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外国投资委员会
第1/89号通知
(1989年5月30日)
根据《缅甸联邦外国投资法相关程序》第3章第5段中所授予的权利以及缅甸政府的批准,缅甸联邦外国投资委员会宣布外国投资可以参与以下经济活动:
经济活动清单
序号 |
经济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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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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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季节性农作物的种植、制造、加工和销售(包括木薯和烟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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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创立种植园(包括药用植物、咖啡、茶叶、棕榈油、园艺等等)并制造、加工和销售其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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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畜牧业和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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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牲畜饲养,牲畜及其相关产品的加工、罐装和销售(包括养猪和猪肉加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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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动物饲料、添加剂和兽用药物的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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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水和海水鱼虾以及其它水生生物(包括鱼苗)、鱼种、虾苗的养殖、捕捞、加工和销售,但不包括供政府研究之用的鱼虾的养殖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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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类鱼饲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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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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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用国有经济组织采伐和出售的柚木来生产和销售基本建筑材料、家具和镶木地板(与国家经济组织一道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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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用国家经济组织采伐和出售的柚木来生产和销售雕刻品和工艺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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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加工和销售硬木(不含柚木)、竹子、藤茎和其它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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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利用硬木(不含柚木)、竹子、藤茎和其它林产品制成的建筑材料、家具和其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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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矿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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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勘探、开采、生产和销售非金属工业矿产,比如煤炭、石灰石、石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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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理石开采和生产,以及大理石坯料和石材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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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其它采石业务,并销售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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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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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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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焙烤食品,包括饼干、华夫饼、面条、通心面、细实心面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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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各种糖果,包括甜点、可可和巧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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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存、生产、罐装和销售其它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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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工、生产和销售从蔬菜、动物及其他物质中提取的油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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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纺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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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梳条、纺纱、织造、加工和销售由棉花、黄麻、丝毛、合成纤维、混合纤维及其它各种纤维制成的纺织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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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服装,包括针织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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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服装材料,包括毛巾、各类亚麻制品、毡子和地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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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缆索、绳索以及各类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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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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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各类肥皂、牙膏、化妆品、香水和卫生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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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未予列出的个人产品,包括雨伞、安全火柴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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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珠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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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用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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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纺织品、玻璃、塑料、三聚氰胺、金属制品、陶瓷和陶器在内的日用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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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和销售非电子日用商品,比如搪瓷器、刀具、各类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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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电子日用商品,比如电冰箱、空调、电炉、熨斗、炊具、风扇以及其它家用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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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收音机、半导体、电视机、影视电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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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和销售电气配件和装置、电灯、灯泡和灯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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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济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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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皮革及类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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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兽皮及各类皮革的加工(不含合成皮革)、生产和销售,包括鞋类、手提包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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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成皮革和人造革的加工、生产和销售,包括鞋类、手提包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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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予列出的各类皮革的加工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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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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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自行车、三轮车及其他各类车辆、构成部件以及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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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小型摩托车、摩托车、机动脚踏两用车、构成部件以及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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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机动车、巴士、卡车、货车、旅行车、构成部件以及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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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各类拖拉机、救护车、消防车、自卸卡车、加油车及其他特种车辆、构成部件和配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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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和销售各类车辆或用于其它目的的轮胎、内胎和胎衬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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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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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砖块、瓷砖、地面砖和墙面砖、耐火砖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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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各类石棉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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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各类水泥、水泥制品、石灰、墙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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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预应力混凝土管、设施及其它混凝土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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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和销售各类玻璃和玻璃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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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浆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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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各种浆料、纸张和纸板,包括新闻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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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纸张和纸板,包括碳纸、蜡纸、卫生纸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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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化学品、化学产品和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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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各类基本化学品、有机物和无机物,包括苛性钠、氯、硬脂酸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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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未予列出的各类轻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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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各类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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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化学产品,包括油漆、清漆、染料、稀释剂和末道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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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和销售工业化学气体,包括压缩、液化和固态形式的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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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和销售所有形式的冰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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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和销售各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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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和销售农药、杀虫剂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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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产和销售橡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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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化学品、废塑料等其它物质的回收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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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钢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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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用从国有经济组织处或海外采购的钢铁来制造和销售钢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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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用从国有经济组织处或海外采购的钢铁来制造和销售基本钢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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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利用从国有经济组织处或海外采购的金属来制造和销售基本有色金属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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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造和销售各类预装配和结构性产品,包括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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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经济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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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械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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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和销售各类农业机械和农业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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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和销售各类用于木材采伐的机器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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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产和销售各类采矿机械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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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和销售各类用于其它工业目的的机器及设备,包括木产品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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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和销售科学、医学、外科、光学及所有其它专业机械、设备和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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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和销售发电和配电所需的机械、设备和配件,包括电缆、开关、变压器、发电机、电池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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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生产各类电信机械、设备和配件,包括无线装置、电话等,并在政府许可下销售该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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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和销售各类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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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未予列出的机器及设备,包括活塞、活塞环、注射泵、管口、铸件、锻件、压力容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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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生产和销售小型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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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机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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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和销售各类电缆、绳索、链条和类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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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产和销售摄像和摄影胶片、暗盒、录像带以及相关的电子和电气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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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产和销售各类钟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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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产和销售钢笔、圆珠笔、铅笔和类似的书写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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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产和销售各类机械和非机械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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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产和销售未予列出的机械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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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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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接国内和国外建筑工程的建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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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械装置和设备安装,以及试运行服务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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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通运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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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运输和车辆维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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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河运输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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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修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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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航运代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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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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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酒店和旅游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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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适用《国有经济企业法》的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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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有经济企业法》第3条中所提到的经济活动,前提是投资者已依照该法第4条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