(6)关于调整海关征税的法律草案;
(7)1998年第219号减让法;
(8)2004年第238号石油法;
(9)2004年第351号煤气法;
(10)关于促进对经济有重要影响的直接投资的2001年第332号法;
(11)关于在罗外国人身份的2002年第194号紧急政府令;
(12)1990年第31号公司法;
(13)2003年第53号劳动条例;
(14)关于社会健康保险的法律草案;
(15)关于个人健康保险的法律草案;
(16)根据2002年第663号法律颁布的关于利用财政预算支持鼓励出口的2002年第120号紧急政府令;
(17)关于雇主组织的2001年第356号法;
(18)关于工会组织的2003年第54号法;
(19)关于中小企业信贷保障基金的法律草案;
(20)关于建立国家公共采购委员会的法律草案;
(21)关于发展农业服务部门的法律草案;
(22)关于环境基金的2000年第73号法;
(23)关于重新计算
(24)关于公共养老金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险的2000年第19号法;
(25)关于失业保险制度及增加就业的2002年第76号法。
三、国际关系
罗马尼亚选择加入欧盟和北约从经济的角度讲,可以增强本国的竞争力,保持经济的稳定性,扩大市场并提高人民的福利水平;从安全的角度讲,罗马尼亚将被纳入到一个稳定的欧洲安全防御体系之内。除此之外,罗马尼亚还将在一个以宽容、文化融合和无歧视为特点的区域内获得一席之地。
在《执政纲要》和《入盟前经济纲要》中,罗马尼亚将加入欧盟和北约列为其外交政策的首要战略目标,并号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工商界和全体人民共同努力实现这一目标。
罗马尼亚与欧盟的外交往来可追溯到1993年2月签订的《欧洲协定》。1995年6月,罗马尼亚正式递交了加入欧盟申请。在1999年底召开的赫尔辛基欧洲理事会会上,欧洲理事会决定于2000年春启动与罗马尼亚的入盟谈判。2004年12月,罗马尼亚完成了所有31个条款和入盟条约文本的谈判,并与欧盟成员国达成一致。
2002年11月,罗马尼亚受邀参加北约布拉格峰会,开始了加入北约的谈判。2004年4月,罗马尼亚正式加入北约。
作为《东南欧洲维护稳定协议》的缔约方,罗马尼亚致力于维护地区稳定并积极参与区域合作论坛。《协议》为罗马尼亚等区域内国家在维护和平、保障民主、尊重人权及发展经济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在《协议》框架下,罗马尼亚还可以在基础设施领域获得由国际金融组织提供资金的项目援助。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罗马尼亚同保加利亚和克罗地亚一样,都是《中部欧洲自由贸易协定》的缔约国。此外,罗马尼亚还是中部欧洲计划和黑海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