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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哈萨克斯坦的十大原因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15/12/9 15:24:07  点击:

       丰富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是哈萨克斯坦的珍贵财富。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球第六位。门捷列夫化学元素表中的110个元素,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发现的就有99个、探索到的有70个、提取和使用的有60个,具体如下:

       1.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拥有5004个矿产资源基地,预算成本约为46万亿美元。

       2.从全球范围来看,哈萨克斯坦是全球最大的钨生产国,钨储量居世界首位;铬矿和磷酸盐储量位居世界第二;铅和钼储量位居世界第四;铁矿石储量位居世界第八(166亿吨),仅次于巴西、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印度、俄罗斯和乌克兰。

       3.哈萨克斯坦目前仅勘探出160个石油和天然气矿床,其石油和天然气的可采储量为27亿吨。

       4.哈萨克斯坦预计黄金矿床大约有300个,其中173个已进行了详细勘探。

       5.哈萨克斯坦全境已勘探100多个煤矿,其中最大的是褐煤层含量不同的埃基巴斯图兹(Ekibastuz)煤矿和炼焦煤储量超过500亿吨的卡拉干达(Karaganda)煤矿。

       6.哈萨克斯坦拥有大量钾盐和其它硼酸盐储量,溴盐、硫酸盐、磷酸盐化合物等用于油漆喷涂行业的各种原料储量,以及,用于硫酸和其它化工产品生产的多金属矿所构成的黄铁矿硫等。

       7.哈萨克斯坦玻璃和陶瓷行业自然资源储量丰富,包括罕见的宝石和各种建筑及喷涂材料等。

       优越的地理位置

       哈萨克斯坦位于欧亚大陆的中心,著名的丝绸之路穿过全境。连接亚太地区与近东、中东和欧洲地区的重要陆上航线也由哈萨克斯坦境内穿过。金砖四国中三个国家与哈萨克斯坦相邻,分别是:俄罗斯、中国和印度。

       稳定的政治环境

       哈萨克斯坦荣膺全球投资市场的“核心价值”是其国内政治的稳定。这一问题始终是国家领导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哈萨克斯坦国内外政策的最好例证是2010年哈萨克斯坦担任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的轮值主席国,说明国际社会对其国家发展趋势的信心。2010年12月在阿斯塔纳举行的“欧安组织”峰会是后苏联史上最大的盛会。

       2011年,哈萨克斯坦成为中亚地区第一个主办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的国家。

       2011年2月,哈萨克斯坦应邀担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区域计划筹划指导委员会成员。

       2012年11月,国际展览局决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市召开“2017年世博会”,这一国际展览会的主题是“未来的能源”。

       在哈举行以及计划在哈举行的国际活动不断增加,表明哈萨克斯坦作为世界地图上一个政治稳定的合作伙伴的国家形象不断加强。

       良好的商业气候

       在哈投资者特别重视该国良好的商业气候。

       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2014年“营商环境报告”年度调查,哈萨克斯坦在“营商便利度”总体排名上占据第50位,就单项指标而言,具体包括:“保护投资者”-第22位,“税收”-第18位,“公司登记”-第30位。

       投资者保护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法》(2003年1月8日第373-II号法律)规定提供各种保障措施以尽量减少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投资活动过程中可能招致的风险:

       在哈国境内投资的法律保护的保障

       投资者权益享有充分且无条件的保护。

       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相悖的国家指令对投资者造成的伤害,以及,国家官员的不法行为或不作为对投资者造成的伤害,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

       哈萨克斯坦保证投资者与共和国国家机构所订立合约条款的稳定。

       收入使用的保障

       缴纳税收并支付其它强制性缴款预算后,投资者有权任意使用其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

       保障有关投资者的国家活动的公开

       国家当局的官方通告和影响投资者利益的规章条例的公布,均应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

       投资者可任意获取有关法人实体注册、章程、房地产交易登记以及执照问题等的信息,商业信息或受法律保护的其它机密信息除外。

       国有化或征用期间投资者权利的保障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为国家需要可以征用投资者财产(国有化或征用)。

       国有化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应对实施共和国国有化相关法律而对投资者造成的所有损失进行补偿。

       征用投资者财产可按照财产的市值对投资者进行补偿。

       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营商环境报告”年度调查,2014年“保护投资者”排名,哈萨克斯坦在185个国家中名列第22位。

       保护投资者权利的额外保障

       哈萨克斯坦与47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鼓励和互相保护投资的政府间双边协定以及一个欧亚经济共同体内部协定,对保护投资者权利提供额外保障:保护免受歧视、征用和国有化,以及,若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保护投资者运用国际仲裁解决投资争议的权利。

       跨国公司的存在

       由于哈萨克斯坦境内营商所提供的优惠条件,许多跨国公司和外国企业开始在哈营业。

       外国直接投资

       良好的商业气候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使得大量外国直接投资涌入哈萨克斯坦。1993年至今,哈萨克斯坦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超过16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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