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在世界银行调查的经营友好型国家中位居第三,并被《2011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为183个参评经济体中最适合经营的区域之一。
新西兰属于混合型市场经济体制,其经济主要由私营部门支配,并主要依赖于国际贸易。过去,第一产业在新西兰的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尤其是诸如乳制品、肉、以及羊毛等农产品的出口行业。
近年来,旅游及相关行业借助新西兰作为世界最美丽国家之一的国际形象,逐渐成为对新西兰经济贡献最大的行业。
新西兰采用宽税基的税收体系。个人(个体经营者除外)收入的征税相对简单,几乎所有的个人收入均按照源泉扣缴税款的准则进行。面向公司与个体经营者的税收体制则要复杂得多。
新西兰的课税基础包括以下几类直接或间接的税项:
•所得税
•商品及服务税(GST)
•预扣税款/非居民预扣税款
•进口关税及其它各种税项和财产税等
具体概述如下:
所得税
企业税收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税率均为28%。
居民公司的税收另有其它法规。但是,为确认其新西兰居民身份,公司必须:成立于新西兰;总公司设于新西兰;管理中心设于新西兰,或者公司的管理层接受新西兰的正规训练。
公司的应纳税收入一般应遵循公司账目的总利润或亏损,但是,也常常根据不同时期的支出和收入、贬值折旧、坏账、法律费用、准备金和储备金等,按要求进行调整。
个人税收(居民)
连续12个月中,在新西兰居住天数超过183天的个人,则被确认为新西兰居民个人。
新西兰居民个人按其全球范围的收入征税。但是,针对第一次定居新西兰的人,其大多数国外收入可免税四年。该税收豁免意指:自其抵达新西兰当天开始,四年免缴其国外收入的所得税。
个人税收的比率为:
•10.5% - 收入达到14,000新西兰元
•17.5% - 收入为14,000新西兰元以上,48,000新西兰元以下
•30.0% - 收入为48,000新西兰元以上,70,000新西兰元以下
•33.0% - 收入超过70,000新西兰元
个人税收(非居民)
非居民个人仅按其新西兰所得收入征缴所得税,税率与居民个人所得税率相同。新西兰来源的利息和股息收入免缴所得税,因为已对此类收入进行非居民预扣税款。具体事项将进一步讨论。
商品及服务税
商品及服务税(GST)是一项包含广泛的消费税,大多数商品及服务的供应均应缴纳该项税款。在新西兰,商品及服务税税率为15%。登记商品及服务税的纳税人在进行应纳税活动的过程中供应商品及服务时,必须缴纳商品及服务税,即使该商品与服务的接受方并非最终消费者。
除非有某些例外情况,商品及服务税免缴主要针对诸如资金贷款和股份交易等金融服务,以及雇员和住宿服务等。
预扣税款
居民预扣税款(RWT)的征收对象是某一居民接受另一居民支付的利息和股息收入,接受方持有有效豁免证书的除外(以具体豁免情况为准)。
(除非接收方持有有效的豁免证书,一居民向另一居民支付利息和股息收入所缴的居民预提税应遵循特定的免税政策。)
向个人支付利息的居民预扣税款比率可以按照个人的收入水平确定为10.5%,16.5%,30%或33%。如果个人未能向支付人提供税务档案号码,则将按照非居民预扣税率的45%征缴。向公司支付的利息,扣税率为33%。
所有股息的居民预扣税率为33%。但是,该税款可由支付人的股息抵免来抵消部分税额。
利息与股息中扣除的居民预扣税款,可抵免收款方该年度剩余的所得税负债。
非居民预扣税款
新西兰居民向非居民支付的股息、利息以及版税,属于非居民预扣税款(NRWT)。
非居民预扣税款比率为:股息30%;利息与版税15%。如有可扣抵税项,则非居民预扣税款可相应予以减免或抵消。根据大多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非居民预扣税款股息可减少为15%,利息与版税可减少为10%。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称税务条约)已在某些国家实施,用以减少双重征税的范围,并对从事境外经营的纳税人提供更大的可靠性。新西兰对与其进行贸易往来的大多数国家实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其它税收
新西兰还有许多其它税项,包括:进口税,针对新西兰进口的各种商品征收,税率可变;物业税(以比率的形式),为地方政府收益的主要来源,按照地价的百分比征收;附加福利税(FBT),按照雇主向其雇员提供的大多数非现金福利的价值征缴;以及,通用的无过失事故赔偿机制,针对雇主和个体经营者征缴,按照雇主/个体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性质确定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西兰尚无房地产税和遗产税,也无特殊资本利得税。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动产和不动产(包括股份)销售所得的收入按所得税处理。
贬值折旧
计算纳税人的所得税负债时,可以将企业的资本资产贬值折旧考虑其中。就税收而言,贬值折旧按照新西兰国内收入署专员确定的规定税率计算,适用于价值减少或直线法折旧。
并非所有的固定资产均须折旧。特别是,估计寿命超过50年的房地产,其折旧率为0%。即使是各相关方之间的资产交易,其贬值折旧也有所限制。
除了以上列出的税收种类之外,新西兰也有许多其它的税收体系,适用于退休金和国际间的收支往来。
退休金
Kiwisaver计划是新西兰的志愿性退休金方案,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适用于所有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有固定职业的雇员。该方案可按照职工工资总收入的2%,4%或8%缴款(由职工自行选择)。
调拨定价与资本弱化
新西兰的调拨定价体系旨在确保所有的跨边界交易均按照公平交易定价。新西兰也采用资本弱化规则,概括地讲:针对新西兰的外资集团,如果其债务与资产的比率大于3:1,则免扣其债务利息。
自由贸易区
新西兰尊重双边自由贸易协议,认为其是国际贸易政策的一个重要部分,并且借助自由贸易协议/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对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采取放宽机制。
目前新西兰与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中国、马来西亚以及香港等地,确立了自由贸易协议或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同时,与智利、文莱以及新加坡,确立了著名的泛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新西兰与韩国、印度以及俄罗斯之间进一步的协定谈判,正着手进行之中。
此类协议/协定的优势在于,进口商品至新西兰或其管辖区域,可以享受更低的贸易关税。