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签证
护照持有者必须亲自来申请。签证申请人本人需持如下申请材料到斯洛文尼亚驻外大使馆申请签证。凡居住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中国公民必须前往奥地利驻上海总领馆申办赴斯洛文尼亚的短期(C类)签证。
有效护照(在签证有效期后三个月仍有效,签证空白页至少留有两页空白)。
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一张。
一张近照(35mm x 45mm)。照片须符合如下要求:
1. 标准护照照片大小;
2. 照片须显示整个脸部(拍摄时应两眼平视面对前方的照相机);
3. 彩色照片,背景为淡色;
4. 照片须为六个月内的近照,且须符合本人实际面貌;
5. 照片须为免冠,有特别宗教原因除外。
照片若与如上要求不符将被拒收,可能会导致申请签证手续的延误。
旅游安排确认。
相关保险(期限:在斯洛文尼亚停留的时间;金额:至少三万欧元/三十万人民币;内容:须包含紧急医疗及回国就医的交通费用。)及保单复印件一份。
经济担保(到邀请信中或银行存款证明中说明)。
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须有监护人的许可文件。
申请人须要提供单位或学校同意赴斯洛文尼亚旅游的证明信,证明信要包括单位或学校的地址、电话、传真、公章及签字人的职务和姓名。
中国公民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完整的复印件。
身份证。
往返机票的预定单。
以上材料均需正本。
其他材料的要求和提示:
如有需要,签证官有权通知补充其他材料,使馆有可能通知补充其他材料或进行面试。
签证费用不退还,使馆对因签证拒签而产生的费用不负责任。
在接受所有必须文件后签证受理时间为一周。使馆建议申请人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商务短期签证
要求申请人本人持护照(包括第一页的复印件一份)及斯洛文尼亚方邀请函原件前来办理。邀请函必须经过斯洛文尼亚当地公证处公证(大学、学术研究机构及政府机构不需要公证)。
费用担保:如对方承担申请人在斯洛文尼亚活动其间的相关费用,那么邀请方需在邀请函中注明。如中方公司承担相关费用则需在公司派遣函中注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四个月的个人银行存款证明。
需要提供往返机票的订单,如果安排多国行程,要求提供全程机票的订单。
单位的派遣函原件:要求用带有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的公文纸。内容要求写明申请人姓名,护照号,在单位的职位,赴斯洛文尼亚访问目的,行程天数,注明签发人职位,签发人签字,单位公章(此文件中英文一式两份)。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大学及研究或政府机构不需要提供)。
斯洛文尼亚邀请方提供的在斯行程安排一份,日程表的具体日期应与申请日期完全一致。
本人需在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必须明确地表明在斯洛文尼亚停留期间的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紧急医疗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要有保单号,需要把英文保单递交给使馆签证处。
签证申请表可从大使馆的官方网站(http://beijing.embassy.si)上下载。
商务短期签证费用为620元人民币。
办理签证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无加急签证,请尽量提前两至三周办理以免延误,办理签证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点至11点。
长期签证
使馆不提供工作或学习长期签证,需要在斯洛文尼亚移民局咨询返签事宜或在签证日来使馆拿资料。
使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18号京润水上花园F区57号
电话:010-6468-1030
传真:010-6468-1040
E-MAIL:vpe@gov.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