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吉产业发展现状堪忧,技术研发、创新资金严重不足,并呈“一业为大”格局,仅加拿大与吉合资的库姆托尔黄金公司一家的产值就占吉工业产值的40%以上。
传统产业有矿山开采、发电、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器制造、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等。另,吉在采矿、矿山机械、自动化控制、信息学、流体力学、等离子体和固体力学、核物理学和矿床学、地震科学、水力资源开发、高山地区人类活动保障等方面具有一定经验与技术力量,但技术应用程度偏低,人才流失严重。
吉生产正常或基本正常的大型骨干企业包括库姆托尔金矿、吉尔吉斯黄金总公司、吉尔吉斯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托克托库水电站、卡拉克切煤矿、国际玻璃厂、卡拉巴尔达矿山冶炼厂、玛伊鲁苏灯泡厂、坎特水泥厂、奥什“纺织工人”棉纺厂、海达尔坎汞联合企业、卡达姆詹金属锑联合企业、“达斯坦”机械制造厂等。
一、吉传统产业
(一)电力。以水电为主。国内水资源5000万立方米,现有水电站16个,占吉全国发电总量的80%左右。大型水电站包括托克托库水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库尔普萨伊水电站(80万千瓦)、塔什库梅尔水电站(45万千瓦)。未来吉计划利用外资在其流量最大的纳伦河上建设卡姆巴拉金1、2号水电站,计划装机容量2260兆瓦,届时,吉可供出口电力将成倍增加,年均接近100亿千瓦时。
(二)采矿。为吉支柱产业,以黄金、煤炭、锡乌等矿石开采加工为主。主要企业包括库姆托尔金矿、吉黄金公司、卡达姆詹锑联合企业等。目前,吉地矿资料陈旧(多为前苏联遗留),选矿、开采设备缺乏,外资包揽了几乎所有勘测、开采工作。
(三)食品加工。2006年该行业总产值接近吉同期工业总产值的20%。主要包括制糖、糕点和糖果加工、粮食和饲料加工、啤酒和非酒精饮料酿造、奶制品加工、食用油加工、果蔬加工、甜酒酿造、油脂加工和烟草加工等。俄罗斯投资控股的奶制品厂是该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产品不仅在本地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还向其他独联体国家(哈萨克斯坦)出口。目前,吉为自主掌握产业关键性技术,精练加工等重要环节仍为外资把持。
(四)燃料动力。除电力以外,吉国内市场所需的天然气、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等石油产品大部分(约90%)需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进口。吉国内市场上石油制品的价格高于周边其他中亚国家。 目前,吉国内仅贾拉拉巴德一家炼油厂,现该厂逐步恢复生产,产品已实现大量出口。
(五)纺织服装。 是吉轻工业的重要组成部门,其比重约占整个轻工业的80%,拥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70多家,多数企业工艺落后、设备陈旧、原料匮乏,目前不能满负荷开工。主要产品有棉纱、毛料和棉布、生丝线和混纺丝绸面料、毡毯类制品、无纺面料、地毯和地毯制品、针织品和袜子类制品。主要企业有“纺织工人”棉纺厂、吉精梳呢料厂、卡锡恩特毛纺织厂、比什凯克亚麻厂等。
(六)建材。目前,产业规模较小,仅占吉工业比重8.4%,从业企业约300余家,主要产品包括水泥、石棉瓦、石棉管道、混凝土预制件、平板玻璃、外墙砖等。对装修、装饰材料(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金属瓦、内墙瓷砖、地砖、地板、扣板、洁具、灯具等)尚无生产能力。水泥生产已采用“干法“工艺。主要企业包括坎特水泥石棉瓦厂、库尔缅金水泥厂等。
二、吉技术研发部门情况
目前,吉制定了《科学与国家科技政策基础法》,目的是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为科技领域提供必要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条件。
吉科技机构由5部分组成,包括:
1、国家科学院科研所
2、各有关部委下设的科研机构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4、科学生产中心
5、临时性科学创新团体。
吉国家科学院,设在比什凯克市,建于1954年,是吉最高、最重要的科研机构,在发展基础科学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它由4个学部组成,负责协调26个科研单位。
1、技术物理、数学和矿山地质科学部:下设机械所、地震所、水利与水电所、自动化所、物理所、数学所、岩石力学与物理所等7个研究所。
2、化工、生物医学和农业科学部:下设化学与化工所、土壤生物所、生化与生理所、高山生理与反应实验所、森林与坚果栽培和植物园等6个科研机构。
3、人文科学和经济科学部:下设东干人文历史所、政治经济学所、法学哲学所、语言文学所等4个研究所和玛纳斯学与文化艺术中心、社会学研究中心等2个中心。
4、南方(奥什)地区部下设6个研究所: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新工艺研究所、社会科学研究所、医学研究所、动力学和微电子学研究所、生物圈研究所。
三、吉科技发展的优先方向
1、吉矿产资源的综合研究与开发。
2、山区自然与自然生态过程技术成因的综合研究和灾害预报。
3、共和国生物资源的合理使用、保护与再生及人类生存保障问题。
4、提高农畜、禽防病能力及其产品的研究。
5、开发节约包括农产品在内的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加工工艺。
6、共和国国民经济优先领域信息化及管理与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以及设备与工艺过程基础理论的研究。
7、动力学的技术物理问题和天然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
8、信息技术、微电子和光电学研究。
四、吉技术进出口法规
吉对引进技术、设备政策较为宽松。《海关法》为立法基础。其中规定,设备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低于5%,并视实际需求给予零关税待遇。进口税率大致如下:
1、工业用设备—4.1%
2、农业用机械设备—8.1%
目前,吉对49%的外贸商品进口实行零关税,其中绝大部分为生产用机械、设备、高科技产品等。
此外,吉对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引进未作任何限制,限制军事有关技术出口,民用技术出口则以与有关国家协议为准。
五、吉技术使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吉政府国家科学与知识产权署(吉专利局)赋有专利技术注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吉本国或外国公民均可有权向其提出专利申请。
技术产权所有权证明文件为发明或工业创新证书。
技术创新发明证书自在吉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并可根据持有人申请顺延5年。技术专利有效申办期为4个月。
《吉工作发明、效益产品、工业样品法》为上述规定立法基础。
六、吉生产设备进出口统计
2000—2005年吉生产设备出口表
(单位:万美元)
设备名称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纺织与皮革设备 | 221.9 | 18.05 | 27.6 | 23.18 | 50.02 | 54.41 |
食品加工机械 | 63.5 | 0.25 | 3.7 | 37.89 | 5.59 | 6.62 |
金属加工设备 | 102.13 | 80.91 | 49.82 | 31.18 | 23.58 | 49.49 |
电子通讯仪器及设备 | 70.36 | 57.01 | 246.07 | 25.89 | 33.21 | 38.83 |
电炉、电热板 | 46.76 | 38.13 | 0.15 | 10.51 | 3.22 | 32.15 |
专用科学检测仪器与设备 | 321.03 | 123.55 | 147.69 | 106.98 | 142.81 | 87.98 |
2000—2005年吉生产设备进口表
(单位:万美元)
设备名称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民用工程机械设备 | 1913.34 | 974.3 | 1238.72 | 693.01 | 1250.29 | 1277.64 |
食品加工机械 | 322.46 | 73.45 | 64.34 | 453.63 | 217.18 | 363.54 |
橡胶与塑料加工设备 | 13.44 | 2.75 | 25.51 | 67.42 | 219.86 | 184.9 |
液化气、燃气净化设备 | 52.46 | 40.39 | 48.52 | 98.81 | 141.67 | 101.09 |
饮料、酒类成套生产设备 | 253.32 | 246.23 | 157.07 | 91.66 | 107.69 | 159.64 |
数据自动化处理设备 | 331.14 | 360.91 | 402.07 | 451.55 | 597.58 | 671.64 |
电视接收与传输设备 | 65.71 | 56.87 | 89.22 | 242.06 | 230.02 | 221.54 |
电子通讯仪器与设备 | 675.51 | 517.68 | 963.75 | 999.16 | 1570.45 | 1893.41 |
计算机、相关电子设备、仪器、仪表 | 1598.88 | 851.01 | 1624.46 | 1748.46 | 2139.3 | 3327.22 |
专用科学检测仪器与设备 | 786.18 | 659.02 | 951.04 | 913.74 | 1155.72 | 18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