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某些活动,必须获得特别许可(执照)。
目前,特许活动主要包括(白俄罗斯共和国2010年9月1日第450号总统令“关于某些活动的特别许可”):
1.宣传活动;
2.银行业务活动;
3.牲畜医治;
4.汽车运输业务;
5.原子能的使用与电离辐射源领域;
6.工业安全;
7.电信业务;
8.赌博活动;
9.铁类及有色金属废旧物品的采购(收购);
10.火灾保障的活动;
11.心理援助活动;
12.加密文件与防伪特种材料的设计与生产;
13.信息技术安全,尤其包括电子数字签名等加密方法的研究;
14.环境影响相关的活动;
15.贵金属与宝石相关的活动;
16.信息密码安全及信息窃取方式相关的活动;
17.麻醉物质与精神治疗药及其原料交易相关的活动;
18.白俄罗斯儿童境外医疗保健相关的活动;
19.放射性污染管制相关的活动;
20.白俄罗斯公民境外就业以及个人身份识别数据采集与发布(包括全球计算机互联网络)相关的活动;
21.军用品生产相关的活动;
22.造酒、非食用酒精生产、非食用乙醇与烟草生产相关的活动;
23.铝、铅、锌、锡、铜的生产以及铝和非铁类重金属成品与半成品铸造相关的活动;
24.军用武器与民用武器及其弹药以及武器与弹药收集与展出相关的活动;
25.出版活动;
26.医疗活动;
27.教育活动;
28.法律服务;
29.石油产品的批发与零售;
30.酒精的批发与贮存、非食用酒精生产、非食用乙醇与烟草生产;
31.安保活动;
32.印刷活动;
33.证券从业与交易活动;
34.酒精饮料和/或烟草生产的零售贸易;
35.保险活动;
36.制药活动;
37.私人公证活动。
特种许可证可发放给白俄罗斯共和国的法人实体与个体创业者、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并按照法律规定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外国法人实体、机构、以及个体(进行宣传活动、私人公证活动以及武器与弹药的收集与展览活动)。
要想获得特许,需要向国家特许当局递交申请以及相关的证明性文件,并缴纳所需费用(约为8个基本单位)。
2012年4月1日起,其缴纳基数为100,000白俄罗斯卢布(约为12美元)。
特许执照为期至少5年,至多10年,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全区域有效,或者如果法律规定某种活动仅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执照所注区域有效(如电信业务),则在执照规定的部分区域有效。
执照所批准的活动仅限执照持有人进行,不得转让于其它法人或个体。独立的部门或分公司应按照法人实体所获执照的规定进行特许活动。
某些活动必须经特许方可进行,未经特许进行此类活动则为违反规则或条件,需承担行政责任,涉及大额收益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