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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波黑注册企业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12/10/17 10:20:01  点击:

       在波黑创办企业的程序如下:

       - 成立合同/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一份设立合同或设立决定的方式成立。如果公司是由一个人创立,则此情况应被视为设立决定。如果公司有多位创始人,则公司将通过设立合同来成立。

       设立行为必须包含如下:
       1. 创始人的姓名和地址(个人),或创始人的名称和地址(法人实体);
       2. 新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经营范围;
       3. 初始资本的金额;
       4. 创始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利润分配等等);
       5. 当某位创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存入其股份或履行其义务时的程序;
       6. 支付与公司设立相关的费用(由创始人或新公司支付);
       7. 公司的管理和代表(有必要指定并授权一位人士来管理和代表公司、提交申请文件并完成法院注册处要求的、与公司注册相关的其它手续;
       8. 公司未能成功设立时的后果;
       9. 如果待设立公司的经营期限不明,则提供相应的特别规定。

       *以上仅是设立行为的必要元素。创始人可以考虑所有其认为有必要并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支付初始资本

       下一步是在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存款-跨期分摊账户,并存入最低创立资本。这是一道非常简单的程序,即支付基本投资额或初始资本。
 
       在设立企业实体的过程中,当向法院提交注册申请时,根据相关企业实体的类型以及注册所需的其它文件,有必要附上创始人的股本支付凭证,并且银行(由创始人选择)应为创始人开具股本支付凭证。

       - 向管辖法院注册

       在收集好注册所需的文件之后,应提交给公司未来总部所在区域的管辖法院。

       您可以向对应的管辖法院索取公司注册所需的申请表。

       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需要由法院翻译员翻译文件):
       •法院注册申请(可向法院索取一系列的表格);
       •身份证、护照或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能证明创始人身份的文件;
       •授权将注册对象载入登记册的公司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
       •设立合同;
       •经理确认接受职位的声明;
       •基本资本已经支付的证明;
       •授权代表人(除非成立契约中没有提及)的任命决定;
       •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经认证);
       •如果创始人是一家法人实体,则提供该外国公司已在其本国注册的证明;如果创始人是一位自然人,则提供其护照的复印件(经认证);
       •法院费用已支付的证明.

       - 制作公章

       在法院批准将公司载入法院登记册之后,经授权的刻章机构即可制作公章,章上应包含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 在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一个银行账户
       - 向税务机关登记公司和雇员

       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公司登记之时,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1. 法院批准将公司载入法院登记册的裁决副本;
       2. 注册统计主管部门的证明;
       3. 相关表格(根据公司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

       在向“统一登记系统”登记公司雇员之时,需要填写适当的表格;表格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索取。

       - 取得服务许可

       在登记获得批准并且公司公章已做好之后,下一步将是前往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获得一纸许可,也就是市政府内部主管经济活动的部门。

       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的法院注册程序需要五天时间(由于技术上的困难,实际走完整个程序可能需要30-45天时间)。相关费用如下:管理费:大约500欧元;律师和公证费:500欧元-1,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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