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巴基斯坦继承的是非常小的工业基础;印度仅有4%的工业位于巴基斯坦地区,因而远远无法满足需求。起初设立的是糖厂、饼干厂、烟厂、榨油厂、水泥厂、火柴厂、轧钢厂和玻璃制造厂。根据最初设定的首要任务,工业建设基于本土原料,私营部门带头,国家帮助促进,提供温和的商业贷款、税收刺激和关税保护等。
重工业的地位也很危险。独立之初仅有两个重工业,一为国营一为私营。机械工业的发展最初很慢。随后,轻工业和重工业成长起来,大部分均在私营部门,但技术水平很低。生产的工业产品包括柴油机、水泵、农用器具、冷藏和制冰设备、面粉和大米磨机、纺织厂机械、轧棉设备以及机床等。
生产资料生产工业始于首套重型工程机组,即卡拉奇造船厂,以及1954年的工程机器制造厂,随后于1968年成立了巴基斯坦机场厂,然后是1971年的重型机械厂。此后,重型铸造和锻造有限公司和巴基斯坦钢铁公司分别于1977年和1984年成立。
机构安排
巴基斯坦工业发展公司(PIDC)于1950年根据特别法建立。该法鼓励设立对私营部门来说不具投资吸引力的工业。最初甄别出了15个行业。巴基斯坦工业发展银行(IDBP)于1961年作为政策银行成立,以优惠利率为中小投资者的工业项目提供贷款服务。巴基斯坦工业发展银行在为建立工业设备提供全面窗口设施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公司制规定股份持有者可为当地或外国投资者。
1948年成立了工业发展理事会,以便提供培训和研究设施。在最初所有的五年计划中,重点放在了私营部门,导致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对总体经济增长的坚实补充。
另一个政策机构叫做巴基斯坦工业信用和投资公司,为了提供贷款和信用透支而设立,包括外汇额度,用于设立工业,包括启动其自身的投资计划。投资促进局(IPB)于1959年成立,目的是为了促进国内和外国投资,并向投资者提供建议和指导,以及必要的帮助。另外还成立了一些发展融资机构,如巴基斯坦投资公司、国家发展金融公司和国家投资信托,以支持工业发展。
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科伦坡计划也通过双边和多边关系提供了外部金融和技术支持。也曾有过工业资产国有化进程,但最后放弃。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政府的方向有所改变,遵循的是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政策,以鼓励自由市场经济、非政府计划、外国直接投资和定居海外的巴基斯坦侨民投资。
随时间推移设置的主要工业包括以下:
•农基工业(包括糖业)
•纺织业
•水泥业
•蔬菜及其它食用油
•钢铁业
•造纸和纸板业
•重机械及电力工业(与中国合作设立)
•机械及工业设备
•肥料
•造船及船舶破损
•炼油
•烟草
•小规模家庭手工业
巴基斯坦投资政策框架
巴基斯坦有着南亚地区最为自由的投资政策。除少数几个经济部门,几乎所有的经济部门都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并且外商股权最高可达100%。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激励方案包括对进口机器的0%-5%的关税和非销售税。已建成出口加工区以及工业区。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将投资缩减的款项、利润/红利、资本收益等撤回国。在现有的外汇条例下,任何外国投资者都可以对在巴基斯坦任何证卷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证券进行投资,也可以将利润/红利或投资缩减款项撤回国,无需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的批准。外国投资者可以毫无麻烦地将股款、利润、版税和技术/特许费等汇款转走。
投资法律保护
外国投资受1976年的《外国私人投资(促进和保护)法案》和1992年的《经济改革保护法案》等特别法的充分保护。上述法律各级政府均一致贯彻执行。
投资机制
促进国家工业转型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调动资金以及改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竞争力以吸引外国投资的能力。为此,世界各地都成立了各种类型的“区域”,如特区、出口加工区和其它形形色色的工业区。
巴基斯坦也不例外,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不同阶段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区域。
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EPZ)由出口加工区管理局(EPZA)成立,是一个政府构思的项目,目的是增加和改善出口。其主要目标包括加速工业化步伐、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赋权环境启动出口导向的项目从而增加出口额,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带来新技术,吸引额外的外国投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获利机会。
出口加工区管理区努力促进有效的资源分配,使世界范围的商品出口利益最大化。出口加工区管理区提供各种设施,使投资者能够吸引外国投资并建立商业企业,从而创造新的工作机会,培育新技术工业的增长,通过电子产品等各类产品的外部合作计划为巴基斯坦带来效益。信息科技和其它计算机相关设备,以及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和服务等就可以通过上述便利的平台进行生产和市场操作。
商业投资企业可以在出口区内建立,制造科技设备和器械、工程产品和服务以及服务于医疗保健行业的供应品等。政府已经提供众多激励方案鼓励在上述区域的投资活动。对于投资资本无任何限制。管理局的章程规定了成品出口免关税。
类似区域提供的其它激励包括以竞争的价格出售已开发的土地且租期为30年、进口机器设备和器材免关税、不受进口条例和外汇管制条例的管辖、资本和利润的自由撤回、包括用电/用气费等投资投入免销售税、按特定条件进口交通工具免关税、授权出口加工区管理区按1%征收出口推定税(一个可以释放最后税款负债的简化制度)、国内市场销售额达营业额20%时享受税款优惠、按优惠价支付适用的关税和税款后在国内市场出售陈旧/老式机器以及向临时的工业原料和设备免税存储单位出售保税仓库定制制造的设施。
出口加工区已在卡拉奇、里萨尔布尔、锡亚尔科特以及古治兰瓦拉建立。此外,已宣布有一些出口加工区的单项工程,如山达克出口加工区已租赁给中国的中冶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雷克迪克出口加工区租赁给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公司,杜达出口加工区租赁给中国的中冶集团杜达矿物开发有限公司,图威尔格出口加工区租赁给沙特阿拉伯图威尔格集团,一个勘探的炼油出口加工区租赁给了阿联酋的国际投资与石油公司(IPIC)。瓜达尔是近期加入的一个出口加工区地点,开发位置靠近新建的瓜达尔港。这些出口加工区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大量的在标示行业进行获利投资的机遇。
工业区/工业园
自独立后也建立了工业园区,经济政策各不相同。工业区域随着工业园区及小型工业园区的发展阶段成长起来。主要园区包括最早的信得工业贸易公司、旁遮普工业园开发管理公司、诺雷伯德工业区、哈特工业区、楚连(Chunian)工业区和拉合尔附近的桑德(Sunder)工业区。巴基斯坦有超过82个工业区。
旁遮普省政府通过费萨尔巴德工业区开发管理公司正在开发M3工业城市,这也是一个跨4800英亩(19.4平方公里)的综合工业园,位于拉合尔和费萨尔巴德之间的公路旁,同时还在斯亚尔科特出口工业中心附近运作三个经济特区。
工业城市型的区域也正在三个地点进行开发,命名为纺织城,拉合尔附近的巴中经济区由私营投资者海尔-鲁巴投资。纺织部正在卡拉奇、拉合尔和费萨尔巴德附近开发纺织城,以创建有特定财政刺激的特别工业群,以便外国投资者利用巴基斯坦固有的大量优质棉生产优势。其它省级/区域政府也提供了类似设施以促进快速的经济发展。
经济特区(SEZ)
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BOI)采取了非常灵活的经济特区政策,允许感兴趣的实体获取特定最低面积的土地供建设特区使用。上述特区可按规定享受各种财政及其他激励政策。少有国家对潜在投资者提供独特的利益。在最近一次中国总理访问期间,决定按此模式开发中巴特区。因而中国企业在这些特区开办工厂将独家享受丰厚的利润。投资者可利用的其它机遇在下面有详细解释,主要在政府所有资产私有化以及有吸引力区域的公共和私营部门。
公共部门实体的私有化
私有化是巴基斯坦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采取的结构调整计划中一个关键元素,以巩固市场经济,通过配置公共部门企业产生并调动资源,增加效益,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满足其它公共政策目标的要求。政府实施了新自由经济政策,包括通过直接出售公共资产、商业化和外包以及公司合伙的方式进行私有化。巴基斯坦1992-2008年间的集中私有化计划将大量高利润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转为私有。
巴基斯坦的私有化进程已经从简单部门向复杂部门转移。随着时间的推移,进程已经制度化,规则和过程均按照透明和有竞争的私有化原则进行规定。私有化委员会受委托出售联邦政府财产——如政府所持银行股份、工业设备、公用事业、油气公司、运输公司和基础设施服务供应商。除了出售股份或资产,也可能提供优惠折扣或不用出卖资产本身但赋予运营公有资产的权利。私有化委员会仍然不得不以适当的方式处置相当多剩余的工业设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服务,以便完成私有化政策规定的理想目标。有大量的良好设备可供出售给本地和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收购已运营公司的良好机遇。
公营私营及合伙
巴基斯坦政府认可改善和扩大基础设施服务的重要性,通过采取现代参与方式可以维持社会经济发展。巴基斯坦对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需求可以通过公营私营及合伙等方式实现。至于政策框架,方式可以是完全私有或与公共部门合资,只要多数所有权是私有或私营。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综合采用了政策改革、机构支持、激励计划和融资通道等措施,来支持对融资、发展和管理未来基础设施开发项目的参与。
不论巴基斯坦还是世界范围内的行业管理经验都显示,有必要采取有法律和法规框架、金融激励、指导方针和政府承诺支持的综合政策,以帮助促进公营-私营-合伙的发展。因此,巴基斯坦政府承诺建立必要的政策框架并消除本地和外国私营企业在对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投资面对的不利障碍。
公营私营及合伙模式的范围
公私合营项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和物流(包括联邦、省级和市级公路,客运/货运铁路,海港,机场、渔港以及仓库),批发和零售市场,屠宰场和冷藏,城市大众公共交通(包括集成公交系统及城际/城内轨道/地铁系统),当地政府服务(包括供水和卫生);固体垃圾管理;低价住房,保健,教育和技能开发设施,能源项目(包括水电和自备发电项目),旅游项目(包括装备良好的宾馆,文化中心,娱乐和休闲设施及其他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工业项目(包括工业园、经济特区和相关项目、与多功能大坝发电综合利用的一些灌溉项目,以及包括教育、文化和保健基础设施的社会基础设施等。
政府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行政支持,从最初的项目批准到“财务关闭”后的运营。这包括确保适当的审批手续、充分的立法以及为征税和使用费征收服务的行政支持。巴基斯坦工业发展公司作为该国长期以来促进工业化的国营企业先锋,也肩负促进此模式投资的责任。在私有化计划下,下文提及的各类实体可按公私合营模式交易;-制定了一项由成功应用并从早期阶段就针对可能面临的要求、选择和挑战对公私合营方式进行管理所要求的必要步骤组成的综合策略,并且该策略的实施对公私合伙人双方均有益。
巴基斯坦政府正在考虑在某些重要工业设备上吸纳中国投资。为此列出的国营企业包括塔克西拉的重型电工厂、卡拉奇的巴基斯坦机床厂、拉合尔的巴基斯坦工程公司以及古治兰瓦拉的机具、钢型和模具中心(TDMC),都有基本的相关市内设施可供潜在投资者在国内环境中使用。
一般情况
政府还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众多其它设施,如将旅游、住房、建筑和信息科技等服务部门归为工业,以便利用各种福利,如信用透支,从而满足营运资金的要求和支付专利权税费;按优惠价支付税款不受任何货币限制;外资股权或向公正出售股份无任何上限要求;简单的入境手续、技术转让、劳动法以及向外国投资者汇付在巴基斯坦成立的企业中进行资本投资获得的红利等。
为了促进外商和投资者在巴基斯坦的旅行和生活,政府已委托其驻海外领馆视外国侨民的要求在24小时之内批准最长5年有效的签证,但需符合各处室推荐的要求并由商业机构提供邀请、巴基斯坦投资委员会名誉投资顾问或巴基斯坦驻外领馆经济商务参赞的推荐。这些计划促进来自世界各地的对巴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