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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是企业海外维权之基础 -- 收藏
http://www.vitwo.cn   2012/1/11 10:36:12  来源:商务部合作司  点击:

       在美国301的报告中,2006年至今百度连续五年都在恶名之列,其中包括连续几年被国际唱片公司起诉,诉讼案件共达10起以上,甚至在境外被起诉。

       对此,百度公司认真反思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版权保护方面,如企业产品运营过程中,是否有尊重他人版权等。从法务角度而言,百度认真研究美国法律,并将其与中国法律进行对比,以分析百度是否真正违法。

       美国的互联网行业振兴过程中,很多公司也曾被指版权侵权。起初的互联网企业诉讼案中,权利人占了上风。比如,从直接侵权到确定间接侵权等。

       美国DMCA法案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互联网企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平衡版权人、广告服务商与网民用户之间的利益。该法案推出了著名的避风港制度。

      相比较而言,中国多年前的高院司法解释中就涉及了避风港制度,而且也正式将避风港制度引入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比中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来看,中国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并没有比国外落后多少,尤其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中国法院所面临的一些前沿问题,同样也是美国法院面临的问题。美国在完善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也在反思其数字千年法案,尤其在前一段时间,谷歌和美国媒体之间长达三年的诉讼,以新兴互联网企业胜诉为结案。此案件也引起了业界对于千年法案的讨论。

       所以,当百度在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维权的问题时,可以与美国相关案件进行对比,其是否也有类似的状况。美国人在指责百度之时,应分析其是否在百度案件中采用了双重标准。

       事实证明,美国之于百度这一案件,确实为双重标准。好在当下的中国法律制定及司法实践等,并未落后于美国。

       这些年来,百度在版权保护方面也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尝试和创新。首先,百度是国内最早引用美国DMCA通知删除规则的网站。早在2005年,百度便启动了为权利人提供便捷的通知删除通道,同时也做了其他一些创新,比如通过绿色通道认证,免除版权人提供版权。

       当然,在美国其对通知删除的要求是常严格的。它要求必须在美国版权局进行注册登记的单位才适用;其次对通知的形式也做了各种要求。

       在此方面,中国政府方面分别与美国电影协会及权利人组织如美国唱片业协会等做了及时的沟通,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因此,百度为其企业提供一些绿色通道,他们无需提供版权证明,在中国也可得到相关待遇。

       此外,另一个创新是百度的贴吧。相较于美国(UT)的20分钟标准制度,百度贴吧现在执行十分钟短视频的标准,显得更为严格。这都是源于百度在经营过程中适当调整的规则,以适合用户的使用习惯和基本国情。

       百度除了管理上的创新之外,还做了一些系统的创新。一般而言,美国是由权利人主动开发某些技术,网站则可进行安装。百度开发了一些技术,凭此进行版权识别和版权保护。比如今年百度开发的文库DNA文档识别系统已经上线,并且获得了专利局授权。这个系统本身能够解决文档领域识别技术的难题。已有多家出版社在试用,效果比较明显,识别率高达到95%。

       在美国的301报告中,百度MP3问题是历次谈判的关键所在。美国方面曾一度指责百度MP3不认真保护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MP3搜索是一种专业搜索的方式,类似于网页搜索、PPT搜索。从技术原理来说,其彼此间没有区别。此样的专业搜索方式,可以将其引到具体的页面,比如图片搜索、文档搜索等都有此类功能。

       这种通过提供专门特定格式的文档服务的搜索服务也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避风港规则。

       MP3产品也是百度的创新产品之一。在一些发达国家,唱片业和音乐产业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当其进入中国市场后,自然也就希望中国市场可以完全复制其发展模式。比如付费制度,一首歌需要付多少钱等。一张唱片从录制到发行的整个过程中,有着明晰的利益链:唱片公司、音像制品以及网站等有着固定的分成模式。但是,源于中国网民的消费习惯,此法在中国行不通。如果盲目将其模式照搬至中国,企业易于陷入运营困境。

       所以,百度做了一个新的尝试--网民免费模式即网民实现免费试听和下载。同时,百度会根据网民视听和下载量、记载次数,为版权方提供版费。

       对比之前的广告分成模式,此样的分成模式充分尊重了版权人。越受欢迎的歌,收入也会更多,这很符合市场规律。现在的流行音乐市场现状:大陆本土唱片公司占到33%,港澳台和日韩占到31%,欧美唱片占到了36%,基本所有的唱片公司都接受了百度MP3唱片模式。

       因此,企业在“走出去”时,不是非得按照原有的模式进行。我们需要寻找一个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企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的模式,以便更好地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集体管理组织在维权过程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比如音著协会与其他各国如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音乐管理组织之间,签订互相许可的协议,通过这种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很好地解决互联网企业在音乐使用中的版权纠纷。

       此外,百度也推出了一个完全正版的平台如ting和百度阅读开放平台。这些皆来自于实际业务运营中的不断改良的成果。

       在专利方面,百度做得比较晚,这是因为作为互联网企业的百度,之前过多关注企业的产品技术,而非专利。这源于互联网行业自身特点--技术更新过快。一个技术可能刚开发出来,专利申请尚未通过,未被授权,就被市场淘汰了。所以,互联网企业更常用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

       当然,专利注册也是互联网企业中较为重要的部分。这两年来,百度公司的专利增长率高达200%。百度也希冀通过自身的技术秘密、注册等方式,在专利方面做出更好的成绩。

       若一项新技术,尚未做专利申请且也不曾积极做保护,就易于被其他公司,甚至不相干的公司抢注。比如,日本电通自己不做支付,但他起诉淘宝和支付宝,这直接导致互联网企业面临新的侵权诉讼。

       相较于之前,企业申请高新技术时,需要有资质或享受政策优惠等,现在,企业需要看清自身在行业内中的布局及技术站位,除了要面对技术风险而做专利外,自身也需要有创新的技术。

       只有占领了技术优势,企业才可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真正掌握与国际巨头竞争的优势。

       至今,百度开发了框计算技术,且围绕此项技术做了许多专利点的部署。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百度深知技术的高时效性,所以,在“走出去”过程中,也做了相关的维权保障,以保证自身的创新持续。

       商标方面,百度也建立了自己的商标规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短期,在国内构建以百度为核心的商标保护体系,首先要保护百度的核心商标--汉字“百度”的使用。因为它有被淡化的风险,比如“百度一下谁知道”等,“百度”已经成为一个动词。中期,希望在全球建立起百度完整的商标体系,将“百度”这个品牌传播至全世界。长期的目标就是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百度”及其核心品牌的知名度,打造全球知名的民族品牌。

       除了在全国各地乃至全球做商标注册之外,百度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商标维权和商标侵权打击。当然,百度也会面临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其中有国内的案例如百度烤肉,百度俱乐部等,国际上也面临被侵权的现实危机,比如,百度在欧洲的商标早已被抢注了,且发生在百度进入欧洲市场之前。对于企业来说,做全球维权,成本非常大,尤其是对当地的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更是难上加难。

       对企业来说,“走出去”的过程中被侵权的案例不少,非常需要政府的维权指导。政府可通过接触一些国际组织,消除误解,为企业维权搭建更好的平台,比如,企业海外维权中心的设立等,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服务。(作者为百度公司政策研究部主任)

作者:苏静  责任编辑:Nicholas 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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