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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经贸发展走向"深度"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12/8/1 11:53:33  来源:国际商报  点击:

  2015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建成。

  随着关税优惠政策陆续到位,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要继续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需要双方积极进行行业对接和产业合作。

  2012年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第三年,也是自贸区过渡时期的关键一年。因为2015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全面建成,届时,东盟10国将形成一个类似欧盟的统一大市场,各种生产要素和多边贸易将在区内自由流动;中国-东盟间的经贸往来,无论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都将在2011年3628.5亿美元进出口总额的基础上,再跨上新的台阶。

  货物贸易优惠前景广阔

  2002年~2010年间,中国与东盟先后签署、修改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以及第一、第二议定书等重要法律文件,确定了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以及原产地规则等多项自由贸易的法律规定,坚实地奠定了中国-东盟货物贸易的发展实施基础。之后,配合逐步实施的关税优惠,中国-东盟自贸区经贸由此呈现出了日新月异的发展态势。

  资料显示,2010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老6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绝大多数货物贸易就实现了零关税,今年,对于一般敏感产品,关税又进一步削减至20%以下。在此背景下,2012年1~5月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达153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2%。

  后期,随着优惠措施普及面的再放宽,到2015年,中国与东盟其他4国(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将有望实现零关税;对于一般敏感产品,中国和东盟老成员预计2018年1月1日将关税削减至5%以下;与东盟新成员则应不迟于2015年1月1日将其关税削减至20%以下,2020年1月1日再进一步削减至5%以下。

  而随着关税优惠政策的陆续到位,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要继续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就需要双方积极进行行业对接和产业合作。

  服务贸易拓展空间巨大

  除货物贸易外,中国-东盟自贸区在服务贸易领域也颇有建树且拓展空间巨大。

  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共33个条款和11个具体承诺表。中国在第一批承诺中,对东盟10国开放商务、建筑、环境、运输、娱乐5大类,共43个部门和分部门。2011年双方又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并于201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第二批承诺中,中国对东盟10国增加了开放通讯、分销、教育、金融和旅游5个大类(累计10个大类),共130个部门和分部门。

  相比第一批具体承诺,中国的第二批具体承诺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对商业服务、电信、建筑、分销、金融、旅游、交通等部门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调整,进一步开放了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服务部门。

  而东盟各国的第二批具体承诺涵盖的部门也明显增加,不仅在其WTO承诺基础上作出更高水平的开放,许多国家的承诺还超出了WTO新一轮谈判出价水平。《议定书》的签署是中国-东盟在自贸区建成后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此举将有效提升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自由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的融合,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发展。

  以教育服务的职业培训为例,2012年7月,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职业教育使得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共享“技术福利”,院校之间合作交流增多。而为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倡议,中国教育部与外交部联合确定的10个面向东盟国家的教育培训中心目前均已挂牌,今年9月,第五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也将举行。

  投资市场充满契机

  2009年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投资协议》,其目标是促进东盟与中国之间投资流动,建立自由、便利、透明和竞争的投资体制。根据该协议,中国企业投资东盟10国的任何一国,其生产产品都可按“零关税”销往其他9国,还可利用东盟与日本、韩国、印度等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将产品销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市场。中国企业向东盟各国投资的金额迅速增长,领域不断扩大。仅在2011年,中国内地对东盟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25.4亿美元,同比增长13.1%。截至2012年5月底,中国与东盟国家相互投资总额已突破900亿美元。

  2012年,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与东盟正借助已建成的自贸区加强经贸合作,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东盟,东盟已成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首选目的地。

  截至目前,中国已在东盟建立了5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相继成立,成为双方投融资合作的重要平台。2012年5月,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十二五”时期对外投资合作发展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为中国企业走进东盟作出了指导。

  可以说,多年来,除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之外,中国-东盟在农业、生物、食品、能源、中医药、遥感、地震、海洋等领域实施了多个合作项目。今后,伴随着中国与东盟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迅速增长,自贸区内部新的产业链也将形成,在10+1框架下,加强中国-东盟全方位的经济贸易合作,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提升双方战略沟通互信,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可靠保障。

作者: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Nicholas 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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