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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环境及相关政策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09/3/9 10:47:46  点击:

一、基础设施
        香港得以保持亚洲区首屈一指的商贸、金融和旅游中心的地位,关键在于拥有效率高和发展完善的基础设施。基础建设不但可以满足因人口增长带来的需求,同时也可支持香港的经济和贸易发展。

1 机场
        香港是主要的国际和区域航空中心。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之一。全球各大航空公司都有航班飞往香港。现在每周有大约4,900 班定期客运航班及700 班货运航班从香港飞往全球139 个城市。

2 港口
        2005 年,香港港口共处理了2,260 万个20 呎长的标准货柜单位,是全球第二大货柜港。座落于葵涌和青衣的九个货柜码头,分别由五家营运商负责管理,总面积达270 公顷,共设有24 个泊位,临海地界总长8,530 米。葵涌 -青衣港水深达15.5 米,九个货柜码头每年可处理逾1,800 万个20 呎长的标准货柜单位。在2005 年抵港的远洋轮船及内河商船分别约有39,140 艘次和192,680 艘次,共处理货物2.301 亿吨和运载旅客2,150 万人次。

3 铁路
        铁路是香港公共运输网络的骨干,对满足香港的运输需求十分重要。香港的公共运输有约百分之三十五是倚靠铁路,而来往香港与中国内地的陆路客运更有百分之六十五使用铁路。香港现有的铁路网络路轨总长超过200 公里,包括分别由地铁有限公司(地下铁路网络、迪斯尼线、机场快线)以及九广铁路公司(东铁、西铁、尖沙咀支线及大围至马鞍山铁路、轻铁)运作的两个主要铁路网络系统。
        目前两条新铁路项目正在兴建中。其中,九铁上水至落马洲支线将提供一条新的铁路旅客过境通道,连接落马洲至深圳皇岗,工程预计在2007 年完成。至于连接西铁南昌站至东铁尖东站的九龙南线,工程则预计在2009 年竣工。
        《铁路发展策略2000》为香港的铁路网络扩建勾划出蓝图。政府计划兴建五条客运铁路线和一条货运铁路线(港口铁路线),所涉及的投资总额约为1,000 亿元,其中九龙南线已动工兴建,而沙田至中环线、北环线及广州—深圳—香港高速铁路香港段的规划工作正积极进行。此外,政府已要求地铁有限公司就西港岛线作进一步的规划。西港岛线把现有港岛线由上环伸延至坚尼地城,该铁路延线将设西营盘及大学两个中途站。新铁路线完成后,香港铁路网络的总长度将会超过250 公里,而铁路在香港公共交通运输系统所占的比重也会由30%增加至约40%。
 
4 道路
        香港道路使用率之高,位居世界前列。在全长1,984 公里的道路上,其中港岛占441 公里、九龙占452 公里、新界占1,091 公里,有逾55 万部车辆行驶。香港目前有11 条主要的行车隧道、1,157 条行车天桥及桥梁、1,067 条行人天桥及行人隧道,以保持客货畅通。香港目前主要的道路工程计划有深港西部信道、后海湾干线,以及包括昂船洲大桥在内的八号干线。

二、劳动力情况
        2006 年香港的总人口约690 万,其中95%为华裔人士,外籍人士占5%。外籍人士中人数最多的国籍首三位分别为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泰国。
香港的法定语文是中文和英文。在政府部门以及法律界、专业人士和商界之中,英文是广泛采用的语文。在许多到香港或到内地和台湾经商的企业中,精通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的三语人才都担任重要职位。

三、自由贸易
        香港可能是全世界最畅通的无关税自由港,深受全球贸易商欢迎,是亚洲与全世界通商的中心。香港对货物的进出口经营权不设限制,任何香港机构及个人均有办理进口和出口货物的权利,而该权利也无须向香港特区政府申请或登记。内地企业在香港开设的公司也享有同等权利。
        香港是全球第十一大贸易经济体系、是成衣、钟表、玩具、游戏、电子和某些轻工业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出口总值位列全球高位。

四、金融环境
        香港是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机构和市场紧密联系,为本地和海外的客户及投资者提供各类投资产品及服务。香港金融市场的特色是流通量高,市场在有效和具透明度的监管下运作,各项监管规定都符合国际标准。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恪守尽量不干预金融市场运作的原则,并尽力提供一个有利经商的环境。政府实施低税政策和推行简单的税制,使各类商业有更多主动权及创新空间。香港十分重视法治及维持巿场的公平竞争,不会阻止外国公司参与本地的金融市场,更不会限制资金进出香港。此外,香港也没有实施外汇管制。
        银行业方面,截至2006 年5月底,香港有134 家持牌银行、32 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33 家接受存款公司。此外,有88 家外资银行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分行总数约1,300 家(不包括在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这些外资银行来自37 个国家,其中69 家是属于全球最大的100 家银行。香港的银行从事多方面的零售及批发银行业务,例如接受存款、贸易融资、公司财务、财资活动、贵重金属买卖及证券经纪业务。香港已连续11 年(1995 年-2005 年)获美国传统基金会评为经济最自由的地方。香港的银行业务约有57%以外币为单位,并以对外为主,显示香港在全球银行业中的重要地位。截至2005 年年底,各家银行及接受存款机构所持的海外净资产总值16,040 亿港元,使香港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银行中心之一。香港的外汇市场发展成熟,买卖活跃。香港没有外汇管制,且位于有利的时区,这对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十分有利。由于香港与海外的外汇市场紧密联系,香港的投资者可以全日24 小时在世界各地的市场进行外汇买卖。根据国际结算银行在2004 年进行的每三年一度全球调查,香港外汇市场以成交额计算在世界排行第六位。

五、吸引外资政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欢迎境外企业来港进行投资。香港具有完备的吸引外资服务体系,并为来港的企业设立了各种各样的资助计划。

(一)、吸引外资服务
        投资香港热线:为了令有意来港投资的内地企业更容易及快捷地查询有关投资香港的疑问及索取各方面资料,投资推广署特设一条投资香港免费查询热线,方便企业及投资者随时查询有关投资香港事宜。所有有关投资香港的查询,将有专人为您解答。全国免费热线800-988-1000 或 021-6860-4590
        投资服务中心:投资推广署在香港金钟太古广场的总部,开设了一个投资服务中心,具备有关投资香港事宜的丰富数据库,方便内地投资者随时到该中心查阅。这些资料包括经济环境报告、各行各业资料、公私营机构年报、各行业协会及商会会员名录、基本上市条例、公司法、税收及会计制度资料、政府统计数据等。此外,投资者更可免费索取政府有关拨款、申请牌照、进出口条例、法例、入境要求及各项常用的申请表格,投资者若有疑问,也可实时向在场职员查询,或约见有关的专责人员解答问题。
        投资香港锦囊:投资推广署特意为企业设计了一套《投资香港锦囊》,当中网罗了大量实用关于投资香港的资料及数据,有助企业更清楚了解在港开业的程序及营运环境,并能准确地对商业前景作出估量。

(二).特区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本着支持企业发展的精神,为商界设立了各种各样的资助计划。
 
1.创新和科技基金:
        政府投入6 亿4 千万美元设立了创新和科技基金,以支持有助业内创新及技术提升,以及对工业界未来发展及提升非常重要的项目。基金的目的是通过资助有利制造和服务业创新及技术提升的项目,加强香港工业的附加值、生产力和竞争力。基金由创新科技署负责统筹。

2.应用研究基金:
        这项基金的目的,是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催化和鼓励具有商业发展潜力的技术企业,以及应用研究及发展活动。长远而言,是提高香港工业的技术能力和竞争力,致力推动香港发展成为一个拥有高增值工业的经济体系。
基金的监控和管理工作,由政府全资拥有和专为履行此项职能而成立的应用研究局执行。应用研究局聘用私人创业资金公司管理应用研究基金。基金经理会就所建议的科技开发项目进行技术及商业可行性评估,并会决定基金以何种条款投资在有关公司。基金经理会将合适的投资方案提交给应用研究局董事局作公众使命评核。

3.新科技培训计划:
        这项计划旨在向有意让员工接受新科技培训以促进业务发展的公司提供资助。
        新科技包括一些目前还没有在香港广泛使用,但如得到本地工商界吸纳和应用则会对香港大有裨益的科技。
        培训方式可以是海外或本地培训课程或借调实习、以及为个别公司特别设计的培训课程。这一培训计划由职业训练局推行。

4.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是一项由创新科技署推行的拨款计划。该计划以拨款形式协助本地公司和个人为其发明作专利注册申请,旨在鼓励本地公司和发明者藉申请专利以保障其知识产权,并把成果转化为其资产。在该计划资助下取得的专利权属有关申请人或公司所有。
        每项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可达10 万港元或专利申请费用总额的90%,以金额较低者为准。资助款项只可用以支付有关专利申请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直接费用,例如正式提出专利申请前的技术评审费用、律师费、顾问费和提交专利申请涉及的费用等。
        申请将交由认可执行机构以机密方式处理。目前的处理机构为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5.中小企业资助计划:
        为支持中小企业应付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香港特区政府设立了中小企业资助计划,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和中小企业培训基金。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旨在通过提供资助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推广活动,开拓境外市场。每家中小企业的最高累积资助上限为八万元。每次成功申请,最高的资助额为申请企业就其参与获资助的市场推广活动而缴付受资助项目的总费用的50%或三万元,以较低者为准。
        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保证,协助它们向参与本计划的贷款机构取得贷款,用作购置营运设备及器材与及营运资金。该计划的目的是协助中小企业提升生产力及竞争能力。计划包括下列贷款种类:“营运设备及器材贷款”、“联系式营运资金贷款”及“应收帐融资贷款”。
        中小企业培训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为其东主及员工提供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培训,协助中小企业为人力资源增值,以提升中小企业的实力及竞争力。基金分为两部分:即“东主培训”及“员工培训”。每家中小企业的“东主培训”累积资助上限为10,000 元,而“员工培训”的累积资助上限则为20,000 元。每次成功申请,最高可获资助培训费用的70%。

6.数码港:
        数码港是香港重要的信息科技旗舰计划,目的是提供信息科技基建设施,以吸引本地与海外从事信息科技应用、信息服务和多媒体内容创作的公司及专业人才汇聚香港。数码港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景致怡人,并具备先进和完善的信息科技/电讯基建设施,办公、零售、娱乐及住宿设施一应俱全。

7.香港科学园:
        香港科学园以大学校园风格设计,为致力于从事创新及研发的企业提供完善的工作环境。园区汇聚了现代知识与先进技术,为各高科技企业提供理想的校园式环境,使各地的高素质人才在此携手合作,发挥相互协作力量,共同发展高科技研究。
        香港科技园公司为科学园内的入驻企业提供优质基础设备和支持设施,并设立“技术支持计划”以鼓励创新和科技发展。“技术支持计划”帮助科学园入驻企业运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大学资源。计划内容包括技术援助、大学合作、学生项目、大学图书馆服务、香港工程学会A 计划、培训、共享科研设施、扩阔人际网络等。
        科学园是科技业在香港发展业务的最佳地点之一。

8.工业园:
        香港科技园设有三个工业园,分别座落于大埔、将军澳和元朗。制造业和服务业可以优惠价格租用已平整的用地,特别适合拥有创新或改良科技、和采用技术密集流程的公司。随着21 世纪的来临,香港科技园的三个工业园也正在迈进一个全新的时代。工业园拥有高效率的通讯网络,规划良好的优美环境及完善便利的后勤设施。香港科技园已吸纳新一批国际科技业务进驻工业园,包括发展卫星监察站、电讯电缆接地站等。

六、相关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
        香港只对各行业、专业或商业取自或来自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利得税的税率为17.5%,除企业以外的税率则统一为16%。企业支付的股息无需缴交预扣税。企业收取的股息也可获豁免利得税,香港也不征收资本增值税。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除外)存放在认可银行的存款利息收入,可获豁免所得税。由在港发行合资格债务票据所得利润,以及在港认可专业再保险公司通过离岸风险再保险业务而得的利润,只须缴交正常税率的50%。亏损可无限期推后以扣减税款。
        香港具有宽松的免税额制度。对于因兴建工业楼宇和建筑物而产生的资本支出,在支出该年,这笔支出的20%可免税,其后每年额外4%,直到整笔支出扣除为止。商业楼宇每年也可有4%的折旧免税额。重新装修和装饰楼宇与建筑物而产生的资本支出,可以每年20%的直线折旧方式,分5 年抵销。如果由最终用户持有,与制造业有关的厂房及机械设备、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开发成本的支出,可实时扣除100%。
        香港同时还有其它可扣税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借入资金的利息、楼宇和占用土地的租金、坏帐、商标和专利注册费、科学研究支出、技术培训费用(视规定和条例而定)、雇员退休计划供款(最高可达任何一位雇员在评估期间工资的15%),以及取得专利权的费用。
        从1998 年4 月1 日起,科研支出的扣税范围已扩展至因市场研究、可行性调查和其它有关商业及管理科学的研究活动的支出。

2、个人所得税及物业税
        来自香港任何办事处或受雇工作的收入都需缴纳薪俸税。应缴税的收入包括佣金、红利、约满酬金、津贴(包括教育津贴)以及其它额外津贴。因在香港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和任何长俸也须课税。应付税款按比例递增由2%至18.5%不等。然而,每名纳税人需缴纳的税款不会高于其总收入的16%。另外,国内同胞在任何评税年度留港不超过183 天,可获豁免缴纳薪俸税。
        物业税率统一为可收租金(除差饷外)减去维修及保养免税额20%后的16%。公司为租金收入缴付了所得税后,便无需缴纳物业税。

3、避免双重课税协议
        香港与内地签订了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是《内地与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根据《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如果内地居民在香港提供专业性劳务并在香港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 天,该收入会按课税年度评所得税。
        内地居民在香港工作期间所取得的受雇工资、薪金,都需要缴交薪俸税;但如果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该人士在香港的收入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1) 在该历年中在香港连续或累计停留不超过183 天;
(2) 该项报酬并非由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
(3)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香港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
        如内地居民在香港进行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其它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而在香港连续作业超过六个月以上,所获得的利润需要缴交公司所得税。如果该工程在香港持续作业不超过六个月,则所获利润不须在香港征税,但是若他们的工资、薪金或其它报酬是由香港的常设机构支付及负担的,“停留不超过183 天”的豁免条件对他们并不适用,他们从香港所收取的一切报酬,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内地居民从香港特别行政区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安排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缴纳的税额,允许在对该居民征收的内地税收中抵扣。但是,抵扣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内地税法和规章计算的内地税收数额。

七、内地企业准入程序
1、内地企业设立程序
        在港投资过程简单、快捷,下面的流程图将帮助内地企业了解赴港投资的手续。



2、劳工进入要求及工作签证
        香港欢迎内地各省市人士来港访问。他们在访港期间,可以进行合法的商务活动,如商谈及签订合约等。以访客身份入境的人士不得在港从事任何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另外,内地企业在港成立公司后如有需要,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或相关的公司内部调职安排,调派内地人员来港工作,以配合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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