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多次入境旅游签证(METV)方案
2015年7月28日,泰王国内政部根据泰历2552年(公元1979年)的《移民法》发布了泰历2558年(公元2015年)第29号部长令,明确了“多次入境旅游签证(METV)”的相关费用。“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有助于那些有意前往泰国旅游的外国公民多次进出泰国;该签证方案将于2015年11月13日起生效。
“多次入境旅游签证”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六个月 内允许多次入境),并且签证持有人可在每次入境期间在泰国逗留60天。
申请“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时离要提交以下文件:
1.签证申谓表,2张彩色近照(护照相片尺寸) ;
2.护照,有效期至少还有六个月(距离出发之前);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效永久居留证;
4.新的银行对账单,最低余额应有5万元人民币(至少从最近的6个月起计) ;
5.申请公司/雇主的担保函;
6.飞往泰国的机票预订证明(首次入境);
7.在泰国的酒店预订证明(首次入境);
8.1200元人民币的申请费。
从2015年11月13日开始,使馆将签发两种类型的旅游签证:
1.单次入境申请费230元人民币(有效期三个月,可逗留60天);以及
2.多次入境,申请费1200元人民币(有效期六个月, 每次入境可逗留60天)。
泰王国驻北京大使馆
泰历2558年(公元2015年)11月
重要通知
•各类签证的签发权归使馆所有;
•支付各类签证费用请到双子座大厦东塔一层中国银行一号窗口;
•签证费用若有变动不另行通知,签证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签证官有权要求补加材料及/或信息;如有必要有权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
落地签证:
根据泰国内政部最新公告,持有中国大陆护照的公民可在泰国各个入境处申请有效期为15天的赴泰落地签证。
落地签所需材料:
1.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
2.一张两寸白底免冠照;
3.随身携带10,000(个人)或20,000(家庭)泰铢现金或等值外币(泰国移民局将随机抽查);
4.不超过15天的往返机票(电子票打印版)。
持落地签证者除疾病等特殊原因外,不可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可前往移民局, 地址:Immigration Division 1, 57 Soi Suan Plu, South Sathorn Road, Bangkok 10120。联系电话:(662)287-3127或287-3101-10转分机2264-5,或者请网上查寻:http://www.immigration.go.th/nov2004/en/base.php。
泰国使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欲获取更多信息或下载签证申请表,请请登陆泰国使馆网站:www.thaiembbeij.org。
在泰国停留期限决定权归泰国移民局所有。
如有其它需求,请发电子邮件至:thaiemb1@eastnet.com.cn。
联络方式:
泰王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双子座大厦西塔15层1501B(邮编:1501B)
电话:(86-10) 6566 1149, 6566 4299, 6566 2564(如需咨询签证信息请拨打分机号102-103)
传真:(86-10) 6566 4469
提交申请/支付费用:周一至周五09:00-11:00;
领取签证:周一至周五14:00-16:00
(请注意使馆将在泰国和中国的法定节假日期间闭馆,其他闭馆时间请关注官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