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网》7月8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近日批准在各口岸经济区和特别贸易经济区内经营的企业可继续享受免税销售政策,期限至2012年。 报道称,政府总理于2009年3月2日颁布有关口岸经济区的财政政策,其中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将不再对内地游客实施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