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合作
沙特阿拉伯是全球商贸圈的主要参与者。通过与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多个欧洲和亚洲国家签署相关协定,沙特阿拉伯与世界经济建立了强有力的合作关系。
海湾合作理事会
海湾合作理事会(GCC)于1981年5月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王国、沙特阿拉伯王国、阿曼苏丹国、卡塔尔以及科威特的领导人共同成立。《海湾合作理事会章程》记载了六个国家之间的特别关系、共同的特点、基于伊斯兰教义建立的类似制度以及对一个共同命运的信仰。
WTO入世协议
沙特阿拉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协议
该协议含有三个文件:
1.工作方报告。该报告阐述了沙特当前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并包含工作组其它成员(32个国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的答复。
2.各项具体服务承诺的时间表。其中包括沙特阿拉伯与商贸相关的承诺(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产业部门),还包括与自然人相关的承诺(商旅人士、企业内部受让人、合同服务供应商等人士的签证)。水平承诺意味着它们适用于所有的产业部门。
3.商品承诺时间表。其中包括所有商品的关税清单,说明入世之时的税率、最终的税率以及何时实施该等税率。
贸易协定
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这些协定旨在促进和保护缔约一方的国民和企业在另一个缔约方境内的投资,即通过提供一个适宜的法律环境来刺激和增加投资、贸易和产业活动。该等协定也充分保障另一个缔约方的国民或企业将其利润、股息和其它当前收益汇出。除非是出于某个公共目的并且投资者获得了即时而充足的补偿,否则投资项目不得被征收。
沙特阿拉伯已经与以下八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
•意大利
•德国
•比利时
•台湾
•中国
•马来西亚
•奥地利
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这些协定的主要目的是避免缔约一国的国民和企业在另一个缔约国境内重复纳税,并打造一个适宜的经济环境在两个缔约国之间来吸引投资。
经济、贸易与技术合作协定
这些协定旨在按照每个缔约方的法律发展经济、贸易与技术合作,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创造适宜的条件来发展合作关系。该等协定有助于商品、资本和服务的自由进入,以及两个缔约国之间个人和投资的自由流动。沙特阿拉伯已于2002年7月21日与中国签署了《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协定》。
其它协定
除了上述协定之外,沙特阿拉伯王国还与海湾合作理事会以及阿拉伯联盟成员国签署了一系列的贸易和经济协定。这些协定旨在促进各个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
•《海湾协同行动》
•《海湾合作理事会联合经济协定》
•海湾合作理事会公民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开展经济活动
•《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工业发展联合战略》
•《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外国投资管理综合章程》
•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经济一体化基金
•《工业产品保护综合条例》
•《阿拉伯国家贸易促进和发展协定》
•《在阿拉伯国家投资阿拉伯资本基金的综合协定》
•《阿拉伯联盟成员国之间的过境协定》
•《共同免除对各阿拉伯航空公司各项活动和设备征收税款和行政收费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