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黑和中国之间有着历史悠久的友谊。两国人民之间的联系可以上溯至“丝绸之路”时期。“丝绸之路”不仅促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贸易往来,同时也为社会和文化联系铺平了道路。
波黑与中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始于1949年10月1日,彼时前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正式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也于1995年4月3日承认了前南斯拉夫六个后继国之一的波黑共和国。中国于1997年3月在萨拉热窝设立大使馆,而波黑大使馆也于1999年1月在北京成立。
波黑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由于两国奉行基于友谊、相互信任、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等原则的和平共处外交政策,故波黑和中国之间没有任何尚未解决的政治争端。鉴于中国的丰富历史和文化遗产、独特的地理位置、强大的经济实力以及在联合国安理会中的永久席位,波黑将中国视为一位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
波黑独立20周年之际也是中波两国建交17周年。在这十几年里,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在两国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波黑的关系经历了健康发展。两国在政治、议会、市政、文化、教育以及国防领域均开展了积极合作,高层联系和互访更为频繁,政治互信也在不断加强。
波黑和中国之间签署的双边协定为两国在所有领域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目前为止,两国已签署了17条协定,另有7条正在磋商当中,其它一些协定已经启动了谈判过程。中国和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之间签署的最重要双边协定(于2002年被其后继国波黑所承认)分别是《文化合作协定》、《兽医合作协定》、《植物检疫和保护协定》、《领事公约》、《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海关事务合作协定》等等。中国和波黑在1995-2012年之间签署的双边协定包括《经济和贸易合作协定》、《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文化合作协定》,以及《经济和科技合作协定》。上述协定的意义十分深远。
例如,《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意味着企业只需缴纳本国的税收;此举极大地促进了签约国的招商引资,鼓励了合资经营,创造了更多的投资机遇,加快了技术转让,构建了一个鼓励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并加强了战略经济合作。但是,两国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合作尚未实现蓬勃发展。
波黑和中国各有其自身的优势,两国互为补充,并拥有广阔的合作前景。波黑的优势在于绝佳的战略地理位置、与欧洲市场建立的优惠贸易协定、基础设施和发电部门的巨大发展潜力、熟练并富有竞争力的劳动力,以及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波黑国土面积不大,人均公共债务水平较低,并迫切需要改善其基础设施以及发展其工业生产能力。
与此同时,中国已成为一个主要的外国直接投资输出国。中国的先进技术、强大竞争力以及财务杠杆等均是其在全球市场中展示实力的法宝。此外,中国不断增长的内需有力地拉动了全球的经济复苏;所有的国际企业都希望抢占这块市场。
波黑十分重视与中国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希望通过吸引更多的中国企业投资波黑来实现互惠互利以及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