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匈牙利经商处
匈牙利的税收体系与德国的相当接近。其税收规定已于2001 年在匈牙利加入欧盟的谈判中成功地达成了协议,与欧盟的法律制度有规律地协调在一起。根据财政部的计算,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
匈牙利税收主要分为两大类:直接税和间接税。与欧盟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相比,匈牙利的直接税收较低,间接税收较高。直接税包括公司税、红利税和个人所得税;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特种税、进口关税以及各种交易税。
匈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应向中央政府交纳的税种及其税率是:
1、公司所得税:16%;在欧洲为第二低,仅高于税率为10%的爱尔兰。
2、个人所得税:分18%和36%两档;
3、增值税:按照产品类别不同而征收不同的增值税。
(1)公共设施、报刊书籍、食品、农产品:15%;
(2)所有出口产品,一些特殊医药产品,一些服务性行业如银行、邮局、保险、广播、电视,以及租赁、购买建筑用地等免交增值税;
(3)其它产品:20%;
4、其它间接税:
对咖啡、珠宝、小汽车、酒类等产品征收消费税;
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烟草和石油取消消费税而改征特种税;
10%的房产交易税以及其它财产交易税等;
5、雇主税,即失业基金税:4.5%;
6、社会保险:29%;
7、雇员培训税:1.5%;
8、进出口关税:按欧盟关税税则规定的不同税率征收。
除中央政府所征收的税种外,各地政府一般还要根据不同行业征收一些税收,如地方营业税、车辆税和房地产税等。各地情况不同,征收的税率也不尽相同。根据匈目前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征收营业税的最高限额为企业销售额的1.7%,2000年此限额将提高到2%。
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根据1989年初实施的“匈牙利外国企业投资法”和其他税收法规总的规定,外籍自然人和法人与匈牙利的自然人和法人一样,有平等纳税的义务,但在某些领域对外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主要是减免税措施。近几年来,由于加入欧盟以及适应欧盟法律体系的需要,过去的一些优惠措施业已废除或受限。现行的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外国在匈的生产性型企业,外国在匈的贸易公司则无任何优惠待遇。现行的优惠有:
1、对于1995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投资额在10亿福林(约合43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如年销售增长至少为项目总投资额的5%,可在投资生效后的5年内,每年享受50%的公司税减免。
2、对于1996年12月31日之后投资兴办的宾馆项目,如投资总额超过10亿福林,且年销售增长25%以上,或至少增长6亿福林的,同样在宾馆开始营业后的5年内享受50%的公司税减免。
以上这些税收减免有效期至2002年。
3、1995年12月31日之后在创业带(由政府指定并制定相关法律进行管理的特别区域)设立的生产型企业,年销售增长达到1%以上的,可享受为期5年的公司税全免。
在失业率超过15%的重点发展地区投资兴办的生产型企业,年销售增长为投资总额的5%以上的,亦可享受为期5年的公司税全免。
在以上地区投资的企业,在投产当年可免除相当于6%的投资额的公司税。有效期至2002年。
4、1996年12月31日之后在失业率超过15%的地区投资成立的生产型企业,投资额在30亿福林(约合1300万美元)以上,企业年销售增长至少为项目投资总额的5%的,可在10年内享受100%的公司税减免。税收减免只能从项目投产的第二年开始计算,且只有新增雇员比投资前多100人以上(按年度计算)的企业,才能享受此优惠。以上优惠有效期至2011年。
5、1996年12月31日之后投资成立的生产型企业,投资额在100亿福林(约合4300万美元)的,公司年销售增长达到投资总额的5%以上的,可享受10年期的100%的公司税减免。减免从投产第二年算起,且年度雇用职工至少应比投资前增加500人的企业才享有此优惠。该项税收优惠有效期至2011年。
6、对外资企业1996年1月1日后购买的机器设备加速折旧;对租用的办公楼和种植园给予10%的折旧优惠; 对其它流动资产给予30%的折旧优惠。
7、对于用于增资或成立新的企业的红利免征20%的红利税。
8、在匈的外国企业可申请成立保税仓库,进入保税仓库的进口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