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国政府部门的限制
泰国政府部门对投标具体工程项目的承保公司都有相应的资质和业绩要求。除国际招标工程外,泰国并不承认外国公司在泰以外的工程业绩,因而我不少大型承包企业无法依托在国际上的声誉和成绩,投标受到各种限制,尚难以与当地大公司竞争。
二、当地承包商的强势地位
泰国本地承包商在当地承包工程市场处于强势地位,且现存的1100多家承包商均相当有实力。泰对外国承包商在投标、经营业绩等方面还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外国承包商所用外汇管制受当地《外汇管理法》严格监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口材料等方面基本采用国际标准。
三、劳工问题
泰国拥有大量懂技术、能吃苦的廉价劳工,我国建筑劳务人员难以进入泰国市场,土建、房建工程通常要分包给当地公司。
四、工程项目与农产品挂钩
近来,泰国政府为解决其农民的实际困难,通常将工程项目同农产品贸易挂钩。以泰国盛产的龙眼、龙眼干、大米等农产品实行对销贸易作为承揽工程的条件之一。我国承包企业普遍对贸易业务不太熟悉,加之实行对销贸易的农产品销售起来难度很大,给我承揽工程项目带来一定困难。另外,带资承包成为承包工程市场的主流,出口信贷条件越来越成为企业夺标的前提条件。
五、市场准入壁垒较高
较高的市场准入壁垒影响到了我企业在泰国市场开拓的力度。在泰国,由于承包工程行业事关国民经济大局,大量的外国劳工进入会冲击就业环境,因此泰国政府通过工作准证、外商企业经营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国公司必须与泰国公司联营等法律要求增加外国承包商进入难度。泰国外商企业经营法将承包工程列为“限制或禁止外资从事的行业”,要求签约的外资承包商必须一事一议向泰国商务部申请“外资企业经营许可”,外资承包企业必须从境外向泰国注入一定比例的经营资金并维持到项目结束,资金成本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