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外商投资局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创立于2001年,负责实施《直接外国资本投资管理法》(第8/2001号外国资本投资法);该法允许外商在某些开放的经济部门中持有100%的股权,从而吸引外国投资。
根据第8/2001号外国直接投资法,外国企业(非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现在可以在没有科威特合伙人的情况下成立一家当地实体。即便是那些已经成立的股份制企业也可以依照该法申请类似的优惠政策。相关申请需要提交至科威特外商投资局(KFIB)接受审查。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由外国资本投资委员会(FCIC)主管,而该委员会由商务和工业部部长领导。委员会的其它成员包括来自各种政府/公共实体及科威特工商联合会的代表,以及各类独立专家。
外国投资者的唯一接洽点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是与所有外国直接投资相关事务的唯一接洽点,包括:
- 简化执照发放手续,向外国投资者授予优惠政策,以及通过与各类政府实体建立有效协调网络的方式促进市场准入。
- 与利益相关方共同处理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 明确和推介科威特的各种投资机遇。
- 回答投资者的询问,并提供所要求的信息。
投资优惠政策和保证
根据第8/2001号外国直接投资法,科威特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以下优惠政策和保证:
- 允许在科威特成立一家全资所有的外国公司,并免征各种税收。
- 各种与投资保护和鼓励相关的双边协定提供了避免双重课税机制以及各种优惠。
- 免征关税。
- 分配投资使用的土地。
- 非科威特籍股东从符合条件的项目中所获得的利润部分最长可享受十年的免税期;对一项已获批项目开展进一步投资时亦可享受类似年限的额外免税期。
- 科威特保证外国实体绝不会被无偿没收或征用,并保证外国实体可以将其资本或利润自由汇出科威特。
国际投资者的其它考虑
其它税收优惠
外国企业还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 1998年第12号租赁与投资公司法允许成立的投资和租赁公司,并向非科威特籍创始人及其股东提供五年的免税期。
• 科威特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采用“建造-运营-移交(BOT)”的承包方法。BOT合同可以享受潜在的税收和关税减免。
几点考虑
在特定情况下,投资者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才能获得必要的许可批文。由于工业用地供应有限,土地密集型项目也可能会面临着更多的限制。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相关程序和流程,以便预测和解决此类延误。
投资者应设法获得以下信息:
• 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有的话),包括所需的文件。
• 了解申请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流程。
• 申请所涉及的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
• 审批手续中所涉及的过程和步骤。
• 获得所有批文通常所需的时间。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帮助外国投资者指引各种政府流程并解决这些挑战。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于2012年11月在其位于闹市区的总部成立了“投资者服务中心(ISC)”,其目的是为那些有意在科威特创办企业的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帮助解决他们可能遇到的任何障碍,同时推动向“客户服务”文化的转变。科威特外商投资局聚集了一支由优质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他们可以及时高效地回答投资者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并确保在按照科威特有关直接外国资本投资管理的第8/2001号法律规定发放投资许可证或授予优惠政策的过程中遵循所需的各项流程。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团队成员也负责受理各种申诉或建议,并责成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处理。科威特外商投资局还在科威特国际机场设立了一个分部(位于护照区之后,与转机区内的免税区相邻);机场分部欢迎您的光临,并将竭诚向您回答有关科威特投资的各种问题。
科威特外商投资局当前正在开展一项关于开发三个经济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