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介绍
摩洛哥的可再生能源部门由于以下几个因素有着非常重要的增长潜力:
•估算有25000MW的风能潜力,其中6000MW可在2030年前得到利用
•每年3000日照时数以及每平米日5千瓦时的辐射热,使得太阳能潜力巨大
•微型水力发电涡轮机带来巨大的水力发电潜能:有200多处可供开发
•大量的生物质蕴藏量
•高度发达的能源传输基础设施:
▲ 摩洛哥-西班牙:1400MW可供运营
▲ 摩洛哥-西班牙:700MW正在开发
▲ 摩洛哥-阿尔及利亚:1200MW可供运营
•有助于快速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立法和体制框架
•有关可再生能源的13-09法律为私营部门提供通过可再生能源生产电力的实际投资机会(对电力部门无限制)。生产的电可供给当地市场及/或通过国内网络和互联进行出口,也有可能利用绿色能源输出直达线。
有用的联系方式
能源采矿水力和环境部:http://www.mem.gov.ma
国家电力办公室:http://www.one.org.ma
摩洛哥太阳能局:http://www.masen.org.ma
太阳能研究所:http://www.iresen.org
能源投资协会:http://www.siem.ma
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局:http://www.aderee.ma
摩洛哥提供的有利条件
主要激励措施
1. 传统体系
1.1 投资促进基金
•关系到与投资额不低于2亿摩洛哥迪拉姆(1800万欧元)、雇用人数(直接雇用人数不低于250人的稳定工作)、技术转让、环境保护等标准有关或是在贫困省份开办公司有关的投资项目
•设立补助,最高可达投资总额的5%,如果投资项目在农村或市郊地区实施,则最高可达投资总额的10%:
▲ 为土地征用提供最高20%的不动产财务支持(国家出资)
▲ 外国基础设施收购项目国家出资最高可以投资额的5%
▲ 专业培训费用国家出资最高达20%
1.2 财政和关税受益
•为实施36个月期间投资额不低于2亿摩洛哥迪拉姆(1800万欧元)的项目所需进口的设备物资免进口税
•针对新创办公司为实施36个月期间投资额不低于2亿摩洛哥迪拉姆(1800万欧元)的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免增值税
以上两项激励措施可累加适用于单个项目。
2. 普通法体系
•五年期间免交公司税,之后所有出口企业都适用17.5%的税率
•非居民可自由将投资金额的利润以外币形式转移
3. 产业受益
•有出口业务的所有行业都可受益于自由区地位;可在当地实现30%的交易额
•通过“Fonds de Developpement Energetique”为投资提供财政援助
•通过ANAPEC为培训和招募提供援助
培训
•确定国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所需要的技术
•在多个学校实施专门的培训
•为有资格太阳能和风能园的安装维修专业以及气候工程和生物质专业的技师提供培训计划
•政府对可再生能源领域培训的出资如下:
研发
太阳能和可再生能源研究所成立于2011年,旨在发展创新和增加研发机构的数量,同时鼓励企业和大学的合作。
融资
创立了能源开发基金(预算为10亿美元)以支持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