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两天的2009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论坛近日在乌鲁木齐落幕。来自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铁路和海关部门及哈萨克斯坦近200名代表齐聚乌鲁木齐,就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战略定位、建成上海合作组织多边体系共同借助的合作平台等专题深入研讨。记者从论坛上获悉:我国正在认真研究和整合相关政策,力争将目前最优惠的政策适用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作为边境自由贸易区,该中心将于明年建成,并实现中哈双方区域同步运营。
中方基础设施基本完工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为促进两国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而达成共识的国家战略项目,也是中国首个跨国而建的经济、贸易、投资合作中心。该中心沿中哈界河横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两个国家,经由专门通道连为一体,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区域总面积5.28平方公里,其中中方区域面积3.43平方公里,哈方区域面积1.85平方公里。
据了解,合作中心自2006年6月启动建设以来,中哈双方成立了中心营运主体,完成了相关规划编制并进入招商阶段。目前,中方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工,今年底可封关运营,并拟于2010年下半年实现双方区域同步实现封关运营。
据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公司总裁谢依达里·努尔兰透露,目前合作中心哈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完工85%,明年上半年将竣工。
资料显示,截至9月底,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累计进出口贸易额达438亿美元,年均增长23.7%,哈国已连续16年成为新疆最大的贸易伙伴。哈国在华投资项目186个,合同金额近2亿美元,实际投资4075万美元,主要集中在新疆。中国在哈国共完成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近42亿美元。
中方给予较多优惠政策
“目前中方已赋予合作中心较多优惠政策,并正在研究和整合相关政策,力争将最为优惠的政策适用于合作中心。”商务部欧洲司副司长徐晓峰在论坛上如是表示。他认为,该中心双方各自的优惠政策、建设资金、新疆与哈国工贸部磋商机制、中心管理协定实施细则等,还需双方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共同努力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优惠政策包括:由中方进入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资和中心内企业自用设备,按照出口贸易政策,予以退税;企业从哈方进口基础设施物资和区内设施自用设备进入中心中方区域,按照保税区政策,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从中心进入中方境内的货物按一般贸易税收管理规定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旅客从中心进入中方境内的,每人每日一次可携带8000元人民币的免税物品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厅长和宜明则表示,合作中心将按照“大区域规划、大项目支撑、大集团发展、大范围协作”的主旨,今年力争与5至10个东中部省区市及20至30家特殊监管区建立联动合作关系。同时,对合作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贴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