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签证
乌克兰出入境程序
目前,乌克兰政府提供签证和免签证两类出入境方式(外国公民与非本国公民)。
除非乌克兰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出入乌克兰的外籍人员必须提供护照和签证方可出入境。
可延长乌克兰的签证有效期。乌克兰外交部领事服务司发放给外交公务人员、外交机构官员、领事机构、国际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的外交与公务签证有效期均可延长。
乌克兰其他类型的签证由乌克兰内务部相关部门负责续签。乌克兰现有签证种类包括以:短期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与长期签证(有效期为6至12个月):按照出入境频率,可分为单次签证与多次签证。
在乌克兰短期停留的外国人口在居留期间无权改变其他居民的居留状态、不享有申请在乌永久居住的权利。
下列国家公民可免签证访乌(停留时间最长为90天):
奥地利、安道尔、比利时、梵蒂冈、英国、希腊、丹麦、爱沙尼亚、爱尔兰、冰岛、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塞浦路斯、韩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公国、卢森堡、马尔他、摩纳哥、蒙古、荷兰、德国、挪威、巴拉圭共和国、波兰、葡萄牙、圣马力诺、斯洛伐克语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美国、匈牙利、芬兰、法国、捷克共和国、瑞士、日本。
对独联体国家仍保留免签证入境政策(土库曼尼斯坦除外)(根据1992年10月9日签署的独联体国家公民自由移民政策规定)。
落地签
私人签证-内务部机构邀请函、乌克兰医疗机邀请函或可证明入境为私人性质的相关材料。
商务签证-内务机构邀请函
旅游签证–由国家旅游部门与乌克兰旅游地签发的游客证明。
学生签证-由乌克兰教育部发出的邀请函。
宗教组织成员签证-由国家宗教委员会确认的宗教机构邀请函。
过境签证-证明过境性质的相关材料、第三国签证以及车票或机票等。
移民签证1 -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
移民签证2 -当地执行委员会颁发的乌克兰永久居住证。
需要在乌克兰内务部登记的护照类别。
-已在乌克兰停留超过3个月的外国人;
-在乌克兰接受教育或合法聘用的外国人。
签证要求
入境时需要提供护照与签证。可在乌克兰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馆(北京)或上海总领事馆办理签证。
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有效护照或旅游证件(签证至少留有一页空白页)和证件第一页照片复印件;
–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一份;
–一张护照照片大小的近照;
–所有签证类型都必须提供邀请函原件(不含传真号、电子邮箱)(外加一份邀请函复印件);
–永久居民证(工作许可证、教育许可证等);
–收入证明(只接受相关部门盖章的原件)。
领事处有权鉴定签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追加材料。乌克兰驻中国大使馆领事处不受理为期1天的商务签证申请;签证办理时间为10(十)个工作日,加急签证办理为5(五)个工作日。建议至少在出发前1个月申请办理签证。由于夏季赴乌签证数量增多,因此签证办理时间有可能需要延长(至12个工作日)。
领事馆签证收费
签证费用需通过中国银行转账大使馆银行帐户。不接受信用卡、邮汇、网上和现金支付的支付手段。有关签证办理费用、申请表格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请登录官网查询:www.mfa.gov.ua/china
联系地址与工作时间:
乌克兰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中国北京市三里屯东6街11号, 100600
电话/Tel: (+8610) 65326359
传真/Fax: (+8610) 65324014
Email: gc_cnp@mfa.gov.ua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二与周四闭馆,谢绝访客):
10:00 – 12:00
15:30 – 16:30
领事辖区:中国地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以及福建省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蒙古
乌克兰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88号太阳广场, 200336
电话/Tel: (+8621) 62953195
传真/Fax: (+8621) 62953171
Email: gc_cns@mfa.gov.ua; ukrconsh@sh163.net
工作时间:9:00 – 18:00
领事辖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以及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