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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投资乌克兰?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11/8/19 10:27:49  点击:

       投资乌克兰值得注意的主要优势:

       • 四千六百万消费者——东欧最大的市场之一;

       • 科学及教育潜力大——强大的高校及研究机构网络;

       • 具有竞争力的熟练劳动力——根据BrainBench公司研究,乌克兰持证的高技术专业人士总数位居世界第四;

       • 战略优势所在地——乌克兰位于东西和南北国际贸易路线的交叉路口;

       • 广泛发展的交通设施——泛欧洲运输网络走廊以及黑海流域的铁路及港口;

       • 国际领先公司成功投资——卡夫食品、可口可乐、惠普公司、美国嘉吉公司、可耐福公司、日本矢崎公司-乌克兰、来福埃森银行等等。

       乌克兰投资环境

       乌克兰自2011年1月1日起总计外国直接投资为447亿美元(人均926.7美元),较上年度增长8.5%。

       2010年外资经济总增长达到46.6亿美元,包括其再评估、亏损、汇率兑差等。

       据观察,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外资增长26亿美元;工业——8亿美元;房地产交易、租赁、工程及创业者服务——5亿美元;贸易、汽车修理、家居用品与个人消费——4亿美元。

       乌克兰外国直接投资,百万美元

       领先的投资国家有塞浦路斯、德国、荷兰、俄罗斯联邦、奥地利、法国、及英国等。

       乌克兰的《商业环境》排名

       根据世界银行及国际金融公司(IDC)专家计算

 

《商业环境》2011年国家排名

《商业环境》2010年国家排名

排名变更

总计

145

142

+2

公司注册

118

136

+18

申请施工许可

179

181

+2

财产登记

164

160

-4

获取贷款

32

30

-2

投资人保护

109

108

-1

税收

181

181

不变

国际贸易

139

139

不变

合同实施

43

43

不变

公司清算

150

145

-5

       法律环境

       在乌克兰境内投资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将享有与国内企业同等的待遇。外资企业不会被国有化。

       投资活动终止时,外国投资者有权收回其货币或实物形式的投资,无需缴纳相应的税收和上述投资所产生的实物或货币形式的盈利。

       我们向外国投资者保证,乌克兰绝不干预外资企业的合法外汇收入。

       为加强外国对乌投资的保护,2000年乌克兰正式批准《1965年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乌克兰管理外国投资的主要法案包括1996年3月19日正式通过的《乌克兰外国投资制度法》(《外国投资法》)。

       《外国投资法》和2004年1月1日正式通过的《乌克兰商业规范》中对外资企业的定义为:按照乌克兰法律成立的任何法定组织形式的企业(机构),其特许资金(若有)中外资份额不低于10%。

       外国投资者,无论法人实体或个体,均可完全参与企业经营活动。

       乌克兰投资几乎不受限制。

       乌克兰与包括中国在内的70个国家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1992年10月31日订立,1993年5月30日起生效)。

       近年,乌克兰又着手稳步完善其司法事务和投资环境。

       尤其是乌克兰国会正式通过了以下法规:

       • 2011年4月27日第2155-六号《乌克兰法案》,取消外资企业在乌克兰国家银行“双重”状态的注册要求;
       • 2010年12月2日第2755-六号《乌克兰税法》;
       • 《乌克兰公共-私营合伙公司法》(2010年7月1日第2404-六号法案),为在社会和基础设施开发、采矿及市政工程等领域进行项目实施的私营企业与国家间关系,建立法定的经济与组织框架;
       • 《乌克兰“单一窗口”投资项目筹备和实施法》(2010年10月21日第2623-六号法案);
       • 《乌克兰对放松经济活动管制方面某些立法的修正案》(2010年10月19日第2608-六号法案)。

       为促进外国投资者与国家机构和地方当局的关系,乌克兰建立了国家投资和国有项目机构。

       税收环境

       为对政府发出的税收法令进行分类,《税收法规》正式通过,成为乌克兰第一个管理税收问题的成文立法。

       《税收法规》在投资活动方面的创新主要包括:

       • 促进乌克兰创新发展模式的过渡,包括通过分期减少公司所得税比率,从25%下调至16%(2011-23%,2012-21%,2013-19%,2014-16%);

       • 针对生物发电供热企业以及煤(甲烷)成气的开发和利用所得利润实施的免税暂行政策(直至2020年1月1日);

       • 对从2011年1月1日开始运营的所有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免税10年,包括新建或重建酒店、或对现有建筑与结构局部休整或重建的酒店。10年免税企业还包括销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轻工企业(为其进行原材料制造的企业除外)、船舶制造企业和飞机制造企业;

       • 税务会计中固定资产类别由原有的4类延伸到16类;

       • 融资租赁征税旨在为该种形式的投资带来新的刺激;

       • 对个人储蓄(存款)存单、股息以及其它投资活动相关收入的存款、利息或贴现收入征收5%的所得税;

       • 增值税逐渐降低至17%;

       • 对“诚实”纳税人采取“自动”缴纳增值税;对延期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实施单独登记税收发票和州级负责制。

       调控影响

       许可系统范围内:

       按照已通过的《关于修正乌克兰经济活动范围内特许权法的法案》规定,根据2010年7月7日公布的有关经济活动第2451-六号文,扩大公司公布原则的使用范围。

       根据该原则规定,企业有权在未通知相关部门其企业生产材料与技术符合法规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获得从业资格(以下称公布原则)。

       乌克兰内阁2010年8月25日第725号政令批准了禁止开展的特殊行为经济活动清单。按照国家物流部门的相关规定,这些经济活动均不得开展。

       许可颁布:

       《对放松经济活动管制方面某些立法的修正案》(2010年10月19日第2608-六号法案)撤销了66项活动中对国家安全、生命和健康无威胁的23项生产活动的管制,并制定其他法规来管理这23项生产活动(州级标准、建筑规范、技术规范、国际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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