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一旦跨过波黑国界或通过边检站即被视为已进入波黑境内。
当持有一本有效护照或其它可用于跨过波黑国界的身份证件时,外国公民可以进入波黑,前提是该等证件在进入波黑当前尚未到期。
波黑的外交/领事馆可签发以下类型的签证:
1. 机场过境签证(A类签证):在国际航班停留或中转期间,外国公民可通过一座机场的国际过境区,没有实际进入波黑。
2. 过境签证(B类签证):从一个国家前往第三个国家的外国公民可以借道波黑;在一次过境行程期间旅客逗留波黑的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3. 短期签证(C类签证):适用于商务、教育、培训和类似目的;旅游或其它私人目的的行程;参加政治、学术、文化、体育、宗教或其它事务;以及其它只需要短期逗留的行程。持证人在六个月内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从入境第一天起开始计算)。
4. 长期签证(D类签证):外国公民可以入境波黑并在一年之内逗留长达6个月的时间(从入境第一天起开始计算)。长期签证可允许单次或多次入境波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