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为尽快获得申请成功,各类签证申请人请注意以下各项并遵照执行:
1.等到签证下发之后再购买机票。
2.签证申请表受理所需时间:
A)普通签证——5个工作日
B)加急签证——24小时
3.签证申请表须填写恰当。
4.姓名、地址填写正确,电话号码提供两个备用。
5.签证受理日为每周星期二与星期四。
6.签证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强烈建议所有的签证申请人在预计出行日期前两周至一个月提交申请与护照办理签证。
签证受理时间:星期二与星期四9:00至12:00。
加纳入境要求
1.所有入境加纳的访客均须持有有效护照或合法的旅行证件。
2.入境加纳的所有访客均须持有加纳驻外使馆或领事馆或由加纳政府委任代为发行签证的任何其它机关所发行的有效入境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联邦成员国国民适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国民以及与加纳政府订有特定双边协定的其它国家国民无上述要求。)
入境签证豁免的国家
根据《加纳签证法规》第三条(豁免),以下国家与以下类别的人士入境签证豁免:
1.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公民
2.以下国家的国民
-肯尼亚
-津巴布韦
-埃及
-新加坡
-毛里求斯
3.古巴外交护照持有人
4.香港特别行政区外交与公务护照持有人
5.德国外交与公务护照持有人
签证发行条件
1.赴加纳旅游、学习、经商或过境的国际组织人员与访客均可授予签证。
2.签证可实现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
3.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访客须在签证发行日期的3个月之内使用。商务访客需提供诸如公司来函等事实证明,而受加纳国民或驻加机构邀请赴加的访客需提供其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4.访客须持有返程票或前往某国的直达票;他们应具有获准进入该国的权利,或者,可能要求出示维持该国居留的足够的资金证明。准入雇员须满足移民配额核准的要求。
5.访客入境许可如需延期,应向加纳移民局局长提出申请。如果加纳移民局认为该游客具备足够的资金支持,可准其获得为期三个月的居留。
6.移民配额——作为访客入境加纳的人数(不得就业)。
任何人不得在加纳接受或从事移民配额核准(移民配额指一个人/一个公司可雇用的非加纳国民人数)之外的付酬工作。移民配额的申请应提交至:
移民配额委员会秘书
内政部
信箱 M. 42
阿克拉,加纳
外国雇员须于赴加纳之前取得移民配额批准。
入境加纳之前的其它有关信息
投资者
赴加投资者须向加纳投资促进中心(GIPC)登记。申请签证延期或自动配额时需提供加纳投资促进中心的证明函,说明其投资者身份。
采矿业
拟进入加纳采矿业的投资者须向矿业委员会登记,成为核准的矿业服务公司。申请签证延期或自动配额时需提供加纳矿业委员会的证明函,说明其投资者身份。
专业人士
外国医师、牙科医生、律师、药剂师及其它专业人士如需在加纳从业,必须按照其相关行业的法令进行职业登记,否则违法。希望赴加从事以上职业的专业人士须提供其拟从事行业的资格证明,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与登记。
收费
入境签证收费(可能随时修订,恕不事先通知)如下:
a)单次入境,5工作日---人民币360.00元
b)单次入境,24小时(加急)---人民币700.00元
c)多次入境---人民币700.00元
付款
银行地址:
北京朝阳区三里屯5号
中国银行
北京使馆区支行
邮编:100027
签证申请表
签证申请表可于加纳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ghanaembassy-china.org.cn/)。
1.签证申请表须以打印格式大写字母填写完整(非手写)。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须与申请人护照及两张护照尺寸近照一并提交。
香港领事馆
加纳共和国驻香港名誉领事负责处理相关签证事宜。领事办公室行使有限的领事职责,如有必要可通过以下地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德辅道中71号
永安集团大厦610室
加纳共和国名誉领事
Mr. Jonas Wu
电话:(852) 2530 3448
传真:(852) 2521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