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开放条件与营商
根据乌克兰立法,任何形式(有限责任企业(LLC)、股份公司(JSC)等)的企业在商业和企业征税等方面完全平等。某些商业类型如当铺、金融或保险公司或银行注册等,其所有制注册形式(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公司)有数目限制。
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唯一差异在于“内在性质”,涉及到公司管理、与创始人之间的关系和职责、管控机构和核定资金(核定资本)的构成、客户对于不同企业形式的信赖程度、与政府及大企业客户的联系等。
在乌克兰注册公司的方法
1、选择所有制形式、新企业名称以及乌克兰注册区域;
2、根据2015年外国经济活动商品分类选择活动代码,制作并准备必须的企业成立文件及其有关公证书;
3、准备开设临时往来账户的文件(自2015年开始不要求,但是如果注册企业要求一并提供银行账户详情则需要);
4、新公司区级国家管理机构进行国家注册并由登记簿及详细摘要取得公司信息提要(自2015年4月开始不再颁发注册证明);
5、向统计部取得有关企业介绍的乌克兰企业及组织的国家统一注册证明;
6、记入税务审查名单;
7、注册必需的社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就业基金、工伤事故社会保险基金、临时伤残社会保险基金现四合为一成为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8、刻制公章(按要求)。
在乌克兰注册外资企业以及非居民创办企业
通常,外资企业的成立以有限责任企业(LLC)的形式进行。目前乌克兰法规尚未对“合资企业”、“子公司”、“外资企业”等企业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允许外国法人实体(作为唯一创办人)全外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形式的企业受乌克兰法规管辖,类似于独联体和欧盟国家的有限公司,可以解决外国创始人的所有一般性问题(通过乌克兰合伙人名下企业或与乌克兰合伙人合作的公司在乌克兰境内从事经济活动,获取并收回利润,外国创始人对已成立企业产生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乌克兰《外国投资制度法》规定,无论企业形式如何,均享有投资保护的保障,其中包括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规。
应非居民投资者的要求,乌克兰采用外国投资者投资账户,但是大多数投资交易不作要求,包括:自2015年开始企业核定资本的支付或者核定资本的增资等。
外国个人(和法人实体)作为公司创办者应事先取得乌克兰税务编号(个人税号),在此之后方可进行新公司注册以及开设非居民投资者银行账户。
2015年注册与营商简化
• 取消注册公司时公司印章及刻制印章的要求以及在商业活动中强制性使用公司印章的要求;
• 取消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缴纳核定资本的要求;
• 取消企业国家注册证明的要求,而代以注册处提供的公司信息提要。公司信息提要可多次申请(每次有效期30天);
• 注册企业可能无需公司章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私募股权投资企业),而采用有限责任企业章程模版(经乌克兰政府核准的标准章程)。如此一来,该章程模版则并非公司成立文件的必需部分,也无需公证;
• 可能采取电子注册而无需公证件,公司注册表以及新建企业有关文件证明的签署以个人电子数字签名的形式进行。
乌克兰征税
乌克兰税收以《乌克兰税制法》为基础。税制法对各项税、费、强制性征缴和社会性缴费作出了规定。各种税项的具体金额、计算法则和税款征缴则由单独的法律法案予以明确。
乌克兰税收方面的基本法律包括:“税制法”、“增值税法”、“利润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养老保险法”等。
少数税项及其征收政令受乌克兰内阁的法案“地方税费法”、乌克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说明以及每年乌克兰“国家预算法”所列变更政策的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