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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设立当地企业程序(外商直接投资企业)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1/15 16:19:39  点击:

  韩政府委托大韩贸易投资公社(KOTRA)及其附属的外国人投资支援中心 (原KISC,现Invest KOREA)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为外商投资者提供从申请设立到运行的一条龙服务。具体程序如下:

  1、访问KOTRA驻中国各地代表机构(贸易馆),咨询有关投资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办理来韩签证邀请函的材料,由KOTRA总部提供签证邀请函,办理来韩签证。

  2、访问KOTRA总部及KISC,获取相关服务:推荐韩国合作伙伴、介绍各地投资环境、介绍投资服务专家、律师、会计师等、设立工厂的业务、延长滞留时间、确认实物投资金额等。

  3、提交外国投资申报、获得申报回复。(现以个人投资最低限额为5000万韩元,如2人以上投资,则每人最低投资额为2500万韩元)

  4、选择一韩国商业银行总部,设立新公司的临时资本金帐户并从中国汇款。(如携带现金入境作为资本金,需在入境时向韩国海关申报并索取申报单作为设立资本金帐户的凭据。)

  5、企业登记:如设立私人企业,只须向该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所申报获得营业执照(韩国称:事业者登记证);如设立法人企业,则委托法务师(级别低于律师的职业法律服务者,代办各种法律登记手续,不能出庭辩护)事务所或KISC 办理法人注册手续。该手续主要有向法院提交设立法人企业的申请、招股、制订公司章程、理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验资报告,一般需4人以上的股东发起,如法人代表系外国人,在登记时其本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应在韩国国内。

  6、在KISC或有关的商业银行办理外资企业登记证。在韩企业如系法人,应提交法人注册证明(韩国称“法人登记簿誊本”,如系私人企业,应提交营业执照),和外汇汇入证明(实物投资时提供相关证明)。

  7、向韩法务部出入境管理所申请 变更签证种类(改为长期工作签证)、申请长期居留证。

  8、工厂开工或开始营业。

  此外,各商业银行为吸引存款和客户,往往也较积极地提供各种注册企业的服务。

  KISC联系电话:0082--2--34607545,
    传  真:34607946,
    网  站:www.kisc.or.kr
  外国投资者投诉中心:
  电话:0082-2-551-4233  传真:5514560
  外换银行外国人投资支援室:0082-2-7290285


  信息来源:驻韩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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